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在超市买过过期商品么?发现过期后,你又是怎么处理的呢?
上海的陈海想通过购买过期鸭蛋,狠狠的赚一笔,我们看一下他能不能成功。
案例回顾
(真实事件改编,文中皆为化名)
陈海在一家广告公司上班,为了节省开支,经常自己买菜做饭,而家附近的超市就是他选择购物的地方,尤其是每天都有特价菜品,对于他这种收入的人很友好。
一天,陈海像往常一样,去超市购物,发现咸鸭蛋打折,每枚鸭蛋只需要2.2元,陈海又买了点葱和白菜结账回了家。
到家准备吃的时候,无意间看到了鸭蛋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发现咸鸭蛋已经过期1天。
陈海在广告公司,最近对接的是一家法律咨询公司,所以对法律方面略懂一些,又上网查了一下食品安全法,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陈海能获得3到10倍的赔偿,不足1000元的,按照1000元赔偿。
陈海觉得自己可能要小赚一笔了,第二天一早就去超市买咸鸭蛋,
在超市里,陈海特意看了一下鸭蛋的生产日期,和昨天买的是同一批生产的,也就是保质期已经过了2天,可把陈海乐坏了,陈海一次性将剩余的46个咸鸭蛋都买了,
而且每一个咸鸭蛋都付一次款,每次都让收银员给他打一个小票,一共付了46次,共付了101.2元。
陈海走出超市后,特意过了10分钟又走进了超市,和超市工作人员说找超市老板,工作人员看陈海表情和态度不太好,急忙把老板找了过来,“小伙子,你找我什么事?”老板笑着说。
“老板,你家怎么卖过期的鸭蛋呢?你自己看,保质期已经过了2天了”陈海说着拿出了鸭蛋,并给老板看鸭蛋的生产日期。
老板自觉理亏,赶忙赔笑说:“实在不好意思,是我们的问题,可能是服务员把过期产品摆出来了,忘了收了,这样,你花了多少钱我给你退钱。”
“只退钱可不行,你要赔偿我,而且要10倍赔偿我,根据法律规定,我买的不足1000元的,按照1000元算,我一共买了46次,你要赔偿我46000元”边说着边拿出46张小票。
“什么?46000元?你还付了46次款?小伙子,我看你也是故意想讹我,这样吧,咱俩协商一下,我赔偿你1000元,这事就拉倒了,怎么样?,再说了你还没吃呢,也没吃坏身体”老板说。
“不行,不行,我就要46000元,你不同意,我就去告你”陈海理直气壮的说。
“你爱去哪告我就去哪告我吧,”老板生气的说。
就这样,陈海将超市告上法庭,要求赔偿46000元,那陈海的请求能否得到支持呢?让我们看一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法律分析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超市明知是过期的咸鸭蛋还继续出卖,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如果陈海因为吃过期鸭蛋造成身体损害,可以要求超市赔偿损失,
也可以向超市要求支付咸鸭蛋价格的10倍或者造成损失3倍的赔偿金,
本案中,陈海没有造成损失,所以可以要求超市赔偿其鸭蛋价格的10倍。
法律还规定,要求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的,为1000元。
所以,根据法律规定,陈海可以要求超市老板赔偿支付价款的十倍,因为陈海每次花了2.2元,不足1000元,应按1000元算,陈海付了46次款,为46次购买行为,陈海可以获得46000元的赔偿。
那么,陈海的请求,法院能够支持么?陈海仅花了101.2元就能获得46000元的赔偿么?我们看一下法院是怎么认定的。
庭审中,陈海拿出了46张的付款小票,证明是46次付款行为,应当给她46000元赔偿。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法院就因为这46张小票认定了陈海为了获得赔偿故意分次购买的,即使陈海再狡辩,确实也不符合交易习惯。
但是根据法律规定,即使陈海明知过期仍购买,超市也不能免除赔偿责任。
而如果按照46次计算赔偿金额确实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所以,最后法院认定陈海虽然有46张小票,但应当算是一次购买行为,也就是,超市应当按照实际付款金额101.2元的10倍来赔偿。
最后陈海获得了1012元。
个人观点
笔者认为,陈海和老板都不厚道,超市明知过期还出售,欺骗消费者,陈海明知过期还要买,也有些不仗义。
当然有些人认为,社会上就需要陈海这样的人,才能整治食品界的乱象,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