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琴女教师辞职被关门殴打,法院判了

发现之眼 2024-11-27 11:20:48

2020年11月,在广西柳州发生了一起引起广泛关注的事件,一位钢琴女教师在办理离职手续时,向其老板提出索要工资单,却遭到了殴打。这起事件迅速引发了社会公众的广泛讨论和舆论争议。

经过深入调查,该案件于2021年10月26日由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二审终审判决:受害者韦某某被鉴定为轻微伤,施暴者巫某被判向韦某某赔偿35322.8元,法院维持了一审的判决结果。

据柳州警方在2021年1月13日通过@柳州公安发布的通报,经过详细调查,公安机关确认巫某对韦某某实施殴打的事实。警方于2020年11月27日依法对巫某实施了行政拘留,并处以罚款,警方还告知韦某某,依据伤情鉴定规定,伤情评估应在其身体恢复后进行。

根据判决书的相关内容,观察者网了解到,巫某因殴打韦某某被判处7天的行政拘留,并需支付200元的罚款。柳州市公安局鱼峰分局对此案的处罚决定引起了社会的广泛质疑,很多人为此认为,警方的处罚与受害者所承受的损失并不成比例。然而,由于伤情鉴定需要一定的时间,案件的关注度逐渐下降,最终趋于平息。

柳州市公安局鱼峰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也成为了公众讨论的焦点。根据观察者网披露的消息,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一审判决得知,因为韦某某的伤情被鉴定为轻微,所以施暴者巫某未达到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标准,最终双方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确定了赔偿金额。

经过一审判决,巫某需向韦某某赔偿35322.8元。法院审理认为,韦某某所主张的各项经济损失如下:

1. 关于医疗费用:韦某某因事件产生的医疗费用为14224.69元(包括护工费用),扣除巫某已支付的4387.39元后,剩下的医疗费用应为9837.3元。韦某某主张的额外医疗费用因未提交相应病历请证,法院对此不予支持。

2. 关于住院伙食补助费:韦某某因住院共计10天,按照每人每天100元计算,合计为1000元。

3. 关于护理费用:依照韦某某在柳州市人民医院的长期医嘱记录,其住院期间有一名陪护,综合韦某某所主张的2020年广西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居民服务业收入标准,护理费用合计为1590.71元(58061元/年÷365天×10天)。

4. 关于误工费用:鉴于巫某已承认韦某某是钢琴教师,法院依据韦某某的住院时间及医嘱认定其误工天数为100天,误工费用为22194.79元(81011元/年÷365天×100天)。巫某认为误工期应延续至2020年12月17日,但缺乏证据支持,因此法院不予采纳。

5. 赔偿营养费用,依法裁定为200元。

6. 有关交通费用,结合韦某某因住院及复查的次数,法院裁定为500元。上述1-6项合计为35322.8元。在二审阶段,由于韦某某与巫某均不满意一审的判决,积极向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韦某某在二审中要求巫某承担其住院期间的营养费5000元,以及一审和二审的诉讼费用。

在裁判文书中,可以得知韦某某因受到了巫某的殴打而需在医院住院10天,此后又陆续回到医院接受门诊治疗。在出院医嘱上,明确提到要求注意营养补充。韦某某所受伤害涉及头部及手指,具体情况为头皮撕脱及手指开放性骨折,经过多次手术和缝合,韦某某为了加快康复进程,购买了大量营养品,并在日常生活中尤为重视营养的补充。

然而,由于韦某某所购营养品属于食品类,未能提供有效票据证实,因此法院依据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的一半来核算营养费用,即每天50元,计算总时长为住院加全休共计100天。

巫某在庭审中辩称,韦某某所主张的营养费用并没有明确的标准,并且缺乏相应的票据支持,因此拒绝赔偿韦某某所要求的这项费用。同时,巫某提出上诉,要求撤销一审判决,主张他无需向韦某某支付误工费20340.44元、营养费200元以及交通费500元,合计21040.44元,最终仅需向韦某某支付14282.36元。

巫某进一步解释称,韦某某在其琴行工作期间并未持有教师资格证,亦没有任何相关的职业证明,因此不应按照《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中对教育行业的标准来计算误工费。此外,巫某提供了韦某某2019年11月至2020年10月的薪资流水,显示韦某某的年收入为33842元;同时,来自学员家长的证据视频也表明,韦某某在2020年12月17日已经恢复正常工作。

