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如果你的证据充分,你就应该胜诉,这才是正常的。而如果你的证据充分,但你还败诉了,那就是因为案件受到了案外因素的干扰。
这个干扰可能是来自于对方的关系、也可能是来自于案外人的关系(案外人可能是一个群体、某些领导)、甚至是来自于你自己(比如法官对你有看法,也确实可能存在这种情况)。如果是这样,你选择继续的可能性是比较大的。这种案件想翻案,继续的话要保证维权的连续性,跳出至少两个圈、且结合庭外反映,翻案概率会更大些。
比如一审是区法院,你败诉,二审中院维持,那么向省高院申请再,且配合庭外反映,则翻案的可能性更高。这种案件的庭外反映,是很重要的。因为一是案件你确实证据充分,二是有案外因素的干扰(甚至这些话你在反映的材料里都可以提到),毕竟证据充分还败诉,肯定是案件以外的原因造成的,这都是符合逻辑的。
如有具体案件,私信加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