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说法·酒瓶砸车:高空抛物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区别

徐剑看事 2024-06-01 03:49:36

2024年5月30日,今日说法播出的由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侦查的“酒瓶砸车”节目,引起了社会关注。由于主流刑法理论对间接故意和过失犯罪概念混合归纳,相关司法机关对被告人张某华的定罪量刑值得商榷。刑法理论对相关概念如何“混合”归纳,还得从酒瓶砸车事件说起。

今日说法:酒瓶砸车

一、“酒瓶砸车”概述

2021年12月29日上午,居住在上海市虹口区银联花园的陈先生上班开车时,发现停放在小区公共停车位上的小轿车前挡风玻璃被砸。陈先生立即向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曲阳路派出所报警,就此揭开了“酒瓶砸车”真相。

经警方现场勘查查明:轿车前挡风玻璃被砸约5厘米宽的洞,警方从现场提取了蓝色玻璃碎片。被砸轿车停放在7号楼和20号楼之间主干道一侧的泊车位内,侦查机关据此将排查目标锁定20号居民楼。

当侦查人员排查到20号楼808室时,居民张某华向侦查人员提供了线索:楼上居民经常向楼下扔生活垃圾。当侦查人员发现其家中有疑似的蓝色玻璃白酒瓶时,张某华自称“滴酒不沾”,其母亲也证实。

2022年1月8日,小区居民沈女士停放在20号楼主干道一侧公共泊车位车辆的天窗也被蓝色玻璃白酒瓶砸坏,小区物业监控录像显示被砸时间是1月7日22时21分。

侦查人员在附近超市调取了购买蓝色玻璃瓶白酒人的录像,进一步确定此人便是张某华,并在床与窗台的缝隙之中查到其购买的白酒。此种情形下,犯罪嫌疑人张某华不得不交代两起高空抛物的犯罪事实。

“酒瓶砸车”概述

2022年3月9日,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以高空抛物罪判处被告人张某华拘役5个月,缓刑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对于前述判决,有人可能要问,被告人张某华前后两起高空抛物主观认识并不相同,《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第一款规定的高空抛物罪究竟是何种性质的犯罪?

二、高空抛物罪的性质

从刑法理论分析,犯罪的性质可以从罪质的角度分类,如,间谍罪的性质为国事犯罪,即,危害国家安全罪。据此,就罪质方面考虑犯罪性质是对犯罪客体的分类。高空抛物的罪质包括两个方面,即,本罪侵害的客体分别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和“扰乱公共秩序罪”。

“扰乱公共秩序罪”与“危害公共安全罪”存在交叉,或者重叠关系。据此,高空抛物罪未增设前,相关司法解释将高空抛物解释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第二款规定:“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据此,从罪质方面分析,高空抛物也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

犯罪的性质也可以从行为人主观认识的角度分类,从故意和过失分析,可以分为故意和过失犯罪。《刑法》第十四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此为故意犯罪的概念。

为了区分罪与非罪,或者此罪与彼罪,《刑法》第十五条规定了过失犯罪概念,即:“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主流刑法理论定义间接故意犯罪概念时却引用了过失犯罪的表述,如,法考辅导用书定义间接故意犯罪的概述为:“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有意放任,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其中,“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便是《刑法》第十五条的内容。因此,高空抛物罪是故意,还是过失犯罪,在司法实践中产生了争议。

三、间接故意与过失犯罪的区分

根据刑法体系解释,过失与故意犯罪极易区分。关键节点在于行为人对社会危害结果的认识的“常识性”。例如,在允许行人通行的“独木桥”上,行为人驾车过桥没有停车避让造成行人造成死亡的,行为人构成故意杀人罪,其原因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

间接故意犯罪也应用文义解释规则确定其概念,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是定义间接故意犯罪概念的必要前提。其中的“会”是指必然发生,与上述“独木桥”情形相同。倘若仅有“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根据体系解释规则,司法机关仅能认定过失犯罪。

有人可能要问,我国主流刑法理论为何将过失犯罪概念中的“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用于间接故意犯罪的概念中?究其原因,减轻公诉机关的举证责任。例如,在奸淫幼女案件中,司法机关可以类推行为人“明知”等。但刑法理论对间接犯罪概念的解释却违背《刑法》专门定义故意与过失犯罪概念的“初衷”。

就“酒瓶砸车”的被告人张某华的抛物行为而言,张某华所抛生活垃圾倘若不可能造成他人伤害,其抛物行为多数受道德,或者业主规则约束。所抛生活垃圾倘若能造成他人伤害,司法机关需要从时间节点判断,深夜抛物仅有“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据此,高空抛物罪是过失犯罪,《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为高空抛物罪配置了较低的法定刑。

间接故意与过失犯罪的区分

被告人张某华于2022年1月8日深夜抛物却与前一次不同。前一次抛物的经历,张某华已确认“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据此,上海司法机关应当对张某华以高空抛物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数罪并罚。其中,倘若认为第一次抛物没有达到“情节严重”,司法机关可仅追究其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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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剑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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