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安谋反d的真相揭秘,权谋与皇权崛起,历史何以定论?

徐华说过去 2024-06-13 08:55:28

«——【·前言·】——»

《史记》《汉书》中关于刘安谋反案的记载,因其材料“疑点”众多,引起古今学者的质疑,并被许多学者视为冤案。刘安是否受到了陷害呢?

«——【·刘安谋反案中“疑点”·】——»

刘安究竟有没有谋反,对于正确理解《淮南子》乃至西汉政治学术大环境,都有着重大影响,马庆洲先生《淮南子考论》是当代研究《淮南子》及刘安的代表著作之一,影响很大。

其中列举了朱东润、徐复观、张双棣等学者的质疑,归纳了刘安谋反事件的几个“疑点”:刘长死时刘安不过五六岁,难以理解政治斗争,因而谈不上长大后为性质没有关系。

汉武帝17岁时武安侯田蚡对刘安说“方污吏、地方豪强,也用作宫廷政治斗争的手段等貌似不合逻辑的话,谋反的过程像一场家庭闹剧,汉王朝没有真正把刘安酷吏办案,秉承的都是皇帝的旨意

不能自己做主决断,真正做决定的是他们背后的汉武帝。狄山不明自这一点,当着汉武帝的面说了不该说的话,所以汉武帝当时就变了脸色,找个借口把他打发到边陲,借匈奴人的刀杀了他。

马庆洲先生将狄山被杀的原因理解为他替刘安申冤,是误解了"史记》的意思。刘长死时虽然刘安还小,但是刘长的死因及过程,自然有人慢慢告诉他,或是从其他渠道得知,不必他当时就理解。

刘长死时他虽然年纪还小,难以理解政治斗争,记载建元二年汉武帝 17 岁时田蚡对刘安说,田蚡身为外威,不应该说出这样的话。何焯的理解乍看很有道理,其实不然。

在各路诸侯双手奉上的金银财宝里,就有来自刘安的一份。制造矛盾并从中渔利,正是田蚡从包括刘安在内的各路官僚那里套取金钱的重要手段。

所谓“宫车一日爱驾”,是在暗示汉武帝会遭遇意外,所以到了建元自然就会明白。西汉诸侯王虽然并非都有分裂割据的意识,但也有很多诸侯王有分裂割据的企图,不妨碍刘安会有谋反的意识。

«——【·“春秋鼎盛,康强无病”·】——»

首先要有刘安的“反狱”,才能由张汤等人来治狱 “深文痛诋”也好“微文深诋”也好,只是办案的方法问题,因为是在暗示汉武帝可能遭遇意外

马庆洲先生发挥何焯的见解,说田蚡“作为外戚,他应该希望自己的外甥坐稳皇位才是,怎么会盼望他早死,让别人来代替他呢?"又说“即使他“一日爱驾’,也轮不到刘安这个当叔父的来继承皇位

刘安谋反案中,较为难以理解的“疑点”,史记《淮南衡山列传》所记载的谋反过程。诚如马庆洲先生所说的那样,刘安事发是由于家庭矛盾、儿女私事,看起来十分荒唐。

刘安与伍被的文字比例失衡。如马庆洲先生所说,其中有三分之二的篇幅在写伍被,而设计谋反的言论只有-百三十余言,其余都是劝刘安不能反的话。

此外,还有一个马庆洲先生不曾提出的“疑点”,即刘安《淮南子》和《谏伐闽越书》这样重要的著作,为什么'史记》中没有记载。要理解这些问题,也必须像马庆洲先生那样,从司马迁的治史思想入手。

要从历史发展中总结出规律性的结论,这是司马迁写作史记?的总原则。张大可司马迁评传》在论述《史记》取材时,也就是说,只有那些能够显示"古今之变”的历史材料

司马迁选中并运用到《史记》当中。理解这一点,是理解《史记·淮南衡山列传》史料选用的关键。那么,司马迁在史记·淮南衡山列传》中想要体现什么样的“古今之变"呢?

