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家中失火物业需要赔偿损失吗?需要赔偿的原因有哪些?
2023年8月3日,住在某小区的李某家中在做饭时因操作不当,引发火灾。李某随后拨打119报警经消防救援大队火灾事故认定书认定,起火部位为李某家户内厨房;起火点为李某家厨房内西侧燃气灶处;起火原因系李某家厨房内油锅在加热过程中起火引燃周围可燃物,导致火灾发生。李某认为,消防救援大队因小区内消防通道堵塞,耽误10余分钟才进入火灾现场,而且救援人员因原告房屋的18楼内消防栓内没有水, 重新走楼梯回到1楼将救援水管连接到消防车上供水后,重新回到18楼救援,期间耽搁40余分钟,致使火灾损失扩大。遂诉至法院,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物业公司为李某在走廊中堆放物品也是火灾导致损失扩大的原因,由于李某家引起的火灾也对该栋楼内公共区域造成了一定损失,并提起反诉,要求原告赔偿。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火灾已导致原告家中无法居住,损失较大,承办人立即联系物业公司,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对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除原告需要承担的责任外,案涉房屋所在的楼道内消火栓无水,消防通道堵塞阻,必然会造成扑灭火灾时间上的延误。因此,物业公司在对案涉小区共用的消防设施维护管理.上存在瑕疵,在履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上存在过错,对本起火灾造成财产损失的扩大部分,, 应承担赔偿责任。经过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 最终原被告同意调解,物业公司对李某进行了一定的赔偿并立即给付。
法官提示
消防安全无小事。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物业的服务企业,应当对其管理区域内的公用消防设施承担维护.管理的责任,为小区内的住户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但安全的小区环境也需要业主的共同配合和维护。物业公司应定期对共同消防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障安全设施可有效使用,还应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严禁在楼道中堆放杂物,严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消防通道停车,确保应急救援车道的畅通无阻。业主自身也应提高安全意识,注意用火用电安全, 不占用消防通道,不在公共区域堆放杂物。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 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