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芳芳9年献血4000毫升,自己母亲用血时竟遇到了困难,让我们看一下到底怎么回事!
案例回顾
(真实事件改编,文中皆为化名)
王芳芳从大学的时候就有献血的习惯,她总觉得自己多做一些帮助别人的事,将来自己需要帮助的时候也一定会有人帮助她。
而且她了解到献血可以使身体更好,这就让她每年坚持献血。
就这样,她坚持献了9年的血,一共献了4000毫升。
有一次,王芳芳的母亲突发疾病,需要做手术,而手术过程中需要用到血,
医生问她:“你妈妈手术需要用到大量的血,你有献血证么”
王芳芳有些自豪的拿出了献血证说:“我已经连续9年献血了,这9年献了得有4000毫升了”
医生:“我给你开一些手续,你去血站去申请一下免费用血”
王芳芳拿着医生给开的用血证明,又拿着自己和母亲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去血站办理免费用血。
献血站的答复竟让她大吃一惊:“你这手续不行啊,证明不了你母亲和你之间的关系”、
王芳芳:“我妈的户口本上不是有迁出记录么,这记录上完全可以证明,我是我妈的女儿啊”
献血站:“你这确实不符合规定,我们需要你开个能证明你和你母亲之间母女关系的证明”
王芳芳知道自己的母亲着急用血就说:“我妈着急用血,你看我这9年一直坚持献血,能不能通融一下”
但是血站坚持让她去开证明。
王芳芳无奈只能去派出所开证明,而这个证明竟让派出所也犯了难,派出所答复:“我们现在不让随便出证明,而且你这户口本上不是有你的迁出记录么,这迁出记录上也已经写了你和你母亲之间的关系,这让我们怎么出证明”
王芳芳又没有得到结果返回了医院,因为母亲马上要做手术了。
王芳芳母亲的手术很成功,王芳芳也支付了母亲输血的费用。
但是她气不过,就拿着这些又去找了血站,让血站将她母亲输血的费用支付给她,但血站还是要王芳芳提供证明。
王芳芳一气之下将血站告上法庭,要求支付其母亲献血的费用。那法院会支持她么!
法律分析
王芳芳认为,自己已经提供与母亲之间的关系了,献血站就应当按照规定给她母亲免费用血。
血站认为,王芳芳提供的证据证明不了王芳芳与其母亲之间的关系,她们也是按照要求来的。
那法院会如何认定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指父母、子女)需要临床用血的,可以按献血者实际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
而根据王芳芳提供的自己和母亲的身份信息及户口本记载的信息,可以证明王芳芳与母亲之间的母女关系。
所以,王芳芳的母亲符合免费用血的资格。
经过法院调解,献血站也同意向王芳芳支付其母亲用血的费用。
个人观点
既然户口本上已经写了二人的关系,那血站还让王芳芳出具证明,确实有点过于教条。对于本案,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