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海防体系的构建,军民一体制度,为何正式海防形成于明朝?

佑渊说历史 2023-04-25 13:2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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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明代海防的总体策略有两个,一个是御海洋,另一个是固海岸。御海洋的含义主要是指划分险要的地区,在这些地区安排水军,按照汛期分批进行不断地会哨和巡哨。固海岸的含义是指以陆路为中心的防线。首先,建立陆上守备,卫所的巡检司可以巡查和抗击登岸倭寇。其次,海岸烽猴报警,水寨的防御,让敌人无法藏身。

一、明代杭州湾北岸沿海卫所

明朝沿海海岸线绵延不绝,北边从鸭绿江,经过东南沿海,与安南接壤而结束,全长1.8万余公里。古代重视边防多于海防,中国的海防正式形成还是在明朝。明初,朱元璋在全国推行卫所制,这可以说是明朝建设海防的开端之举。

洪武十九年,明当局任命汤和为总督,到浙江建设海防。汤和前后花了数年时间,在浙江主持兴建了卫所五十九座。其中位于杭州湾北岸的有:“自北而南,嘉兴府则有海宁卫,下辖澉浦、乍浦二所……共计十一卫,三十所”,汤和兴建的城池之中,浙江一共建有十一卫和三十守御千户所。首起乍浦到蒲门地区,沿着二千余里的海岸线建立起了十分有效的防御军事体系。洪武后期,还兴建了城寨、巡检司、烽堠、墩台,与沿海卫所相辅相成,构成一个完整的守卫体系。

在京师所在的南直隶行省,到洪武末年,共建立了9卫,10所,但未设立都指挥使司,其沿海卫所直接隶属于中军都督府管辖。辖地分南北。内地和沿海的卫所职责还有些不同,凡处内地者主要负责漕运之职,而位于沿海者专门负责抗击倭寇。所以除去陆上的千户所之外,另有一种单独在外的千户所,称为守御千户所。

明初,在杭州湾北岸沿海,从北往南分布着金山卫、海宁所、海宁卫诸卫所。这三个卫所隶属于松江府,杭州府,嘉兴府。明初实行世兵制,沿海卫所军官和军卒基本上世代为兵,未有变更。卫所军队还配有屯田,可以提供基本的饮食保障。在具体操练中,士兵的任务各有不同。大致划分为十分之三的人负责耕种,剩下的人进行平常的军事操练。

明洪武十九年,为了防御海上倭寇侵扰,汤和经略浙江就在华亭县的筱馆镇筑城建卫所。因为卫所的位置和邻近海中的大、小金山相对而立,由此得名金山卫。其西面和乍浦相连,东边和青村、南汇嘴相连,东北和吴淞海口相连,负责保卫者长达三百里的海岸线。从战略地位来说,金山卫与嘉兴府的海宁卫互成犄角之势,是杭州湾北岸最重要的卫所之一。

金山卫由于独特的地理位置,既成为非常重要军事防守重镇,同时也成为沿海非常繁华的港口。金山卫城呈正方形,周长六公里,是保卫南京的一道非常重要的屏障,卫所有重兵驻扎守卫。金山卫建成以后,以卫城为中心,附近的城镇也陆续发展起来。卫城一开始都是土筑,明永乐十四至十六年,因屡次遭倭寇侵扰,用砖加高4尺,共高3丈3尺。

自倭患起到倭患平息,金山卫一直牢固地屹立在东南海疆前沿,为保卫江南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金山卫和其他卫所一样,可以屯田,自给自足。金山卫的兵制承袭明初的卫所制。由于金山卫地位重要,故直接划归中军都督府管辖,在卫所内设置指挥使司管辖卫所事务。

海宁所设立较早,早在洪武三年年就己经设立,是曹国公李文忠上奏要求设立的浙江七个重要卫所之一。海宁所原名海宁卫,后来在洪武二十年改称海宁所。据万历《杭州府志》记载,“海宁所原额旗军一千三百五十一名,迨今事故六百二十三名,仅存七百二十八名”。

海宁卫位于杭州湾北岸沿海的南部。卫所地处于嘉兴府海盐县城境内,总归浙江都指挥使司管辖,是重要的沿海卫所。海宁卫于洪武十七年就已经设立,卫所下辖着四个千户所,分别是左、右、中、前四千户所,同时还管辖着激浦、乍浦两个沿海守御千户所。史籍上记载有海宁卫的守军人数:“海宁卫,屯军一千二百四十名”。具体情况如下:

“(海宁卫)统左、右、中、前、后五千户所,遥统澉浦乍浦二千户,以海盐为防海要地”。

乍浦千户所下有乍浦港,地位非常重要,宋元时期就是船只密集的一大繁荣港口,人们在此买卖商品,互市贸易。澉浦和乍浦城池在初建的时候都为土砌。后来永乐年间改为石砌,加强了卫所的战斗力。

