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许多人炒作农民进城、空心村、退休去农村养老、购买农村自建房等话题,笔者想说:“农村宅基地是农民拥有的“无价之宝”,坚决不能卖!”
为什么坚决不能卖?
这里存在一个概念问题,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农民只是以村集体成员的身份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所谓的“农村宅基地买卖交易”,准确来说是“农村自建房流转交易”,因为房屋是农民自己建的,农民依法享有房屋的所有权,所以自建房可以流转交易,但只限于本村集体成员之间进行。
但是在农村,存在所谓的“私下交易农村自建房行为”,也就是非村集体成员“购买农房”,该行为风险较大但屡见不鲜。一是无法获得确权认证,二是容易产生纠纷,三是买卖双方进行的交易法律是不承认的,无法依法获得法律保障。
以后,一旦开放农村宅基地“入市”,任何人都可以到农村购买自建房,能不能卖?
关于“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有少数地区开始推进“闲置宅基地入市试点”,农房交易不再受“非村集体成员不可流转”的约束,以后若是一旦放开农村宅基地“入市”,任何人都可以到到农村购买自建房,能不能卖?
笔者认为:坚决不能卖!
第一个原因:农村宅基地是农民最后的“退路”。
一旦政策出现变化,农村宅基地可以“自由交易”,肯定会存在大量农村闲置宅基地被“交易”的现象。但这并不是一个好现象,有人说:“农民可以进城生活”,那以家庭为单位的承包土地怎么办?难道要开着车从城市到农村去“种地”?
另外,随着年龄的增长,农民在城市站不住脚的时候,农村宅基地就成了农民最后的“退路”,宅基地的使用权没有具体的期限要求,农村的生活成本也远低于城市,最终农民还是要回到农村养老生活,受落叶归根传统思想的影响,农民的“根”始终在农村,而不是一辈子当城市里的“浮萍”。
第二个原因:乡村振兴,未来可能出现整村搬迁、合村并镇、异地搬迁等举措。
乡村振兴,农村肯定会发生大的变化,而所有的变化背后,所有的政策都在围绕农民的利益进行,不论是整村搬迁还是合村并镇,享受各种政策的前提就是“合法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
一旦农民失去了“宅基地使用权”,就意味着告别了农村的“部分权益”,事实上,很多人正是因为看中了农村长远发展的“红利”,才想到去农村“交易宅基地”,其居心叵测,农民不能只看中暂时的利益,而放弃了长远的利益。
看似“交易宅基地”可以获得一笔补偿款,但是补偿款总有花完的时候,自己享受了,子孙后代怎么办?要把更多更大更高的利益留给子孙后代,真正守好“故土”等待发展时机。
总结:即便是未来农村宅基地可以“自由交易入市”,笔者认为也是坚决不能卖的,您支持这种态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