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满心欢喜签完协议结果房没了,钱没收到!史律师我们该怎么办

毛玠聊社会 2023-12-27 08:15:11

签了补偿协议,结果还没拿到钱,房子就被强拆了该怎么办?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特聘教授史西宁主任律师用一个案例告诉大家。

案件事实

陈先生一家居住在贵州省某镇,大学毕业后一直在外地务工,2022年得知镇子边要修建高速公路,恰巧老家房子在征收范围内,法律意识较强的陈先生便提前咨询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了解拆迁政策信息。怎知还在了解过程中,陈先生的母亲韦女士在当地拆迁办事人员的“软磨硬泡”下签署了补偿协议。

陈先生担忧之余,也庆幸好在补偿金额比较满意。本以为已经签完字,接下来会顺风顺水,怎知2022年7月中旬,在还没收到拆迁款的情况下,房子被“不明人士”强拆,陈先生按之前京康律所给到的建议报警,被告知是政府征收行为,无法处理。愤慨失望的陈先生又拨打了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史西宁主任律师团队的电话,疲惫地道出了标题那句话。

史西宁主任在了解到陈先生提及老家房屋共计两层,并且产权证上有他与他母亲两人名字后,认为本案还有转机,立即派出团队一位得力律师以及助理前往贵州陈先生老家深入了解案情,收集相关证据,同时也详细告知了陈先生本案的一些风险点。陈先生被京康律所律师团队的专业性以及真诚所打动,签署了委托代理合同。

京康律师风采

京康律师团队立即梳理案情,以陈先生享有房子二层产权,韦女士签署的补偿协议只代表其房屋一楼产权的主张,发起了行政诉讼,期望对当地政府违规拆迁行为“声东击西”。

一审法院则以“一套房屋虽可以由两个以上个人共有,但是根据一物一权原则,一套房屋只能设定一个所有权。”“被告六枝特区某镇人民政府对涉案房屋进行拆除的行为,系履行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约定权利义务,不属于行政强制拆除行为,不具有可诉性。”为由,判决我方败诉。京康律师团队立即发起上诉反击,指出以下几点:

1.“一套房屋只能有一个所有权”的错误结论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不符合客观事实。

2.无论上诉人对于案涉房屋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也不能得出一审法院所谓上诉人“并非单独享有所有权”的结论。

3.无论被上诉人拆除房屋的行为是否是一审法院所认定的履行补偿协议的权利义务, 但该行为本身的性质就是一种行政行为。因此,上诉人对于被上诉人的强拆行为具有了利害关系,就有权利提起诉讼。

判决结果

二审法院最终采纳了京康律师团队的意见,撤销了一审法院作出的裁定,指令其继续审理!

史主任提醒

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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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玠聊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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