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法院,只要是前面带人民的,人民都有监督权。这些单位都是为人民服务的,接受人民的监督,是应有之义。
而法院是审判机关,作为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院决定了一个人的财产、自由甚至生命。法院的责任是更重大的,其更应接受人民的监督。如果你是案件当事人,案件确实裁判有问题,那么你有权向该法院、该法院的上级法院,去反映问题,寻求解释,这是你作为案件当事人对案件裁判相关事宜的知情权、监督权,这都是你的正当权利。
但现在的情况是,对于有些当事人的正当反映,拖延时间、相互推诿、模模糊糊、不了了之的行为依然存在,严重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其中有些当事人只是要一个说法,即使输也要输得明明白白。还是希望以后能更通畅渠道,过程依法且更人性化。
如有具体案件,私信加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