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这个世界上最难报的就是父母恩,父母恩似海深,养育之恩,舔犊之情,一个人终生都无法报答。
然而,在北京却有一个男子,公然立下协议和父母断绝关系,从此老死不相往来。当父母去世后,发现父母留下两套400万的房产,而且一直由妹妹掌控,就提出要分割,妹妹没有同意,最后闹上法庭。
在北京通州,有一个老人姓田,一共生养了4个儿女,四个人的性格迥然不同。
老大从小就不老实,上学也不好好上,很早就辍学了,然后就到社会上混,犯了不少事。老两口一天到晚的没少为他操心,因为犯了几次事,愁的头发都白了。
老爷子不但天天骂他,教训他,甚至经常动手,家里的棍子都打断了2根,但是根本没有什么起色。
父子的矛盾是越来越深,老大为了挣脱父母的管教和约束,刚20岁的时候,就扬言要和父母断绝关系,还写下了协议,双方签了字,画了押。
也就是从那一天开始,老大就离家出走了,也从来没有管过父母的任何事情。
自从他走后,二妹就成了家里的大姐,既照顾父母也照顾弟弟妹妹,帮助搭理照顾家务。
自从老大走后,父亲就得了严重的心脏病,没有几年的功夫就去世了。也正是因为这个,二妹妹把责任归咎于哥哥的不孝,他从心里就恨他。
父母名下其实各有一套房,父亲名下一套,母亲名下一套,一共两套。
自从父亲走后,二妹就出钱重新翻修了一下,租了出去,租金自己也没要,主要用于母亲的生活。
母亲名下也有一套,在父亲离开后的第6年,母亲将他的房子卖了400万。这个钱就都放在二妹手里。后来他觉得放在自己手里不合适,于是把这400万分了,给弟弟100万,妹妹100万,自己要照顾母亲留200万。
后来母亲也去世了,老大得知消息后就跑回来奔丧。
当母亲的头七过了之后,几个兄妹就闹了起来,老大向妹妹索要分割的财产及租金收益。
二妹一听,非常气愤,往事涌上心头,破口大骂他的大哥。
她说:让你回来磕头已经算给你面子了,没想到你这么不要脸,还有脸要钱?这么多年了,你死哪去了,父母病的时候,死的时候,你在哪呢?
该你出力帮忙的时候,你连人影都看不见,现在看到遗产你跑回来了要了,还要你的狗脸么?
还有,要不是你当年惹事,爸也不会走的那么早,妈也不会孤苦伶仃,这一切都是你造成的。
老大被妹妹一顿骂之后,也感觉理亏,觉得内疚。
但是稍微缓过来之后,他还是要坚定的要这个钱,不管妹妹如何说,如何骂,他都要达到这个目的。
于是他就把妹妹弟弟们告上了法庭。要求重新分割父母的遗产。
在庭审的时候,妹妹拿出了当前大哥和父母签字画押的断绝父子关系证明。但是法庭认为,人身权力非法定程序不能被剥夺。
另外老大也表示,自己也不是一次没看过父母,中间也看过几次,虽然没有妹妹多,但是也不是一点赡养责任没有。
这血缘关系是客观事实,不是一份协议就能改变的,法院认可这个理由,说明这份协议无效。
另外根据法律,遗产继承需要按顺序继承,第一个是配偶,然后子女,然后是父母,第二顺序就是兄弟姐妹,然后祖父母,外祖父母。也就是说老大作为长子,理应是第一继承人。
所以不给他分财产是不对的。但是考虑到老大确实没有怎么尽孝,根据情况可以少分。
最后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意见,最终给老大补充了一点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