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社会的社会分期

六六六谈过去 2024-12-14 02:19:13

原始社会依照传统分期法,可分为二个阶段——原始群与氏族社会(也有在中间加上“血缘家族”有三段分法),氏族社会分为母系氏族与父系氏族,父系氏族过后就是奴隶社会,个人所写的小国大多处在奴隶社会前中期,有些甚至还处在父系氏族社会后期。

所以此文主要是简单介绍原始社会的分期,便于后述一些小国的介绍。

原始群

“原始群”是人类最早的社会组织形式。

“群”的意思很好理解,就如动物一样“一群一群”的生活,所以原始群又可分为“猿人”与“智人”二个阶级。

“猿人”,顾名思义,人类是从猿类进化而来的,最初的“人类”必然保留着“猿性”,也开始诞生一丝“人性”,不过“猿性”还是占主导,所以称为“猿人”。

至于从“猿”进化到“猿人”的标志,马克思给出的标准是“直立行走”(是开始直立行走,四肢走路是主要移动方式)。

当“猿”开始用二脚走路时,就已具备进化到“人”的条件,这个时间距今约二百万到三百万年前。

“猿人”的存在时间很长,分为早期猿人与晚期猿人,高中课本中的元谋人就是晚期猿人。

“猿人”之后就是“智人”,猿人与智人间还有一个“直立人”的过渡阶段。智人分为早期智人(又称古人,生活在距今25万~4万年前),与晚期智人(生活在5万年前至1万年前的古人类,又称新人),一万年以来的人类称为现代人。

猿人与智人区分是“火”的使用。

根据唯物主义观点,猿摆脱猿性的唯一方法是“劳动”。古猿直立行走,会使用工具,而且还能制作简单的工具,从事生产活动,人的本质特征就占了主要方面,猿就发生了质的变化,人的部分占主导,甚至成为一个完全的人。

人脱离“猿”的标准是能制造“生产工具”,这种“生产工具”不是天然的石头,而是人为制造的“火”,还有“弓箭”“陶器等等,不过弓箭与陶器是在后面出现的。人类能使用”火“,即掌握改造社会的一大利器。

氏族社会

氏族是由“原始群”演化而来的。人类有了工具后,生产力还是十分低下,为生活下去,必定保持“集体”式生活。但是集体的人数也不可能无限增加,因为一定范围内靠打猎与采摘只能承担一定量的人口,因此人口必须分散出去。

所以原始社会最小的经济单位就是“氏族”,一般氏族只有十几口人,超过这个数量,单位内的食物养不起多余的人,少于这个数量,不足以防御猛兽。

氏族不同“原始群”的另一个原因是“婚姻制度”的出现,原始群像动物一样在原始群内群交,这种近亲结婚必然伴随着遗传病,被现实社会所淘汰。

之后就是“普那路亚家庭”,也是群婚,这种婚制禁止兄弟姐妹“结婚”,后来逐步扩大到禁止旁系兄弟姐妹同,后发展成向外界寻找配偶,虽然也是共妻共夫的关系。

由于这种族外婚仍是一种群婚,夫妇的结合是暂时的,还没有固定配偶。因此子女只知有母,血统关系只能依母系计。所以最初形成的氏族必是母系氏族。

两个以上,比较邻近的通婚的氏族合在一起就组成一个部落,所以氏族是与部落同时形成的。早期的氏族,男女各随自己的氏族生活,夫妇并不同居。

只到“对偶婚”的出现,每对夫妇的关系比较确定了,才有男子随妻子氏族生活的情况,但他在妻子的氏族里也只是一个暂时参加共同劳动的外族人,一旦无所贡献,很可能被驱逐,还要回到自己的氏族。

对偶家庭是外婚制的一种形态,母系氏族社会之下,男性伴侣的子女是随母亲在另一个血缘集体居住的。

对偶家庭是由一对配偶结合而成的,配偶之间的关系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只有在配偶双方共同愿意的情况下这种家庭形式才能成立。最开始 ,一位男性对应着许多妻子,在众多妻子之间,他有一位主妻,女性也亦然。

这也是一种群婚制,只不过对偶婚是群婚向个体婚发展的一种过渡形式。

母系氏族社会并不是“女高男低”的社会,原始社会男女地位都是平等的,因生产力低下,氏族成员要共同劳动,共有土地和财产,没有什么私人的积累。只所以称母系社会,是因为“世系”以女性为基准传承,如氏族内的族长一职。

氏族内的族长一般由男性担任,不过男族长去世,选继承人时,不会选男族长的儿子,因为男族长的儿子属另一氏族,继承人只能是男族长的姐妹的儿子。

母系氏族社会期间,人类从“游荡模式”逐渐转变这“定居模式”,这里的“定居”不是固定住在一处不变,而是固定在某片区域内迁移,有些类似“游牧模式”的“冬牧区,夏牧区”等。

原始农业最开始的模式是“刀耕火种”,即采摘果实后放火烧林,撒种,等来看春天再收果实。这是一种极为粗糙的农业模式,全靠天收获。

至于图表中写的“第一次社会大分工(农业与游牧业)”,指游牧业从农业中分离,这是有争议的。

有些人主张“农业”与“畜牧业”是并列的关系,因人类早期是游荡型的,勉强算是早期游牧,抓住动物幼兽会暂且养起来,特别是针对吃草的动物,它们不会与人类抢食物吃,等没食物了,就杀了这些动物充饥。

驯养的幼兽多了,形成游牧业。这些人熟悉动物,腌割动物,使之性情温和,大约就是这群人发明的。剩下的人们发展出农业,农业提高生产力的同时,也使人们定居下来。

另一部分人主张畜牧业从农业中分离出去。理由很简单,生产力低下,人们自己都不够吃的,怎么可能会驯养动物。等农业出现,生产力提高,有粮食剩余,才可能有多余粮食养殖动物。

至于“第二次大分工(农业与手工业)”,这没争议,有多余粮食才能养足够的人专门从事手工业生产。

父系氏族社会的出现,核心原因还是生产力的发展。弓箭的出现使得打猎效率提高,且打猎不再是件危险的事,男性的的作用开始变高,再加上“犁耕农业”的出现,农业生产向“精细”方向发展,男性加上畜力使得男性的地位越来越重要。

于是以前颇占重要地位由女子主持的采集和家庭劳务相形之下退居次要地位,男子成为主要生活资料的生产者了。

生产力的提高,使得“私有财产”这个概念越来越突出。最初的私有财产是个人的衣物,定居产生后,房子纳入私有财产范畴,之后畜产也变成私有了。

氏部内部这种经济结构的变化使男子的地位逐渐提高,终于占据主导地位。有了私人财产的积累就产生了由谁来继承的问题。氏族中的男子只愿意让自己的子女继承自己的财产(畜产),而不愿意让姐妹的子女作为自己的继承人。

于是固定的一夫一妻制与依父亲计算的氏族就必然随之代替了对偶婚和母系氏族。向父系转变也意味着氏族社会的解体。比如大禹向夏启的转变,就是母系向父系转变的标志,课本上将它看作是原始社会的解体,奴隶社会的开始,大体上也是准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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