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人选择贷款购车,名车豪车也越来越常见贷款购车背后往往隐藏着一些我们看不见的“猫腻”。近日,兴宁市的张女士就遇到了一件让她头疼的事。她去年贷款60多万元买了一辆奔驰,想着今年手头宽裕,提前还款,却发现银行告知她需多还14万多的“附加费”。
这个突如其来的费用让她一头雾水,为什么要多付这么多钱?这背后到底有什么不为人知的情况?
正文
事情的起因很简单,张女士在2023年11月购买了一辆奔驰,总价接近95万元。当时她付了30万元首付款,剩下的647000元通过银行贷款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选车、签合同、办理贷款,一切看似顺利。今年8月份,当她准备提前还清贷款时,银行却告知她,不仅要还剩余的64万贷款,还要额外支付一项148810元的“附加费”。张女士顿时懵了,本来以为提前还款可以少付利息,没想到突然冒出来的这14万多让她措手不及。
面对银行的解释,张女士百思不得其解。按她的理解,贷款总额应该是647000元,怎么突然变成了79万多?她仔细查看了银行提供的“分期业务担保借款合同”,发现合同上显示的贷款金额确实是795810元,其中附加费高达148745元。再对比银行的“同意办理购车分期付款业务通知书”,上面明确写着贷款总金额为795810元,其中汽车按揭金额为647000元,附加费为148810元。看到这些数字,张女士越发觉得自己被蒙在鼓里。
张女士回忆起当初办理贷款时的情形,银行的工作人员并没有详细解释贷款的具体条款,也没有提到这笔附加费用。她当初只想着能顺利提车,没想到如今提前还款还要多出这么大一笔钱。“这不是变相的欺骗吗?”张女士愤怒地说。她认为银行和4S店在贷款过程中存在隐瞒,自己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没有得到保障。
为了弄清楚这笔附加费的来龙去脉,张女士找到了银行讨说法。银行方面的解释是,这笔钱并不是银行独自收取的,汽车4S店也分得了一部分。至于这笔费用的具体用途,银行解释为包括保险费、购置税、车牌费等附加服务的费用。银行还强调,张女士并没有承担任何利息,每月的还款都只是本金。然而,张女士对这一说法并不买账,她认为自己已经在购车时全额支付了车牌和保险等费用,银行所谓的“附加费”根本没有提供任何实质性的服务。
事情到这里,已经变成了“罗生门”。一边是银行坚持自己并没多收费用,另一边是张女士认为自己被隐瞒了合同中的重要条款。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也介入了调查,分别前往张女士购买汽车的4S店和办理贷款的银行,试图还原事件的真相。
汽车销售服务公司方面的说法是,他们只收到了张女士贷款的64万购车款,至于银行的148810元附加费,他们并不清楚具体细节。公司工作人员表示,购车时的贷款流程全部由银行负责,4S店只是负责销售汽车,贷款的相关事宜需要客户和银行直接沟通。至于附加费是否属于银行的前置利息,4S店的工作人员也无法给出明确答复。
银行方面则坚称,这笔附加费是根据相关规定收取的,并且在办理贷款时已经告知了客户。然而,张女士提供的合同中显示,分期总利息金额为116427元,而银行却表示张女士“没有承担利息”。这个说法让人感到疑惑,既然合同中明确写了利息金额,银行为何要否认?更何况,张女士提前还款时,是否还需要支付剩余的利息呢?
在这场纠纷中,最让人费解的就是这笔高达148810元的“附加费”究竟是什么。张女士一再强调自己并没有享受到任何额外的服务,车牌、保险等费用早已在购车时一次性支付,银行到底是凭什么收取这笔费用?而银行的解释也并不清晰,既说这笔费用包含附加服务,又说张女士没有承担利息,前后矛盾的说法让整件事变得更加扑朔迷离。
为了帮助张女士理清这笔费用的真相,记者还咨询了专业的法律人士。律师首先指出,根据张女士提供的合同,贷款总金额确实包含了148810元的附加费,而这部分费用银行强调是“客户自愿购买的商品或服务”。张女士明确表示自己并没有购买这些商品或服务,也没有在购车时受到任何相关的告知。这就引发了第一个疑问:银行实际发放的贷款金额为什么与合同约定的金额不一致?这个差额究竟是如何产生的?
合同中明确写了分期总利息为116427元,但银行却一口咬定没有利息。这就引发了第二个问题:银行为何在合同中写明利息金额,却在事后否认?这笔利息是否已经被包含在附加费中?如果是,那么附加费究竟还包含了哪些费用?
律师还指出,银行发放的贷款金额与4S店实际收到的购车款之间存在差额,这个差额是否被隐瞒,或者是流向了其他渠道?这些问题的答案,只有通过进一步的调查才能揭晓。
张女士的遭遇并非个例,近年来,随着汽车消费金融的普及,类似的纠纷屡见不鲜。消费者在贷款购车过程中,往往只关注车价和贷款金额,而忽略了合同中的附加条款。等到还款时才发现,自己需要支付的金额远远超过了预期。银行、4S店和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往往导致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被侵害。
对于张女士来说,这笔莫名其妙的附加费让她感到愤怒和无奈。她本想着提前还款,减少利息支出,却没想到自己还要支付额外的14万多元。这笔钱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绝非小数目。张女士认为,银行和4S店在贷款过程中存在隐瞒和欺骗,自己作为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了侵犯。
律师建议:张女士可以通过与银行和4S店协商解决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在消费活动中享有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经营者应当如实告知消费者相关信息,任何隐瞒和欺诈行为都可能面临法律责任。
这件事也给其他消费者提了个醒,在贷款购车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涉及金额的部分,务必弄清楚每一笔费用的用途。与其事后发现问题,不如在签合同前就把所有细节问清楚,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最后总结:
张女士的经历提醒我们,消费不仅仅是买卖商品,更是一场信息的博弈。消费者的知情权与自主选择权是法律赋予的基本权利,任何侵犯都应当受到追究。银行和商家应当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透明化交易,才能赢得消费者的信任。只有当消费者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市场秩序才能真正走向健康发展。正所谓“买卖不成仁义在”,诚信才是长久之道。对此你怎么看?
贷款总额+利息+贷款服务费之类,肯定是讲明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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