怂恿同学在校喝酒,导致死亡,有无责任

楠律看法 2023-03-01 23:18:50

#怂恿同学在校喝酒,导致死亡,有无责任#

怂恿同学喝酒的人需要承担责任外,学校可能也要因为其管理问题在公平原则下承担责任。

法律分析:

喝酒助兴是人之常情,但是对于学生来说也不尽然。

少年不识酒滋味,一时贪杯,往往并不能遇见后续的危害后果。作为同桌饮酒人员,共同饮酒人员,需要对彼此的人身安全负有注意义务和审慎义务,具体而言包括相互提醒、劝告、通知、协助、照顾等义务,以减少安全风险。

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是否存在强制劝酒行为,比如故意灌酒,比如用言语刺激对方喝酒。是否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然强行劝其饮酒。是否未能在其酒后,将醉酒者及时送往安全场所,是法官判断同饮者是否承担相应责任的几个标准。

同时上述情形,喝酒者的民事行为能力,对喝酒醉酒的清晰认知,学校在此期间是否予以注意予以强调,都是对判断各自是否需要承担责任的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 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关注我,多学法律,少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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楠律看法

简介:专注财税金融,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等领域。共同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