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地市级的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最高是副厅级、最低是正科级。
普通地级市人民检察院的规格。市检察院是“一府一委两院”中的一员,其中两院指的就是法院和检察院,两院的机构规格比较特殊,属于“副厅级单位、正处级建制”。
为什么市人民检察院会是副厅级单位呢?
1.市人民检察院与市政府主要领导一样,都是由市人大选举产生的,直接对市人大负责,接受市人大的监督,和市人社局、教育局、财政局等政府工作部门有着本质的区别。
2、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是法定的副厅级领导职务,并非高配,是由市人代表大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并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批准,程序上相对还要繁琐一些。
而市政府各组成部门的局长们,是由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的,是明确的正处级领导职务,二者可谓天壤之别。
那为什么又说市人民检察院属于正处级建制呢?
1.要知道,市人民检察院的班子副职中,除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是正处级领导外,其他的副检察长、政治部主任、派驻纪检组长等在单位的三定方案中,均为明确的副处级领导职务。
这一点就跟市委党校、组织部、宣传部等有很大不同,后者三定方案中校长、部长都属于市委常委的副厅级干部兼任,而前者则是法定的副厅级领导。
2、市人民检察院内设的检察部,在三定方案中都明确为正科级规格,所以检察部主任就是正科级领导职务。
由上所述,市人民检察院内部各个岗位领导职务的行政级别分别是:
1.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是副厅级领导职务;
2.市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是正处级领导职务;
3.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政治部主任、纪检监察组长、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是副处级领导职务;
4.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部主任是正科级领导职务;
5.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部副主任是副科级领导职务。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相关概念。市人民检察院作为地级市的检察机关,其核心的业务骨干就是检察官,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授权,行使国家规定的检察权。
司改以后,检察院和法院一样实行员额制,在职在编的检察官也叫员额检察官,主要从检察官助理当中择优遴选,检察官助理工作年限满足后,通过入额考试才能成为一名真正的员额检察官。
一个检察院的员额检察官层次跨度很大,除了检察长之外,还有副检察长、监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等,检察长是由市人大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其他人由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任命。
也就是说,作为一个检察官,只有获得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以后,才具备办理案件的权力。
可以简单理解为,检察员就是所有检察官中最普通、老实干活的干部,而“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则是检察官中的领导干部。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相关概念。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属于检察院的业务决策机构,对于检察院办理的案件,委员会拥有最终最权威的决策权力。
同时,检察院还设置有院党组,不过和检察委员会是有实质不同的。院党组是核心领导机构,主要是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涉及检察院三重一大事项的都要经过院党组进行讨论决定。而检察委员会是业务领导机构,主要讨论商议重大案件和重大问题,更侧重于业务。
一般情况下,市人民检察院党组设置5到7人,包括检察长、常务副检察长、副检察长、派驻纪检组长、政治部主任等。
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人数上会多一些,一般由7到15人组成,委员除了检察长、副检察长以外,还包含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以及若干检察部主任等。
所以,检察长和副检察长肯定是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委员会委员也肯定是检察员。这一点从人大的任命上就可以看出,比如副检察长的任命为:某某同志为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检察委员会委员不过是身份的代表,并非具体的职务,其行政级别实际上是由其担任的其他行政职务决定的。
比如,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是副厅级;而市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是正处级;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是副处级;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部主任是正科级。可以看出,委员本身并不代表具体职务,主要看其具体职务级别。
需要了解的是,市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并非院领导,但却是正儿八经的副处级领导职务,通常会协助院领导分管部分工作。
同时,专职委员下一步的发展方向,大多是转任副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