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陕西老板雇打手殴打讨薪民工,遭民工驾铲车活活碾死,判了

发现之眼 2024-12-07 11:17:26

快下来,你是在找死吗?

为躲避即将到来的殴打,梁某被迫启动了铲车,一个劲地向那辆轿车冲去,反复碾压。

“快停下,有人受伤了!”可即便在这紧要关头,他的愤怒反而愈发高涨。

“停下!你已经被包围了!”就在警察赶到之时,梁某才慢慢从车上走下。

梁某是一名辛勤的农民工,自2016年以来,他在武小刚的工地上负责驾驶挖机和铲车,以此来养家糊口。

他妻子患有心脏病,需定期就医和用药,孩子也在上学,父母的生活也需要他的照顾。为了家庭的未来,梁某每天都要风里来雨里去的辛劳工作,尽管饱受辛苦,他的心中始终怀着对美好生活的憧憬。

然而,武小刚却是一位毫无良心的老板,他拖欠了梁某整整半年的工资,总是以各种借口推脱。有时说工程款未到账,有时又以其他工人未到场为由拖延,甚至声称要扣除部分费用。

经过多次催讨后,梁某遭到了武小刚的恶劣回应,甚至还受到威胁,表示要辞退他或是动手打他。

梁某忍耐到极限,实在无法再等下去,他急需钱去医院看病,但武小刚却叫他去借钱。这一幕让梁某感到前所未有的屈辱,他决心要为自己讨回公道。

他向武小刚挥起了反击的旗帜,声称要向劳动局举报或者报警,让武小刚支付他应得的工资,并赔偿损失和精神损害。

这一威胁令武小刚愤怒不已,他心中暗自认为梁某是个不识抬举的农民工,竟敢与他对抗,还敢威胁要举报。他决定要教训梁某,让他明白事实的残酷。

于是,武小刚打电话给周小栋,要求他和李大牛带着武器,在次日中午到工地来,准备对梁某实施报复,借此让他可以闭嘴。

周小栋收到电话后,立刻表示服从。他和李大牛准备了几件武器和绳索,第二天中午便驾驶一辆白色轿车,出现在工地旁边,在车中等候武小刚的进一步指示。

与此同时,武小刚则给梁某打去假装要送钱的电话,邀他到工地领取工资。梁某在信任中,乐观地开着铲车前往工地。

在前往工地的途中,梁某心中满怀期待,盼望着能拿到自己的工资。他心里想着,终于可以给妻子买药、为孩子买玩具,为父母带点礼物,心中满是温暖与幸福。

当他抵达工地时,看到武小刚站在一辆白色轿车旁,他下了铲车,企图与武小刚讨要自己的工资。可当他走近时,发现武小刚旁边竟站着两个陌生男子:一个身材高大、另一个胖乎乎,二人皆穿着黑色皮夹克,手里竟拿着看似武器的东西。

意识到自己已落入圈套,梁某心中一紧,转身迅速奔向铲车。

然而,周小栋与李大牛见状,立即跟来,试图强行拖下梁某。周小栋手中拿着一把刀,李大牛则用铁链威胁,冲着梁某大喊,要让他受到教训。

一时间,梁某拼尽全力挣扎着。他使用铲车上的工具与零件反击,终于摆脱了他们的纠缠,驾驶铲车发动起来。

愤怒与恐惧交织下,梁某下定决心要用铲车进行反击。他将铲车倒退到最高速度,然后朝着武小刚和周小栋的白色轿车凶猛冲去。

铲车猛地撞上轿车,轿车在撞击中变形,玻璃四散飞溅。周小栋和李大牛见状,惊恐地从车中逃出,但周小栋不幸被卷入车底,形势瞬息万变,武小刚此刻已惊恐无比,躲在一旁。

梁某的铲车犹如失控的野兽,毫不留情地一次次倒车,把白色轿车撞入死角。轿车在铲车的冲击下,惨烈变形,就如同一张被揉烂的废纸,碎片满地。

车内的周小栋与李大牛心慌如焚,拼命想逃出车外,却发现铲车的铁爪已狠狠夹住了他们的退路。最终,周小栋设法挤出了车门,却不知铲车的后轮正朝他逼近……

他被猛然卷入车底,发出了一声凄厉的惨叫,接着便再也没有了动静。而与此同时,李大牛却被困在了车内,他的身上和脸上都满是鲜血,手脚都遭遇了不同程度的伤害,只能无助地大声呼救。

工地周围的居民听到轿车与铲车相撞的巨大声响,纷纷聚集到现场,目睹了这一幕惨不忍睹的场景。有些人惊愕地愣住了,有些人发出尖锐的叫喊,有些则用手机拍摄下这一切,还有一些人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

警察迅速赶到事发现场,看到梁某仍然在操控铲车,针对轿车持续施加冲击。他们迅速拔出警棍和手枪,对梁某高声喝道:“停下!立刻放下武器!你已被包围!”

