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宁成个性鲜明,可概括为酷、能、廉、傲、猾。宁成是在西汉加强中央集权制的初期,由特殊的封建与封建法制文化培养出来的典型“酷吏”,具有哪些历史意义呢?
«——【·宁成与西汉酷吏·】——»
《史史记》、汉书 》中都有《酷吏传》,传主均为西汉人,尤以汉武帝时期最多,这些酷吏有着特定的文化内涵,大体符合三个标准:首先,执法残酷,但称职
这些酷吏施行酷政,大多出于维护皇权、政权的目的,宁成是与郅都并称的酷吏之一,他们主要打击奸猾暴法的权贵与地方豪强,基本上遵循官法而非滥施私家刑法,遵循法内之法而非法外行刑。
宁成在西汉官吏群体中具有鲜明独特的个性,首先是“酷”,他任关都尉时,关东郡国吏出入关此前,宁成曾任济南都尉,惩暴治奸,如狼牧羊,威重关东,吏民畏惧。
与郅都齐名,与张汤、杜周“唯上意所指”者殊,与周阳由、王温舒枉法者别即为官比较廉洁,虽不如郅都“问遗无所受”,但与贪赃枉法的杜周、王温舒有极大差别
这一点可以从他家居之初贷钱买田可以看出。其四是傲”,既好气凌上,不媚权贵,:又欺凌属下,与义纵的“气盛”相近,与唯势为谄的王温舒不类。在西汉酷吏中尤为独特,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
不拘守汉法,曾两次逃脱。这一次假造出关公文而逃脱,后得到赦免并被起用。第二次是南阳宁氏有罪,宁成受连坐而逃亡他乡,摆脱了义纵的追捕宁成之
不甘贫贱,志气豪壮他逃脱回家后,于是贷钱买陂田,租与贫民耕种,数年间致产数千金。从汉代官吏多置买私田来看,宁成之举倒也无可厚非,但他所买之田肥沃可灌溉,其贷钱、出租的手段非时人能及。
由此可见宁成的经济眼光与致富胆略确有超常之“猾”也宁成之“猾”的第三个表现是“持吏长短”以任侠,西汉初年,盛行任侠尚气,窦婴、公孙弘、郑当时等都是尚侠好勇的公卿,推贤举士,闻名朝野
剧孟、郭解乃当时大侠,救危扶困,义士传誉,行的是江湖侠义之道,走的是儒家礼让之路,还有民间恶侠取强盗之路,在西汉酷吏中,宁成真是“独一无二"的“这一个”!
«——【·宁成与东汉酷吏·】——»
奉法循理,重视名节,东汉酷吏不象西汉酷吏那样,主要受皇帝意志直接支配,他们通经术,重名。樊晔政虽严猛,然“善恶立断”。李章手刃赵纲只为当地吏人除害。
西汉酷吏用刑很少,《史记·酷吏传中提及的使用刑讯逼供的酷更在当时是很少的。东汉宦官、外戚猖獗,倾动朝廷,章帝以后泛滥成灾;地方豪强啸聚"坞堡"或集结山林,武装力量强大。
东汉酷吏在制裁宦官集团与地方武装势力尤好使用,这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奉法执政,而有着维护七人集团的力量的深层意义。西汉武帝以后,儒学大盛,东汉初年,儒学达到了全盛状态
当时社会各个方面产生了深刻影响。东汉朝廷自至于下层士人,无不崇尚研习儒学。光武帝自小接受太学儒经教育,他的功臣如邓禹、马、贾复等多是一代通儒
汉明帝到辟雍亲自讲论经书,诸儒执经问难,章帝也是崇儒尊经之人,东汉太学生群体形成了庞大的力量,最多时达到一万余人,人数是汉武帝时的数百倍,更重要的是,东汉博士弟子可以参议朝政。
此时民间儒业也普遍发展,几乎家家习经。真是言中肯綮。儒学注重用“仁德礼义”化行天下,转移风气。东汉酷吏群体都是通经术之士,深受当时注重名节的士风影响
