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15年获28万拆迁款?”

柿子软不软 2024-09-26 09:07:15

最近广东发生了一起因为拆迁款的引发的闹剧,让我们一起看一下。

案例回顾

(真实事件改编,文中皆为化名)

李阳夫妻二人来广州打工,二人学历不高只能干一些力气活,刚开始为了节省开支,选择在宿舍住,但后来二人有了孩子就选择了租房子。

王杰买了新房,老房子准备租出去,看李阳夫妻二人很朴实,就将房子租给了他们。

而李阳一住就是15年,这15年来,王杰看二人生活挺困难,一直没有涨过房租,李阳一家也很爱惜房子,就连房屋内设施破损,也没有和王杰说,都是自己修了或者换新的。

李阳儿子上小学时,李阳夫妻也将房子重新装修了一下,李阳夫妻已经将这房子当成了自己的家,也把自己当成了房子的主人。

原以为李阳一家要住一辈子,没想到王杰通知李阳,只能租到年底,因为年底要拆迁了,李阳听到后很失落,就告诉了妻子准备找房子搬家吧。

妻子却说:“房子要拆迁了呀,那拆迁款咱们是不是也要分一份,咱们在这住了15年,一直帮着维护房子,还重新装修了,凭什么没有咱们一份?”

李阳也觉得妻子说的有道理,而在听说拆迁款260万时,更是觉得自己也应当分一份。

于是拨通了房东王杰的电话:“王姐,我们搬可以,但是这拆迁款是不是应当有我们一份啊,你看我们住了这么多年,一直帮你维修房子,还装修了,我要的不多给我130万就行。”

王杰觉得有些可笑自己的房子拆迁和李阳什么关系:“李阳,这房子是我的,你们凭什么分拆迁款?”

李阳有些生气,这么多年自己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一分不给太不像话了:“不给我就去告你”说完就挂了电话。

李阳将王杰告上了法庭,要求王杰给付其拆迁款130万,那法院会支持他么?

法律分析

李阳和王杰只是租赁合同关系,房屋的所有权人是王杰,而不是李阳。

根据《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个人房屋的,应当对房屋的所有权人给予补偿。

王杰为房屋的所有权人,得到拆迁款260万符合规定。

但李阳认为,他在居住期间,在征得王杰的同意下对房屋进行了装修改造,维持了房屋能够居住,他居住了15年,投入了感情,对房屋的拆迁也出了一份力,理应分得一半拆迁款。

那法院怎么认为的呢?

法院认为,李阳对房屋进行了装修,投入了资金,王杰应当对李阳进行补偿,最后判决,王杰给付李阳28万。

个人观点

李阳夫妇在房子内住15年有感情正常,但他们不能将别人的房子当成自己的,而且房东王杰15年来一直没给他们涨房租,也是照顾他们,而李阳想分一半拆迁款真是无法理解。

对于本案,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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