韦某某于2020年11月27日入院,12月7日出院,并在12月17日恢复工作。按照这一时间推算,误工费应按照20天来计算,实际的误工费应为1854.35元(33842元/年÷365天×20天)。巫某认为,一审中认定的误工费22194.79元是错误的,应该纠正。

此外,韦某某出院后的营养费用和交通费用同样缺乏相应的规定、标准和票据支持,因此也应不予支持。巫某还指出,韦某某在事故中存在一定的过错,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经过审理,该院结合双方在公安机关的陈述以及提交的证据,认为并未能证明韦某某在此次事故中存在明显过错,因此判定巫某需赔偿韦某某各项损失共计35322.8元。

法院最终作出了如下判决:一、巫某需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韦某某支付赔偿款35322.8元;二、驳回韦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的受理费用500元(韦某某已预先缴纳),由韦某某承担64元,巫某承担436元。

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中认为本案存在两个主要争议点:首先,韦某某的误工费应如何认定;其次,韦某某所要求的5000元营养费用是否应获得支持。

关于第一个争议焦点,法院认定,尽管巫某主张韦某某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这一点并不妨碍确认韦某某从事钢琴教学这一行业的事实。同时,双方所提交的证据均未能充分证明韦某某在过去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因此,一审法院按照《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中有关教育行业的标准来计算误工费并无不妥。结合韦某某的住院时间与医生的医嘱,法院认定韦某某的误工天数为100天。

尽管巫某主张误工时间应计算至2020年12月17日,但他提供的证据不足以反驳医生的相关医嘱,因此本院对巫某的这一主张不予支持。根据误工费的计算标准以及误工天数,一审法院确认韦某某的误工费为22194.79元(81011元/年÷365天×100天)这一认定是正确的。

关于第二个争议的焦点,法院指出,韦某某在被巫某殴打后受伤并接受了住院治疗。虽然医嘱建议加强营养,经过鉴定,韦某某的伤情被评定为轻微伤,因此一审法院基于韦某某的伤情及住院期间的天数,适度地将营养费定为200元,认定这一决定并不不当。此外,一审法院依据当事双方的胜负比例合理分担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的做法也被认为是合适的。韦某某要求巫某承担一审全部案件受理费的申请缺乏依据,因此法院决定不予支持。综合以上情况,韦某某和巫某的上诉请求均不成立,法院对此均不予以支持;一审判决的事实认定清晰,适用的法律条款亦恰当,因此本院决定维持原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1款第1项的规定,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案情回顾:根据柳报传媒微报的早前报道,韦某某是一名钢琴教师。2017年初,她受聘于柳州市鱼峰区启乐艺培担任兼职教师。至2020年10月底,该琴行通知她将会降低课酬,面对降薪,韦某某选择了辞职,并于11月10日正式提交了辞职申请。

2020年11月24日下午,韦某某通过微信与公司确认辞职事宜,而就在当天,她收到了被公司开除的通知。当晚23时左右,一封寄有《解聘通知书》的快件送到了韦女士的住所。随后,琴行负责人的巫姓人士于11月25日下午约定了与韦某某的见面,计划当面结算课时费和押金。11月26日晚,韦某某独自前往启乐艺培办理离职手续。在此期间,巫将一份盖有“柳州市鱼峰区启乐人琴行”公章的《启乐艺培考核通知单》交给韦某某,里面详细列出了考核项目及扣款数额等信息。考核单中列示的扣款项包括:因诋毁和造谣机构扣除1000元,擅自调课停课扣罚900元,私自将机构学员带至个人工作室扣罚1000元,以及因衣冠不整扣罚100元等多项内容。韦某某表示,经过一系列的考核(扣罚)后,她的工资只剩下10元,而对于这些扣款的理由,她认为并不符合实际情况。“我希望老板能提供相关扣款的证据,但他并没有。于是我希望把考核单带回家,直到第二天再做答复,他却不同意。”韦某某回忆道,正当她打算放下考核单时,巫突然将琴行的大门关闭,并从背后用凳子袭击了她。在被打后,韦某某选择报警并请求帮助。

在11月27日,市人民医院开具的疾病证明显示,韦某某身上多处软组织挫裂伤、左手示指的开放性骨折、左手示指的指关节囊破裂、以及手部伸肌腱损伤等多个伤情。

7 阅读:6268
评论列表
  • 川子 66
    2024-11-27 18:07

    怎么没有伤害赔偿?这样判的话,女教师可以杀回去,杀一个够本,看看下次可敢了!

