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动全网的“河北初中生被害案”仍然备受关注,3个初中生将同班一男生合谋杀害后,又挖坑掩埋藏尸。手段极其残忍,性质极其恶劣。
目前,3名罪犯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逐步进入法律处理层面。
“顶端新闻”邀请了多名律师,从法律层面解读该案。
其中,胡献刚律师在谈到有关审理的问题时表示,(这个)案件是不会公开审理的。
《刑法》中规定,被告人不满18周岁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该案中的3名被告年龄在12~14之间,出于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不会公开审理。但判决书可以公开。
对此,胡律师表示,此类案件的判决书也不应公开。
然而,网友们却持不同的观点。
网友①: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谁保护死者的权益?
网友②:不公审就是助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网友③:强烈建议公审,还受害者以公道。
虽然法律中有不公开审理的规定,但是,绝大多数网友均希望能够公开审理。
罗翔也表示,没有先例,就开创个先例。
对于惩治未成年人犯罪,不宜藏着掖着。公开审理,可以起到警示作用,对所有未成年人都是一次法制教育。
受害者失去了宝贵的生命,3名罪犯的其他权益都大不过受害者的生命权,生命权是每个人最需要被保护的第一权益。
是否适合和需要公开审理、公开判决书,主要看站在什么样的角度。
从教育所有未成年人的角度讲,公开审理有宜。
而不公开审理、不公开判决书,仅仅是站在3名被告个人的角度考量。
但由于有法律规定的约束,这个案件大概率会不公开审理。
至于判决书会不会公开,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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