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守,即“郡守”是一种制度,其职能是“督运地方诸事,防御盗贼”。汉武帝时实行郡县制,为了加强中央集权皇权,推行“封建制”政策。封建制也叫藩镇制或封建制,是一种以中央集权为中心、以官僚集团为主要成员的政治制度。“郡守”就是中央王朝派驻到地方的代表,由中央委派到地方进行管理、监督。汉朝时期实行的这种“郡”与秦朝时期的郡是完全不同的。秦时期只有县一级的行政单位,而西汉时期则划分为县、侯、伯、子、男五个级别,而不同级别之间的权力和职责划分也是完全不同。汉朝时为了加强中央集权皇权,推行郡守制度就是一个很好的办法。但实施郡守制度之后呢?
一、郡守权力过大,容易产生尾大不掉之势。
郡的最高行政长官是太守,有权任命官员、制定法律以及调整地方治安,而郡最高长官是刺史,也就是郡守。汉朝时虽然设置了刺史,但其权力并不大。刺史不过相当于皇帝的一个郡守而已,地位与作用都是一样的。所以说,当朝廷派驻地方官员时会形成这样一种局面:郡守权力太大,以至于让朝廷的其他官员都无法与之抗衡。但这种局面的出现就容易导致一些事情变得难以处理,比如郡守向朝廷上奏案件时常常不经过郡一级的中央衙门而直接向最高长官汇报,有时甚至会越级上报。这就让皇帝感觉到很不舒服了,但这又如何呢?
1、郡守地位高,容易压制其他官员。
《汉书·王莽传》:“诸郡守官皆以郡吏充,不治。”意思就是:在西汉王朝时期,郡守的官只有郡吏一种,但这些郡吏的地位要高于郡吏。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郡的最高长官是郡守,在地方上具有绝对的权力。《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魏)武安国之时,诸郡有盗臣、亡国奴、囚徒、亡命者,皆得自陈于县尉。”《汉书·卷四十九》:“(赵)武安王尝语贾谊曰:‘汉家受命者,法中与国’。”
2、郡守掌握地方大权,容易成为地方势力的保护伞。
从汉朝的地方官员来看,可以发现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都掌握着巨大的权力。郡守与县令拥有共同行政、军事的权力,同时也掌握着巨大的财权与财政收入。此外,郡守身为最高长官,其所管辖的地方官员与当地百姓大多有着很大的权力和财富,如州县主官、郡属官员、郡尉等等。这些人对地方势力可以说是具有相当大的影响力,所以郡守在处理地方事务时常常会得到他们的支持,如“不经郡守之奏案”、“越级上报”等等。正是由于这些原因就使得中央官员与地方势力之间形成了一种微妙的平衡关系:如果地方势力强大到了一定程度就会直接影响到中央政令乃至整个王朝统治秩序的话,那么中央官员也只能在某种程度上进行压制,而没有其他办法。
二、郡守过于独立,易出现地方割据。
在汉朝的郡守中,都会对郡守有一个考核。而在考核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指标就是其治理能力的高低和对地方的掌控能力。这是因为,郡守本身就属于中央朝廷的一部分,是不能和皇帝分离开来的。也正是如此,朝廷会派遣中央派来的官员来当郡守,并且赋予其很高的权力。这些官员一般都是由皇帝亲自挑选而来,他们往往都会经过考试和考核得到朝廷所认可的人才才会被派到地方上进行管理。这些郡守他们所管辖的地方基本上都已经形成了一定规模的势力范围,甚至会割据一方。这样既有利于中央政权对各方面进行控制,又有利于地方势力发展壮大下去,同时也能加强对各地诸侯进行管理和控制。因此说到这里就可以发现汉朝时期郡守制度对于汉代国家政权发展有着非常重要影响,然而该制度最后并没有达到预想效果。
1、郡守制度过于死板,不能适应时代变化。
郡与国本来就是一种相辅相成的关系,在古代的时候由于郡守的存在,使得两个国家之间有了一个很好地联系。他们在一起共同发展,为了使自己的国家能够更加强盛,他们之间形成了一种良性的互动。而在这种相互依存当中,就形成了汉朝独有的“郡守重于古诸侯”这一方针战略。然而由于当时社会形势已经发生了变化,不再像以前那样能够有效地与皇帝进行沟通,也没有了以前那样可以对皇帝有着很好地了解。所以在这个时候郡守制度就显得十分死板,完全没有任何变通余地。就比如在汉武帝时期,由于匈奴问题所导致汉朝和匈奴之间产生了一定争端,而其中最大的矛盾就是匈奴人是否会继续侵扰汉朝土地这一问题。因为当时匈奴人一直都没有停止过对汉朝土地进行侵扰,再加上当时汉朝政府刚刚开始和匈奴之间进行交涉以及谈判之时。因为匈奴并不能明确自己侵犯中国土地是为了自己还是为了大汉,所以双方根本就没有什么实质性沟通。
2、郡守权力过大,导致地方豪强势力发展壮大。
因为中央朝廷在派出郡守的时候,对于郡守都会有一定的考核,并不是每一个郡守都可以得到皇帝的认可。所以他们往往会受到中央朝廷很多官员家族的排挤,这些人大多都是通过政治手段才能被皇帝所欣赏的。虽然在政治上有一定的实力,但是他们也同样被视为是地方势力发展壮大的一方。这些地方官在地方上拥有很大权力,并且经常欺压当地百姓,最终引起了很多百姓不满,纷纷反抗皇帝。而这个时候由于郡守本身也有了更多权利,甚至比地方官还强大。这些人掌握着地方上大量财富,并且有着很强话语权。而一旦这些人控制了地方后,那么对于中央朝廷就会造成非常大威胁。
三、两汉时地方的行政权力过大也不利于中央集权。
郡守也是由中央委派的,郡守的权力虽然大,但毕竟是地方官员。汉代时期地方的行政权力有多大呢?西汉朝廷在全国共设八个一级行政单位:其中六个都是由中央政府直接派人管理,但六个都是地方行政单位。
结果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