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男子捡到22万现金,当即报警归还失主且拒谢,双方互加微信

凡夫情理法 2025-03-04 13:42:44

家人们,想象一下,浙江一男子捡到 22 万现金毫不犹豫报警归还失主,拒绝酬谢还和失主加了微信,本是暖心故事,谁能想到第二天失主竟称男子拿走 5 万,还把男子告上法庭,这剧情转变也太离谱了!

案情摘要

“你这人怎么这样啊!我好心捡了你的钱,一分没动在原地等你,你现在居然倒打一耙,说我拿了你5万!”李刚气得满脸通红,对着蒋毅大声吼道。

蒋毅也毫不示弱,涨红着脸回应:“那钱明明是27万,到你这儿怎么就成22万了?不是你拿的还能有谁?我看你就是装好人!”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互不相让,气氛剑拔弩张,要不是民警在一旁极力阻拦,恐怕早就扭打在一起了。

事情还得从昨天说起。那天傍晚,忙碌了一天的李刚像往常一样下班回家。当他行经某一路段时,恰遇朋友来电。

李刚一边接着电话,一边匆匆赶路,脑子里还想着工作上的事情,压根没留意路面状况。

突然,李刚感觉脚下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整个人向前趔趄了几步,差点摔倒。他忍不住随口骂咧了一句:“什么东西啊!”待站稳后,李刚这才低头看去,只见地上有一袋物件。

这袋子看着有些破旧,上面还沾了些灰尘。李刚越看越觉得不对劲,袋子的缝隙中似乎隐隐露出百元大钞的一角。

他心里“咯噔”一下,赶忙蹲下身,小心翼翼地打开袋子查看。这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袋子里满满当当装的都是百元大钞!

李刚瞬间瞪大了眼睛,心脏也不由自主地加速跳动。他环顾四周,发现周围静悄悄的,一个人影都没有。

短暂的惊愕过后,李刚深知这么一大笔钱,失主此刻必定心急如焚。他没有丝毫犹豫,立刻选择报警。

报完警后,李刚便守在原地,眼睛紧紧盯着袋子,心里想着一定要等到失主前来。他时不时地朝四周张望,期待着失主的身影尽快出现。

不多时,民警就赶到了现场。然而,等了好一会儿,失主却并未现身。为了能尽快找到失主,民警决定调阅附近的监控。经过一番查看,终于发现失主乃是在附近做生意的蒋毅。

此时的蒋毅,也刚刚发现自己的钱遗失了,正心急火燎地准备报警,结果民警的电话先一步打了过来。蒋毅得知他的钱已被人捡到,一颗悬着的心总算落了地,赶忙匆匆赶到现场。

当蒋毅看到守候在一旁的李刚,心中满是感激,连忙上前握住李刚的手,不停地说着感谢的话。

为了表达自己的谢意,蒋毅当即从袋子里取出一些钱来,递到李刚面前,表示这是给李刚的一份谢礼。

李刚却觉得自己不过是恰巧路过捡到钱,在原处稍等了片刻而已,实在没做什么特别了不起的事,便婉拒了蒋毅的谢礼。

蒋毅简直不敢相信,这年头居然还有这般不求回报之人。在他的认知里,旁人遇到这种事,恐怕都是巴不得能够多索些报酬。他对李刚连连称赞,直言李刚是个大好人。

蒋毅觉得自己一大笔钱失而复得,实在是幸运,无论如何都希望李刚能够收下谢礼。但李刚却屡屡推却,坚决不肯接受。蒋毅见状,感慨地说:“难得遇见像你这样的人,李刚,这个朋友我交定了!”随后,蒋毅要了李刚的联系方式,称日后有机会一定要请他吃饭。

原本大家都以为此事就这般圆满结束了。

可谁能想到,次日,蒋毅竟然带着民警寻到了李刚。蒋毅气势汹汹地称他遗失的钱款原本是27万,可李刚归还给他的却只有22万,要求李刚归还剩下的5万。

李刚一听,顿时就怔住了。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好心做好事,最后竟会遭遇这样的事情。他急忙解释道:“我捡到钱后,一步都没离开原地,一直在等民警来,根本就没动袋子里的钱,我从哪里去拿这5万给你啊!”

蒋毅却表示,当时他觉得李刚是个拾金不昧之人,打心底里相信李刚断然不会拿里面的钱,所以就没有当面点清。

可现在这钱数对不上,他觉得自己低估了人性,也高估了李刚的品行。

李刚算是听明白了,蒋毅这就是认定他拿了那5万。李刚又气又恼,自己的一番善举,怎么就给自己招致了这么大的麻烦呢?他忍不住与蒋毅理论起来,质问蒋毅是不是想要讹诈自己。

蒋毅听到李刚这么说自己,心里自然颇为不悦。两人情绪都愈发激动,你一言我一语,谁都不肯让步,差点就动起手来。

好在民警及时拉架,才未酿成严重后果。最终,李刚依旧咬定自己并未拿失主的5万,可蒋毅却怎么都不信,一口咬定若不是李刚拿的还能是谁。

最后,蒋毅没能要到钱,一怒之下,便将李刚告上了法庭。

这一场原本充满正能量的拾金不昧事件,却演变成了一场令人唏嘘的纠纷。

法律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4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本案中,蒋毅说他丢失的是27万, 可李刚给他的是22万,认为李刚拿走了5万。

蒋毅拿出了去银行取钱的凭证,确实是证明了他取了27万元,可从银行取钱出来,直到钱丢失,袋子里面的钱是否还是27万不得而知。

而且,他也无法证实李刚捡到钱时,袋子里面的钱就是27万。所以,没有证据支撑他所提出的主张,也就是不能证明李刚拿了5万元。

所以,他要求李刚退还5万元是不合理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4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蒋毅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直接带着民警来李刚的家里,说他拿了5万元,这样的做法是不合理的。

一般来说,李刚捡到钱就选择报警归还,不可能会拿5万再归还,可蒋毅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直接上门要求李刚还钱,真的会寒了李刚的心,这样的做法非常不妥。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李刚没有拿钱的情况下,被蒋毅冤枉拿了钱,李刚的合法权益被侵犯,可以要求蒋毅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李刚可以要求蒋毅赔礼道歉,甚至是要求一定的经济赔偿。

案例反思

网友说:“李刚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可提起侵权之诉,为了节约司法资源,可以合并一起审理。”对于这件事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一起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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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落笔生情,天理国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