桓、灵之时的酷吏尤重节义,酷吏张俭即是与当时名士陈蕃、李膺、范滂等齐名的人,他们一面率身教民,一面纠罚奸佞。因此,两汉酷吏虽然都敢于摧挫强势,依凭却不同。
西汉酷吏不畏权贵,背后倚仗的是皇帝,法律意识并不特别强;当时法律烦苛,也不易参酌。因此,西汉酷吏,尤其是武帝时期的酷吏,私意揣度用法的现象比较严重。
张汤、杜周专媚武帝,周阳由挠法生死,王温舒谄事权势,汉法在他们面前似乎有些苍白。东汉酷吏所依靠的主要是士人心中的“道”。东汉酷吏濡染了传统士人
桓、灵以后的酷吏普遍使用打击宦官及其死党,正是当时情势与风气使。支持东汉酷吏不折强权的还有西汉酷吏的榜样力量。后汉书》所传酷吏,尤其是光武、明帝、章帝时期的
他们常以郅都和宁成为榜样,宁成作关都尉,威猛有声,入关郡吏歌。无独有偶,东汉樊晔为天水太守,政猛行威,吏人及羌胡畏之如虎。两支民谣的形式与内容均相近,大约出于宁成的名声太大流传所致。
由此可以看到,西汉酷吏群体用法益酷的发展趋势。东汉初年的董宣、樊晔严猛善断,不滥杀无辜,更多的继承了郅都、宁成的作风;明帝、章帝时的周纡,顺帝时期的黄昌,皆明经廉洁,但已酷虐无辜
周纡掠人致使生虫,黄昌法外,灵帝时的阳球、王吉皆磔人尸体,醋虐非常,已带有“恶吏”的性质了,这种酷虐作风流毒后世。泥耳笼首,枷楔兼暴,拉胁签爪,县发熏目,号曰“狱持’”
东汉一些酷吏滥用不无渊源。当然,“来索”辈酷吏不可与郅都、宁成、张汤等“奉法直行”之人相提并论,以至于欧阳修等在《新唐书·酷吏列传》中称他们为西汉酷吏的“土苴”
«——【·宁成在中国酷吏史上的文化意义·】——»
宁成在中国酷吏史上是“刚克之吏”的典型,具有重要的文化意义。
汉革其风,矫枉过正,禁网疏阔,遂漏吞舟。故大奸巨猾,犯义悖礼。郅都、宁成之伦,猛气奋发,摧拉凶邪,一切以救时弊。虽乖教义,或有所取焉。”
以上各论都揭示了汉代酷吏产生的历史背景,也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了汉代酷吏的历史意义,而郅都、宁成则被视作发挥过积极作用的汉代酷吏的典型。
正史立传的汉代酷吏在打击豪强邪恶势力、保障国家秩序的统一和稳定方面,确有其特殊的历史意义,这一点,历代史家均有公论。两汉“醋吏”与“循吏”的执政理念不同,执政方式相差悬殊
其出发点无疑都是为维护当时社会秩序与朝廷政局。酷吏威猛强悍,对暴虐之徒起了一定的震慑作用,在较短时间内往往收到显著的治理成效;循吏奉法循理,注重教化,保证了社会更长远的定和发展。
从某种意义上说,汉代循吏和酷史各自的历史作用是不可替代的。刑法贵在抑霸扶弱,礼贵在养民生息。治民重在仁爱宽和,治官治霸之法却不见得适用。
在我国传统文化史上,历代史家对以宁成、郅都为代表的“酷吏”的评价是褒贬兼具的,从整体上说,贬责大于肯定。这在第一部为酷吏立传的史记里就有明显体现。
在封建社会里,法令体现的往往是统治集团的意志,并不能代表天下黎民百姓的利益,统治者通过法令强迫黎民届从已意,是从外在形式上驱使人民,不能从内在精神上引导人的犯罪羞耻感与自律意识
«——【·结语·】——»
因此,法令愈繁苛,犯罪的人愈多,社会也就愈不稳定和谐;真正有志于“天下大同”的士人,往往率身修德,以德化人,从内在精神上引导人民自我约束、自我向善,从而实现国泰民安之理想社会。
信息来源:
《史记·酷吏列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