汉王朝中央政权与各诸侯国之间一直存在着集权与分权的矛盾孟祥才伸国政治制度通史(秦汉卷)了指出,在这场漫长的斗争中,对各诸侯国影响最大的,当属汉文帝时期贾谊提出“众建诸候而少其力”

刘安封王时原淮南国就已一分为三,又没有真正参与七国之乱,所以这些政策对他的影响还不算大。真正对刘安的淮南国产生致命影响的,这是司马迁在《史记·淮南衡山列传想要体现的一个“古今之变”。

从《史记·淮南衡山列传》来看,"推恩令"确实造成了这种明显的效果,而史记·淮南衡山列传》也正是通过对刘安家庭矛盾的重点描述,着力再现了这一史实。

史记·淮南衡山列传》写刘安,虽然有大量篇幅是在写刘安与伍被谋划起兵,但关键却是“推恩令"促成的刘安家庭内部矛盾的爆发。据《史记·淮南衡山列传》的记载,在刘安谋反案之前

淮南国还有两个涉及到刘安家庭的小案子,一个是太子刘迁与郎中雷被击剑,雷被误中太子,刘安使郎中令斥免雷被,由此引发雷被逃亡至长安上书

削淮南国二县。这个案子最后牵连到了刘安自己,于是刘迁建议刺杀前来讯问刘安的汉使中尉股宏。然后就是雷被一案这是汉王朝第一次惩戒刘安。

究其原因,正是刘安子女导致的,导火家来自刘安的家庭内部。汉王朝第二次惩戒刘安,起因仍是刘安的家庭内部矛盾,而这一次的家庭矛盾,则与“推思令”有着直接的关系。

谋反计谋的暴露及白杀国除的结局,都与“推思令”有着直接的关系。司马迁选择从刘安家庭的内部矛盾入手,就是为了体现“推恩令”的这种效果,从而达到“通古今之变”的目的。

刘安案发虽然表面上是由于家庭矛盾、儿女私事,乍看十分荒唐,但其真正展示的却是汉王朝“推恩令”的残酷威力。所以刘安谋反案中的这个“疑点”其实也不是疑点

作为皇帝对抗宗室贵戚乃至地方豪强的重要工具,酷吏在当时的政治生活中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而刘安谋反案又是酷吏办案的一个典型,所以对酷吏办案的反映,也符合司马迁“通古今之变”的写作原则。

司马迁对伍被的描述,从现有文本来判断,确实有很大一部分来自伍被叛逃后的供词"史记"淮南衡山列传》,也提示了这一点。刘安案发后,于是杀掉了伍被。这里有三点值得注意。

司马迁点出“伍被雅辞多引汉之美”说明他是在有目的地大量引用伍被的供词,以至于达到了马庆洲先生所说的“写刘安与伍被的文字比例失衡”的程度

“欲勿诛”是汉武帝的意思,反映了刘安案表面是由张汤等人在办,其实真正的审判者是汉武帝自己;第三,张汤等一千酷吏最擅长的是秉承皇帝旨意办案

既然汉武帝不想杀伍被,又为什么要违背上意,一定要杀掉他?一个可能的原因就是,张汤知道伍被的供词是经过,可见伍被的供词中有张汤自己“舞文巧诋”的加工,所以干脆杀掉了事。

司马迁大量引用伍被的供词,特意交待了伍被的结局,点出刘安案背后的真正审判者,用意可能是想展示“深穷治狱”的真实情况,最后达到“通古今之变的目的。

否则的话,伍被不过是淮南国的一个谋臣,实在不够资格在"史记》中占有如此多的文字,也没有必要特别来交待他的死活。决定伍被死活的人,也就是决定刘安死活的人。

司马迁通过对伍被的刻画,清楚地表现了“深穷治狱”的过程,将刘安谋反案的最终审判者指向了汉武帝。这是《史记·淮南衡山列传》中花费大量篇幅来写伍被的真正原因

«——【·结语·】——»

以马庆洲先生为代表的学者在上述“疑点”的基础上,提出刘安谋反案是一件由张汤等酷吏炮制的冤案。本文认为,就案件的事实和性质而言,刘安谋反案没有问题

以当时的政治局势和审判制度,判决他谋反完全成立;但是,就“深穷治狱”的办案过程而言,刘安又确实有一些冤枉的地方。刘安谋反案,可以说是一件不是冤案的“冤案”

信息来源:

《史记·淮南衡山列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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