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闻!法律也造假:四川内江一镇镇政府自制“国法”向村民开罚单

闭目游神 2024-05-11 20:52:34

2024年5月3日,四川内江普润镇松林村一薛姓村民正在吃饭,突然收到了普润镇的一纸告知书。

薛姓村民接过处告知书定神一看,只见上面写着:村民薛某某于2024年5月2日在自家田地里焚烧秸秆、杂草、垃圾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法》第七十七条、《村规民约》之规定,限你于2024年5月8日前到松林村办公室缴纳罚款500元。面落款是普润镇人民政府。

然而,村里的“好事者”认真看了这纸罚单后,发现其中的猫腻:这里面存在法律造假的大问题!

于是,村民们百度了我国的现行法律、法规,竟然没有找到江普润镇在罚款“告知书”中提到那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法》。

“我国根本没有颁布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法》。他们伪造法律对村民罚款——胆子也太大了!”

村民们纷纷质疑镇政府的罚款“依据”,并认为内江普润镇法律造假,糊弄村民的违法行为。

有村民戏谑道:“按镇政府自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法》这部‘法律’,薛某烧秸秆的行为应该受到鼓励才对呀,怎么还要罚款?!”

还有网友说:镇政府的这个行为属伪造法律、敲诈勒索老百姓的违法行为——用我国没有的法律去罚村民的款,这不是属伪造法律、敲诈勒索老百姓的违法行为,难道又是什么?

更有甚者道:是不是老百姓也可以随意自定一部什么法律,如《伪造、自造法律法规处罚法》,去处罚四川内江普润镇镇政府?这不是笑话吗?

面对网友及村民的质疑, 6日下午,四川内江普润镇松林村村委的村干部回应:因为薛姓村民焚烧秸秆被发现后不听劝阻,为警告、震慑村民乱烧焚烧秸秆的行为,就开具了罚单,实际没有收取罚款。

然而,据村民曝光的《隆昌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款凭证》显示,松林村3组薛姓村民焚烧秸秆被处罚了2000元。

网友不禁要问:明明收了罚款,为什么还说没收罚款?同一件事情,为何镇里告知和村里收取的罚金不同?

如今是法治社会,老百姓不再是法盲。我们的政府要带头严格依法办事、厉行法治,执法要有依据;在实际工作中,政府部门要秉承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的理念,这样才能将依法办事的理念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动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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闭目游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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