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者都属于公安,本质上区别不大。不过,铁路公安更早时候是不属于公安系统的,只是后来随着机构改革的进行,铁路公安逐步转入公安系统,和地方其他公安之间已经没有多少差异了。
铁路公安和普通公安最大区别应该是两者的管理权限不同,铁路公安由于工作性质,属于中央垂直管理,而地方公安则是由地方政府进行属地管理。
一、铁路公安的历史。新中国成立后,铁路公安队伍开始重新组建和规范。1949 年,中央人民政府铁道部公安局成立,作为公安部的派出机关,负责领导全国铁路公安保卫工作。
1953年初公安部成立第十局即交通保卫局,统一领导全国铁道、公路、航运、邮电系统的公安保卫工作,1954年秋,铁道部公安局并入公安部十局,铁路公安又变成了公安部的一部分。
1970年,铁道部被交通部吸收合并,并于1971年,成立了交通部公安局,铁路公安又移交交通部管理。交通部公安局,并着手恢复铁路公安工作。
1975年国务院决定恢复铁道部,随即成立了铁道部公安局,同时由公安部重新纳入业务局序列,仍为第十局,在铁道部、公安部领导下负责全国铁道公安保卫工作。
2009年10月,铁路公安迎来了重大变革,整体纳入国家司法管理体系,人员编制纳入政法专项编制,铁路民警变成了国家公务员。转制的过渡期将有3年,期间公安部和铁道部共管,3年后铁道部的撤销,铁道部公安局也同步撤销,组建了新的铁路公安局,完全由公安部主管,铁路公安对外称“公安部十局”,统一管理全国的铁路公安工作,为正厅级单位。
同时,在全国各地一共设置了18个铁路公安局,如哈尔滨铁路公安局、太原铁路公安局等等,与国家铁路集团的18个铁路局公司一一对应,统筹管理辖区内的铁路公安工作,由“公安部铁路公安局”垂直领导管理,为副厅级单位。
再往下,则设置75个铁路公安处,比如昆明铁路公安局下设“昆明铁路公安处、开远铁路公安处”,武汉铁路公安局下设“武汉铁路公安处、襄阳铁路公安处、麻城铁路公安处”,均为正处级单位,之后下设若干个车站派出所和线路警务区。
二、铁路公安和地方公安的区别。1.管理模式不同。
铁路公安实行垂直管理,采取“公安部、公安部铁路公安局、18个地方铁路公安局、铁路公安处、车站派出所”5级管理模式。而地方公安则不同,需要接受“本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双重管理,以属地管理为主。
比如,地级市公安局接受“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双重管理,以市委市政府管理为主。需要注意的是,市辖区范围的公安分局相对特殊一些,并非区委区政府为主管理,而是由市公安局直接管理和领导。
2.佩戴胸徽不同。
地方公安佩戴的胸徽是以各自的省份名称为主,比如武汉的公安民警胸徽佩戴的标记是“湖北”,广州公安民警则显示为广东。目前地方公安的胸徽一共有32种,除了大家已知的31个省份外,还有一个特例,那就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民警使用的“兵团”。
而铁路公安的胸徽自2020年4月17日起,由原先的“铁道”改为了目前的“铁路”。
3.招录模式不同。
铁路公安民警因为属于垂直管理,所以其公务员的招录方式是国考和公安联考;而地方公安民警更多是属地管理,所以其招录方式是省考和公安联考。
4.各自职能不同。
铁路公安只是一个单纯的警种,职责较窄,主要与铁路相关,如铁路安全警卫、铁路治安管理、查处铁路违法犯罪行为、铁路事故调查处理等等,相比起来业务量很少很单一。
而地方公安拥有多个警种,如刑警、缉毒警、交警、治安警、网警、户籍警等等,职责范围很广,与老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息息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