在听到警察的喊声后,梁某这才恍若惊醒,意识到自己所做的事情,他迅速停止了铲车的操作,从驾驶室里走了出来,最终被警方成功制服并带离了现场。

经过紧急处理,周小栋被送往医院进行抢救,而李大牛也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虽然武小刚本人未受伤,但他的轿车却已遭到毁灭性的撞击。警方则将梁某带回派出所进行审讯。

在审讯过程中,梁某向警方坦诚了事情的经过及自己的动机,他表示,由于工资拖欠及遭到打手的殴打与威胁,他才选择以铲车反击。他并不想故意杀人,只是想保护自己与争取公道。

而武小刚和李大牛两人则都不愿意承认自身的责任,他们一致称梁某是个疯子,毫无理由地用铲车撞击了他们的车辆,并自认是无辜的受害者。

警方对周小栋的尸体进行了详细的尸检,结果显示他死于严重的颅脑损伤和内脏破裂,死因与梁某操控铲车的撞击有关。同时,警方在周小栋身上发现了一把刀及一些毒品,表明他与打手和毒贩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一些目击者回忆,见到武小刚与周小栋等人曾先对梁某进行殴打,并威胁要杀了他,因此认为梁某所做的反击属于自卫行为。

调查显示,武小刚身为黑心老板,屡次拖欠工资并雇佣打手,警方同时从工地现场收集了诸多物品证据,包括轿车、铲车、工具和血迹,并进行了相应的分析与鉴定。

此外,警方还在武小刚的办公室内搜出了一些账本和合同,证实了他确实拖欠了梁某等农民工的工资。

经过全面调查,警方最终认定梁某涉嫌故意杀人,而武小刚则因拖欠工资、雇佣打手等多项罪行被指控,李大牛也被卷入其中,面临参与打手行为的指控,一起移交法院审理。

法院在审理案件后,认为尽管梁某的行为有正当防卫的情节,但他的反击行为明显超出了必要的限度,导致他人死亡,因此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庭综合分析了梁某的作案动机、所处环境、主观恶性及社会危害性等多个因素,并参考相关法律条款,最终作出了从轻处罚的决定,对梁某判以有期徒刑九年。这一判决也引发了社会对于正当防卫和私自报复行为的广泛讨论。

【律师说法】

包工头武小刚与农民工梁土林之间的纠纷正是因拖欠工资而起。梁土林多次讨要工资,但不仅遭到拒绝,甚至还受到武小刚的殴打和侮辱。最终,梁土林驾驶铲车对武小刚的轿车发起攻击,导致了周小栋的当场死亡。那么,如此情况下,梁某究竟应承担何种责任?他的行为是否可以被认定为正当防卫呢?

一、梁某驾驶铲车致周小栋死亡,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罪是指有意图地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其构成要件包括主体、客体、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四个基本要素。

主体,指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客体,指他人的生命权;主观方面,具有故意意图,即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导致他人死亡,仍决意实施或放任其发生的心理状态;客观方面,指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和结果,以暴力或其他手段使他人死亡的事实,且行为与结果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

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梁某在工资被拖欠的情况下,遭受了来自武小刚及其周边人的殴打和威胁,才选择以铲车进行反击,导致周小栋死亡。

梁某作为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个体,其行为已经对周小栋的生命权造成了严重侵犯,符合故意杀人罪的主体和客体要素。然而,梁某是否具备故意杀人罪所要求的主观和客观方面,依然需要深度探讨。

首先,梁某是否具备故意杀人之意图?在审讯过程中,梁某辩称自己并无杀人之念,只是为了保护自身权益并寻求合理的赔偿。他提到,并非想要杀人,而是希望通过某种方式吓唬武小刚和周小栋等人,以促使他们发放工资以及赔偿其因工作导致的损失与精神损失。他对于周小栋的逝世感到深深的懊悔与愧疚,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从他的陈述中不难看出,梁某并未明确表露出想要致死周小栋的动机。然而,故意一词不仅可以通过语言表明,同样也可以通过行为来表现。

梁某利用铲车连续撞击轿车,导致了轿车严重变形,并将周小栋卷入车底。这样的行为方式及其强度,足以印证梁某明了自己的行为可能引致周小栋重伤或死亡,而且对于这一结果不以为然,甚至心存希望。

因此,梁某的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主观方面要素,足以被视为故意。

其次,武小刚一伙曾试图殴打梁某,那么他使用铲车冲撞周小栋等人的行为是否属正当防卫呢?梁某是否非法剥夺了周小栋的生命,涉及到正当防卫法律规范的适用。

正当防卫是指,当国家、公共利益、个人或他人受到正在实施中的非法侵害时,在紧急状态下为了制止不法行为所采取的自卫行为的法律制度。

假如防卫行为不符合正当防卫的前提和条件,那么这一行为便是不合法的,将构成犯罪,需承担刑事责任。

在本案中,周小栋已不再对梁某构成任何威胁,但梁某依然选择以铲车进行攻击,因此其行为并不符合正当防卫的要求,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时至今日,暴力伤害行为屡见不鲜,作恶者也常常善于利用法律的缺口以规避处罚,甚至寻求社会的同情。

希望通过此案,能够让公众进一步认清法律的重要性与必要性。我们理应遵循法律规定,以文明理性的态度和平共处,并在适当的防卫范畴内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0 阅读:33

发现之眼

简介:理性探寻如剖木,入木深处见根源。冰清玉洁,勤学好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