  • 2024-11-27 17:44

    残疾了,钢琴教师靠手吃饭的。

  • 2024-11-27 17:10

    这样判,女的只能打回去

  • 2024-11-27 18:00

    就这样才算轻微伤?

    介么一过人 回复:
    违法成本低的可怕
    前进的车 回复:
    看人来,某少一巴掌两百w
  • 2024-11-27 20:17

    犯罪成本太低了

  • 2024-11-27 17:43

    护工费180至280一天,160请不到人[汗]

    foxwu 回复:
    一个手指骨裂说实话不需要护工
  • 2024-11-27 22:42

    等法官不属于上班时间打他,就说是私人恩怨

  • 2024-11-28 00:18

    法院判法是大错特错,因为打人就不应该以损失多少来赔付,而且以重罚重赔偿来警示打人的后果,这样才能给社会和谐。

    游历人间 回复:
    但是对一些受害者和家属来说,经济赔偿反而对他们往后的生活更有帮助,这也是刑事和解存在的意义,当然,和解与否的选择权在受害方。
    介么一过人 回复: 游历人间
    是的是的,不和解就拖到你和解
  • 2024-11-28 04:14

    谁科普一下,为什么故意伤害罪罪名不成立?

  • 2024-11-27 23:28

    这是杀人未遂

  • 酋长 17
    2024-11-28 06:11

    那工资呢?扣完了?这个没说结果怎样?

  • 2024-11-28 00:12

    关门殴打可不可以算非法拘禁啊?另外打人打到骨折,只陪医疗费、误工费这些最基本的费用承载,其他赔偿性质、惩罚性质的费用一点都不用出了?这是对施暴者的鼓励啊!原来视频短剧中嚣张跋扈的角色经常很随意喊的打断主角手脚的操作成本这么低?

  • 云影 14
    2024-11-28 12:47

    人在江湖飘,时刻必带刀

  • 2024-11-28 11:02

    只要没有打残废,就算你当时流血要死,一般伤情鉴定多是轻伤以下。。。我亲戚被人捅了九刀,晕过去,当时要是没人发现送医院,当晚他估计流血过多死人,但是最后伤情鉴定是轻伤。对方关一个月出来。

    foxwu 回复:
    你这是胡扯,轻伤就是要判刑了。
  • 2024-11-28 10:53

    没办法,我国司法里面皮外伤这种真属于轻微伤,到达刑事级别至少肋骨骨折2根,或者其他部位骨折,头部鼻梁骨折等,[笑着哭]

    错过 回复:
    手指骨折了呀
    低频 回复: 错过
    主要躯干部位才算的
  • 2024-11-29 08:21

    这也赔偿太少了,以后有钱人可以随便打人,只要保持在轻微伤就行,随便打,每年打个一百万。

  • 2024-11-27 22:39

    那个8毛钱是怎样算出来的

  • 2024-11-28 19:35

    判的太轻了,不足以震慑犯罪分子。

  • 2024-11-28 00:55

  • 2024-11-28 10:59

    判的太轻了

  • 2024-11-28 09:41

    关键这钱能不能拿到这是在中国

  • 2024-12-01 04:29

    人在江湖飘,时刻必带刀,杀

  • 2024-11-28 16:44

    犯罪成本这么低吗?这个法官在哪我也揍你住院10天,怎么样?

  • 2024-11-28 12:44

    这不判他个十年八年的?

  • 2024-11-28 14:30

    最少是一个寻衅滋事罪啊!

  • 2024-11-28 23:22

    伤情评估在身体恢复了在进行,呵呵

  • 2024-11-28 15:29

    那咋拉

  • 2024-11-30 10:04

    为啥不枪毙

  • 2024-11-28 13:04

    以后学钢琴也要同时修炼九阴白骨爪

发现之眼

简介:理性探寻如剖木,入木深处见根源。冰清玉洁,勤学好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