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同民族男女结婚后所生子女应属何族问题的复函

法的正能量 2025-02-15 05:27:10

关于不同民族男女结婚后所生子女应属何族问题的复函

司法部

(1953年6月15日)

青海省人民法院:

你院〔53〕府法秘字第89号报告收阅。关于不同民族结婚后所生子女应属于何族的问题,经与民族事务委员会联系,我们认为此种问题应根据群众一般习惯决定,在子女长大后,所属民族,应听其自行选择。

法治中国系列·民法(婚姻家庭·家庭关系)6:关于不同民族男女结婚后所生子女应属何族问题的复函

0 阅读:0

法的正能量

简介: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