明代杭州湾北岸沿海巡检司

明代建国初期,为了维护地方治安,朱元璋在全国各地设置了众多巡检司。巡检司和卫所制度一样,同样分为内地和沿海。内地的巡检司的任务主要是检查往来行人,勘察盗贼,防止走私,维护一地的治安。而沿海的巡检司设置的目的更多是为了防御愈演愈烈的倭寇侵扰。洪武初年,明政府出于海防备倭的目的,在浙江沿海地区已经创建了多个沿海巡检司,但大多都没有溯临海口,巡海预瞀并不及时。因此,汤和在巡视浙江沿海期间,多将巡检司迁于海口以便发挥作用。

洪武十七年,汤和被朱元璋派往浙江整饬海防,他将沿海巡检司都迁往海口,以重点发挥抵抗倭寇的重任。洪武二十六年,巡检司制度正式在整个国家内广泛推行。史载:

“凡天下要冲去处,设立巡检司,专一盘诘往来奸细及贩卖私盐犯人、逃军、逃囚、无引面生疑之人。须要常加提督,或遇所司呈禀设置巡检司,查人踏勘,果系紧关地面,奏闻准设”。

此后,巡检司成为卫所之下的沿海海防建设的重要机构,特别是沿海巡检司的地位越来越重要。沿海的巡检司制度主要针对的是沿海的民众,防范外敌是其次。巡检司的存在,加强了中央对底层社会的控制,而且这种控制是越来越严格的。伴随时间的推移和沿海气候的转变,沿海的海岸线会相对应地发生迁移。很多巡检司不得不重新规划。

宣德年间,开始针对部分巡检司进行调整,也因为实际的需要增设了一些巡检司。设置巡检司是加强沿海防卫的措施之一。但沿海巡检司虽然是为了加强海防而设立,但是在现实操作中,常常由于兵力限制,在战争真正发生之时,起不到最主要的作用。

在实际中,巡检司起到的最主要的作用是事先巡查,能够“防敌之未萌”,给岸上守备警示。但如果遇到的是大股倭寇,就束手无策。到了明代中期,浙江的巡检司的数量裁剪了不少,但主要是集中在内地的巡检司。沿海的巡检司因为战略地位极其重要,几乎没有裁剪。与建国初始开始,增设、恢复了一些沿海巡检司,对于一些不合理的巡检司也作了一些调整。

杭州湾北岸沿海台、寨、烽堠

除去沿海的卫所守御之外,还配备有各自的关、台、寨、烽堠等沿海防卫设施,作用也大不相同。关,俗称关溢,一般位于沿海一带的江河的关键要塞处,比如入海口和水口处,归属于卫所体系之中。在此地设置的关隘的作用也是为了巡查人民,防范奸细,职能和巡检司比较接近。关不仅在内陆有,沿海地区也设置关隘。

永乐七年将浙江沿海各卫的军船集中于沈家门水寨,本意是可以集中所有军船的力量,统一调度,合力围奸倭寇。但实际执行的时候,效果却不尽如人意。因为当沿海其他卫所看见倭船经过,却只能逐级上报,原地等待驰援,从而延误时机,造成效率低下。正统七年二月,有朝臣上奏:

“观海、定海、临山、宁海四卫,虽皆近海,然多涨沙,倭寇卒难登岸。惟定海所属烈港、沈家门、黄溪港正冲要治所,乞将四卫并所属官军海船,各分其半,每三月一交代,俱赴烈港停泊,往来于沈家门、黄溪港及本境海道巡哨。并其他卫所调哨官军每年俱正月中出海,七月中各还本卫所屯守,庶劳逸相均,防守不误”。

浙江沿海的巡哨制度正式建立。这种巡哨是将沿海的卫所的兵船各分其半,停泊与烈港,集中沈家门,黄溪港。宣德十年,不得不废除沈家门水寨而让各个卫所自行备倭。寨的具体名目见下表。烽堠:烽堠的设立较早,洪武年间已有设立。烽堠的作用和寨相类似,主要是发挥事先发现敌人、传递消息的作用。嘉靖年间的防倭总兵戚继光曾经有言:“军务事照得卫所、烽堠为边防第一要务”。

有烽堠则有预警,在漫长的海岸线上有了设防。而且各个烽堠之间可以互相联系,互为援助。烽堠设有报警台,遇到紧急情况,昼则焚烟示警,夜里则点火报警。沿海的烽堠一般准备有点火的草架三座,配备有一些武器和相应的装备等。

四、海上守备

明初的水军就很强大,这是随着朱元璋征伐天下所建立的精锐部队。随后,明初将这批精锐的水军编成水军二十四卫。水军的设立非常重要,水军可以配备军船进行海上巡逻,还可以随军执行陆上作战的任务,大大加强了沿海守卫的防御。水军必须配备战船才可以发挥战斗力。就在明初倭患刚刚出现的时候,明廷己经非常看重造船业,经常下令在沿海地区如广东、福建、浙江等地区大力发展造船业。按照相关的文献的记载,明初沿海的卫所每百户配置一艘战船。

