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乾隆年间,河南某县一户姓唐的人家刚娶了新媳妇,入完洞房的第二天清早,亲戚朋友们都来庆贺,大家齐聚一堂十分热闹,可新婚夫妇或许是贪恋春宵,迟迟没有出现。
听着众人逐渐开始议论了起来,唐家的父母有些坐不住了,于是一起来到新房前叫儿子起床,叫了半天,只听到儿子的声音,也不见出来,两人就去推门,发现门被反锁了,急忙又捅开窗户纸。
往里一看,年仅8岁的儿子竟穿着一身单衣,被绳子捆住身体,缩在角落里瑟瑟发抖,父母大惊失色,询问道:“乖儿子,是谁把你绑在这里,你媳妇儿呢?”
儿子委屈道:“昨天入了洞房,你们走了以后,从床底下钻出来一个身材特别魁梧的男人,他把我绑在在了这里,那新媳妇儿跟他还认识,他们两个睡床,让我在床底下冻了一夜。”
父母大惊,问道:“哎呀呀我的儿,你怎么不叫我们啊?”
儿子回道:“那男人说要是我叫救命,就把我的脑袋拧下来当球踢,我,我不敢……”
话没说完,只见床前的帷帐被打开,果然从里钻出来一个彪形大汉,面容丑陋且凶恶,一脸的麻子,络腮胡子乱蓬蓬挂在脸上,又相识的人辨认出,他乃是卖猪肉的屠夫朱六。
唐家的父母求道:“朱六,我们与你无冤无仇的,花了大价钱娶来的媳妇儿,洞房夜被你鸠占鹊巢不说,还把我儿子绑了起来,罢罢罢,这些也不说了,你先把儿子还给我们。”
朱六嗤笑一声,说道:“我与你家媳妇儿从小就相好,早就约定了长大以后要嫁给我,却被缺德父母为了点儿钱就嫁到了你家,我没说你横刀夺爱,你倒是说我鸠占鹊巢,你们的儿子乳臭未干,就算入了洞房也不顶事。”
“我怎么肯甘心认了这件事儿,现在我来,也不过是圆了小时候的约定,你们只管好吃好喝的给我供着,等我跟新娘子尽情欢愉,我尽了兴,自然就会离开,你们谁要是动歪心思想法子进来,嘿嘿……”
朱六说着,从床底下摸出了一把杀猪的尖刀,明晃晃的,泛着森冷的寒光,抵住唐家儿子的威胁道:“那我就把这小子开膛破肚,你们就等着给他收尸吧。”
唐家的儿子吓得涕泗横流,叫道:“爹,娘,快救救我,我不想死,你们快答应他!”
“好好好,你要怎么样都可以,不要伤了我儿子。”唐家父母无奈,只能屈服。
而那朱六也不知道是不懂法还是真的愣头青,竟然真的在唐家堂而皇之地住了下来,到了快中午的时候,就开始叫嚣:“赶紧把好酒好菜给我上上来,我吃饱喝足了还要跟新娘子休息,要是吃的喝的我不满意,你们也别想要回囫囵儿子了。”
唐家父母没有办法,只好一一满足了朱六的要求,送来饭菜的时候,朱六让他们从窗户缝隙放在靠窗的桌子上,然后让他们退开,再用绳子绑着唐家儿子的腰,让他去把饭菜端回来,再把所有的饭菜包括酒都要先让唐家儿子尝一下,确认无疑了,才跟新娘子一起吃。
那么这件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到底是怎么发生的呢?一个八岁的稚子,又怎么会迎娶一个成年的女人呢?这件事,还要从当时的一种陋习开始讲。
在当时社会生产力比较低,一般老百姓的精神娱乐生活比较匮乏,没有娱乐活动,就喜欢生孩子,越生越穷,越穷越生,儿子生下来了,是家里重要的劳动力,不能不为他娶妻生子,延续血脉。
女孩子就比较惨了,要是生在了贫苦家庭,父母还没有钱给儿子娶媳妇,就会选择把女儿随便嫁出去,逐渐就演变成了有钱人家给七八岁的幼子娶十七八岁甚至二十几岁的成年媳妇。
一来,媳妇儿嫁进了门,可以给自己的小丈夫当保姆,二来可以照顾公婆,操持家务,三来也可以充当劳动力,田里的劳作也有人可以分担,也叫做童养媳。
刚成亲的时候,小丈夫的生理和心理都不成熟,也不能过正常的夫妻生活,等到小丈夫渐渐长大,妻子也逐渐失去了青春年华,再加上辛苦劳作的关系,多半不能被丈夫看上。
因此,当时又流行纳妾,而纳妾的门槛也很低,所谓“农夫若余五斗粮,一个小妾入土房”,此时丈夫又可以纳妾,童养媳的生活就更加悲惨了。
至于这个故事的女主人公翠兰,就是这样的一个童养媳。
翠兰时年二十六岁,因为父母出不起陪嫁,因此还没有成亲,她的父母做主,后来唐家找上门来,表示不要陪嫁而彩礼照付,让翠兰嫁给自己年仅8岁的幼子。
翠兰的父母一听还有这种好事,想也不想的就答应了下来,翠兰哭啊,闹啊,可根本无济于事,那时候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女孩子的婚姻怎么可能由自己做主?
