品质管理操作规范

莲雾标准 2024-10-13 11:05:44

1、进料检验

1.1 当采购部采购的原材料、零配件到货后,由仓管员通知质检员进行检验。

1.2质检员依据公司相关检验标准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通知仓管员办理入库手续。

1.3 如检验出不合格品,立即隔离、标识。采购部看见标识后,及时对不合格品进行处置。

1.4 原材料 、零配件让步接收。

1.4.1 当原材料、零配件出现轻微不合格且批原材料为生产急需的,为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可做出让步接受的处理。

1.4.2由质检员填写《供应商来料品质异常报告》,通知生产部去申请让步接收。

1.4.3采购部告知供应商产品的缺陷,要求其限期整改。

1.4..4经采购、生产、质检、研发部门(必要时才参与)会审,公司副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办理入库。如会审无法通过(达不到制造要求),则按1.3执行。

2、过程检验

2.1 各工序操作工需对前一工序予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生产部经理(或班组长)对上一工序作出相应措施。并同时做好本工序工作,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器件或配件存在质量问题时,及时告知生产部经理(或班组长),并通知质检员到现场检测。

2.2 质管部经理每天对关键或重要工序进行巡查,必要时做好日常检验记录,以便追溯。

2.3 发现不合格品时,作好标识、隔离处置,立刻通知生产部经理(或班组长)予以返工或翻修。当出现不合格品比例超过规定范围时,可以要求停产。经生产、质检、研发部门会审、整顿后,方可恢复生产。

3、成品出厂检验

3.1 成品完成后(入库前),由质检部依据公司检验标准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贴二维码,配上说明书、合格证,检验合格、资料齐全方可入库。

3.2若出现不合格品,作好标识、隔离放置,并对检测出的不合格品予以返工或维修,必要时可以要求生产部对此批产品进行100%的检测。

3.3成品让步放行:如出现轻微不合格,但不影响总体性能或基本满足客户要求的,为保证交货期可以申请让步放行。

3.4质检部填写《生产品质异常报告》,通知生产部去申请让步放行。

3.5经生产、质检、销售会审(必要时与顾客沟通)、研发部门(必要时参与)会审,会审通过由副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允许让步放行。

3.6成品让步放行一般不得随意申请,一旦出现让步放行,说明产品在制造过程已有问题,届时由生产部依据不合格原因对相关工序、相关责任人采取措施。

4、质量监控

4.1质检员的所有记录必须在次日早上,汇总提交质检部经理审阅,目的是监督质检员的工作是否到位。

4.2质检部每天不定时安排人进行质量抽查并作好质检记录,如抽查发现存在不合格品,同时提请生产部经理(或班组长)采取相关措施:比如要求对这批产品100%重新检测。如生产相关人员有异议,可提请生产、质检部门领导商议裁定。

5、纠正预防

5.1质检部应对相关记录妥善保管、每周汇总分析。记录是判定及追溯不合格的主要依据,同时也是也对研发部门有一定的参考信息。

5.2当重大或批量性问题出现的时候,质检部应及时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订纠正与预防措施,形成决议后分发各部门执行,以防止再次出现类似问题。决议文件需备案保存,以便跟进和追溯。

5.3 纠正与预防措施应举一反三,以防止其他产品出现此类问题。

X公司

2018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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