正德《明会典》记载:“沿海卫所每千户所设备倭船十只,每一百户船一只,每卫五所,共船五十只。每船旗军一百名,春夏出哨,秋冬回守”。这样使明卫所都配备有兵船,可以巡逻海面,使得水军在过去的基础上更加强大和正规。

洪武二十三年四月,令“诏滨海卫所每百户置船二艘,巡逻海上盗贼,巡检司亦如之”。两处记载虽然不同,但至少可以看出,在明初,每百户船一艘是没错的,到后来增加为每百户二艘,数量增加了一倍。这是一支十分有力量的水上部队,属于沿海卫所和巡检司管理,守卫各自的防区。

明初,设立水军,造战船,设水寨,在海上建立起一套防卫体系。永乐年间,为了防备倭宼,朱棣继承了朱元璋的造战船、巡检倭宼的战略,下令在各地大造战船,加强水军建设。永乐年间不断颁布造船的各项命令。

据《中国海防史》的统计可以了解到:“永乐年间共造海船、海运船和下西洋的船2868艘之多”。这些船包括沿海的海运船和郑和下西洋的船队,两者都负有保卫海疆的责任。标志着海上防御能力的提高。浙东沿海多处都被用为军用造船基地,大兴造船业。永乐年间的造船技术也达到了世界领先水平。

明初的兵船和兵员分离,比如洪武时期设立的水军24卫和永乐年间的船队,平时战船停泊在港口,在接到任务命令的时候才配备卫所的士兵上船,执行作战任务。但明初由于海患严重,兴建的水军又十分强大,所以水军的战斗力很强大,船和士兵结合紧密。

同时,由于火器的推广,战船一般都配备有火器。永乐朝大兴造船给了沿海防御很大的帮助。到了正统朝,船只随着年岁的增长而崩坏。当时的检查御史就说:“洪武间,浙江沿海卫所备倭海舟七百三十艘,岁久废坏,止有一百三十二艘,不足备御”。

于是,正统年间开始大规模建造船只。明朝后期,朝廷虽然加强了海军力量,但船形制变小,且划分海区使海军被分散,整个沿海没有集中的防御力量,无法执行远洋航行的任务。

水军巡逻在虽然明初就已经存在,但还不是固定的制度。洪武六年,就有大臣给朱元璋提建议:

“倭夷鼠伏海岛,因风之便以肆掠,其来如奔狼,去若惊鸟,来或莫知,去不易捕……令光洋、江阴、横海、水军四卫添造多橹快肛,命;将领之,无事则沿海巡檄,以备不虞。若倭夷之来则大船薄之,彼欲战则不能敌,欲退不可走,庶乎可以剿捕也”。

这个正确的意见被朱元璋采纳后,水军巡逻制度开始在全国开始推行。朝廷下令在卫所制度的基础上,配备兵船,朝廷开始任命总兵官统率沿海各卫所的水军沿着我国漫长的海岸线开展沿海巡逻。但是正是由于我国海岸线如此漫长,如果要进,行全面沿海巡逻,一是耗时长久,二是效率不高。

由于沿海卫所建立之初本就比较分散,水军隶属各个卫所,也同样不集中。这样的结果造成防守海域有限,海军只能执行近海防御任务,一旦当敌人逃遁琉球深海,明军就无法远洋追击。洪武初年,虽然有巡逻任务,但是没有建立起规范的海上巡视制度,往往是随着海疆乱而起,海疆平而终。

明初以后,这种没有固定的巡视渐渐减少了次数,沿海的防守机制由防敌于海为主逐渐转变为防敌于岸。而在杭州湾北岸金山卫一带,由于海沙坚硬,海船不易停泊,故在金山虽然有兵船,只能停泊别处。倭寇远航而来,需要一个优良的港湾停泊。故在金山卫重兵把守,设兵船巡视往来。而金山卫南边海上的羊山就是绝佳兵船会哨的地方。这样在内陆地上,则有海港把守兵船捍卫。如果遇到有海贼则齐力奋击,倭船数量较少而且分布较散,卫所的船多而集中。金山卫还利用民间力量,鼓励渔船与卫所船只共同抗击倭寇的做法。

结语

海上无事之时,渔船在海自求生活,一旦沿海遇警则随必须尽力同兵船追击倭寇。这样就官民互助,一箭双雕。官兵不用再为造船、募兵而担心经费不足,而民间的群众也得到了捕鱼生计的好处。杭州湾的北岸沿海的巡哨制度和卫所制度互相配合,对抵抗倭寇的侵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明史》

《筹海图编》

《江南经略》

《杭州府志》

《明会典》

《明英宗实录》

《纪效新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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