到了出嫁当天,翠兰哭哭啼啼的上了花轿,在众人的欢声笑语之下,与8岁的小丈夫入了洞房,而就唐家张灯结彩,宴请宾客的时候,朱六却趁人不备,悄悄溜进了新房,也就发生了开头的事情。
这样的事情不说是千古奇闻吧,也算得上十分罕见了,故而一传十,十传百,很快就传遍了大街小巷,十里八村的人都来围观,整整三天,朱六还没有想走的意思,唐家人才想到去报官。
县令听说了这件事,大感惊异,并不太十分相信,带着衙役亲自往唐家去查看,才不得不相信,于是就打探翠兰父母的下落,并让衙役将他们带了过来劝诫女儿。
这件事本来十分岑人,翠兰的父母也只能硬着头皮往屋里喊:“傻女儿,现在回头还不算晚,你赶紧出来吧,有县太爷为你做主,不会冤枉你的。”
翠兰的父母喊了半天,翠兰也许是对父母失去了信心,连面也没有露,更是话也不接一句,县太爷眼看父母的呼唤打动不了,怒道:“你家女儿做出这样伤风败俗的事情,作为父母也有教养不当的责任,来人呀给我打,打到翠兰肯出来为止!”
两个皂吏得令,上前按住翠兰的父母,用竹板打其父亲的屁股,用牛皮板子打其母亲的嘴巴,两位老人受不了这样的酷刑,哭声凄厉的恳求女儿能够出来,化解老两口这场灾劫。
可无论他们怎么祈求,翠兰像铁了心一般,就是不出声,也不出面,很快翠兰的父亲挨了两百个板子,屁股上血肉模糊,翠兰的母亲挨了一百个嘴巴,脸上鲜血淋漓,好不凄惨。
县令眼见没有效果,只能无奈的放弃了这个办法,只好命令衙役将新房团团围住,自己则返回县衙另想办法。
走在路上的时候,县令瞥见村里的房屋墙壁上坑坑洼洼,那墙壁都是用打干垒的方式建造的,时间久了,就算没有人为的破坏,也被风吹雨打的损毁了不少。
县令看着看着,突然想到了个好主意,回到县衙之后,迅速安排牢头去监牢中找来善于偷窃的蟊贼,许诺道:“现在老爷我有事要用到你,要是你办得好了,你的罪我给你减轻,要是办不好,两罪并罚!”
蟊贼忙不迭的答应了下来,县令于是嘱咐他,半夜三更的时候,趁着朱六和翠兰熟睡,悄悄挖开墙壁,钻进屋里将唐家的小儿子给解救出来。
这样的事,对于蟊贼来说,可以说得上是手到擒来,得了令,蟊贼悄悄猫在新房外面,等到日上三竿,估摸着里面的人都睡熟了,于是用水浸湿墙壁,挖开了一个洞,钻进去将唐家的小儿子解救了出来。
人质安全以后,衙役再无顾虑,一起撞开门冲了进去,朱六和翠兰睡得迷迷糊糊的,还没反应过来,就被按在床上,绑了起来。
第二天一早,县太爷开堂审案,这件事由于过于奇特,在乡间流传的很广,前来参观断案的人接踵摩肩,看着堂下跪着的两人,县令对着翠兰大声怒斥:“我一声审理案子数都数不清,见过的犯人无数,但是像你这样,不孝顺和不顾廉耻到这种地步的,简直闻所未闻!”
按照当时的律例,女子犯了和奸罪,是要“去衣受刑”的,于是皂吏剥去了翠兰的衣服,使其赤条条在公堂之上,不留寸缕跪在万众瞩目之下,先用牛皮板子打她的嘴巴一百下,这是偿还母亲所受的刑罚,在用竹板打她的屁股两百下,这是偿还父亲所受的苦楚。
然后,就是翠兰自己的刑罚了,依照律法,县令判处翠兰受四十打板,让父母将她带回娘家,而出了这样的事,唐家自然也不会再接纳这个儿媳,于是又命翠兰的父母将聘礼全部归还唐家。
翠兰挨了一百嘴巴,两百竹板,四十杖,浑身血淋淋的,翠兰的父母脱下自己的衣服为女儿蔽体遮羞,搀扶着她回家,不料刚出了县衙门,就有围观的好事群众,将她的衣服夺走,一定要她赤身裸体的走回家。
翠兰的父母有心组织,奈何围观的人有千余,双手怎敌几千拳,就只能这样干扶着赤条条的女儿走了数里路回家。
经历了这样的屈辱,翠兰的父母恼羞成怒,悲愤交加,没过多久就相继撒手人寰了,而翠兰的运气却很好,或许是她还年轻,或许是经历了这样的事,早就把所谓的世俗羞耻抛却了,没过多久就把伤养好了,只是嘴上被打的疤痕依然在。
至于屠夫朱六,县令对其厌恶至极,因为不能直接判处他的死刑,只能先命令衙役打他两千板子,试图将他杖毙,没想到朱六身强力壮,虽然挨了两千板子,还是没有死。
按照当时的律法,一天用刑不能超过两次,于是第二天,县令又命令衙役打他两千板子,这次没坚持多久,朱六就一命呜呼了。
案子到这里就结束了,但是翠兰的人生却还没有结束,几年后,有人发现翠兰开了一家小酒馆,有客人来了,翠兰就为客人筛酒,有人问起她脸上的疤痕,翠兰就笑盈盈的为他解释前因后果,描述的绘声绘色,丝毫没有一点羞涩的样子。
这样带着浓厚颜色的故事,又是由经历者本人所讲述的,因此上门的客人竟越来越多,翠兰的小酒馆,生意还越发的红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