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恒信律师|丁磊律师:房产拍卖交付后应否执行回转的问题探讨

中恒信律师事务所 2024-12-26 17:50:35

法拍房执行回转,是指房子被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房子,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那房产拍卖交付后应否执行回转?围绕这一问题,北京中恒信律师事务所丁磊律师结合实务要点及审判实践进行了梳理分析,供大家参考。

一、房产拍卖交付后应否执行回转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房产拍卖交付后是否执行回转,主要取决于拍卖过程中的法律程序是否合法以及拍卖后的权利转移是否有效。

在房产拍卖过程中,如果拍卖是依法进行的,如查封、拍卖公告的发布等程序都是依法进行的,且房产的权利转移已经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即拍卖房产已经依法转移给买受人,那么通常情况下,该房产拍卖交付后不应执行回转。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如果买受人已经按照法定程序支付对价并依法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即使是未办理过户手续,也可以视为已经合法取得房产权。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执行回转的可能性较低。

综上,房产拍卖交付后是否执行回转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查看拍卖和产权转移过程是否合法、是否有足够的法律文件支持,以及案外人的权益是否得到了适当的保护。

二、执行回转的裁判规则及要点

1.执行和解取得的财产可以申请执行回转

执行回转成立需具备前提、本质、程序及对象等4个要件,其前提条件是原执行依据已被部分或全部执行,不仅包括强制执行,亦涵括执行和解。通过执行和解取得财产并不影响原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回转。

2.撤销原判发回重审裁定不能作为执行回转的依据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研究后认为,人民法院应当依照《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9条第1款规定确定执行回转程序的启动时间,即在“新的生效法律文书”作出后,启动执行回转程序。

3.执行回转的同时,原执行程序中的罚款应予退还

因据以执行的判决被撤销,不仅原申请执行人取得的财产要返还,而且人民法院的所有执行行为都归于无效,罚款当然应予退还。

4.生效判决撤销前已履行的可参照执行回转立案

法律文书生效后,一方当事人未申请执行,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当事人通过法院审判庭履行给付义务,该给付义务具体、明确的,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经再审程序撤销后,履行给付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可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可参照执行回转的规定予以立案执行。

0 阅读: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