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师傅运送了一车17吨的苹果走绿通,没想到因为车上有一张备用篷布,就被高速站收费员被认定为“混装”,硬是收了他3570元过路费!
王师傅怕耽误运输,只能无奈缴费。事后他越想越气,反手投诉:凭什么国家给的福利不能用?这种多收费,他不服!于是联系媒体曝光此事!
01案例回顾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文人物均采用化名)王师傅是货车司机,常年在高速路上跑运输。最近,他拉了满满一车17吨的苹果要运去广州,立刻开心地去走高速的绿通通道了。因为苹果这种鲜活农产品走绿通,是能免过路费的。可王师傅的货车到了一处收费站时,收费员却盯着他的车看了半天,皱眉说:“车上那张篷布不是农产品,混装了,不能免过路费。”王师傅听得懵了,这一车苹果分明符合绿通政策,就因为一张篷布,这过路费要3750元?他忍不住质问收费员:“篷布是货车的必备品,下雨的时候得遮盖苹果,不用的时候放车上,这有什么错?这篷布不放在车上,难道让我放在驾驶室,或者丢掉?”他还补充说:“别的收费站我也过了,人家都没说啥,怎么到这儿就成了问题?”收费员看着王师傅,冷冷回了他几句话:“你的车上已经有一张篷布在用了,为什么还要再多放一张?多放就是混装。至于篷布该放哪里,那是你自己的问题,我们只管收费。”王师傅气得脸都红了,耐着性子说:“我多放一张篷布就是怕万一备用的篷布坏了,我总得有替换的吧,不然货物淋湿了,我怎么赔得起?”
可不管他怎么解释,收费员的态度坚决得很:“你不交钱,就不能走!”王师傅没办法,想着不能因为这事耽误运输,只能认了栽,把那3570元的过路费交了。但这事让他憋屈得不行,3570元,都够小半个月工资了,无缘无故地交一笔,他是真受不了。况且这明明是个好政策,偏偏让一些人搞得这么复杂。能享受的百姓都享受不了,凭什么?一交完钱,王师傅就马上把事情发到网上,还投诉了这个收费站。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案呢?02案例分析王师傅车上有篷布,收费站认为“混装”就收费,合理吗?根据《国家公路法》规定:“运输鲜活农产品通过高速公路的绿色通道时,只要符合“整车合法装运的农产品免收过路费”的政策,就可以享受免费通行。符合免收过路费的条件有两个:一是运输的农产品符合绿色通道目录里的规定,二是货物的重量或货物占车厢体积达到80%以上。”本案中王师傅所运输的苹果是鲜活农产品,苹果的重量也有17吨,已达到相关规定的标准。根据《公路管理条例》:“收费站对于是否享受免费通行政策的判定应基于所运输货物的性质和占车厢的比例。”收费员将篷布作为“货物”认定,显然是对政策的误读。篷布是大货车的必要配备物品,在运输途中用来防止货物受损,根本不是运输的“货物”,更不会用来进行交易获利。因此,收费站以“篷布不是农产品,属于混装”为由向王师傅收取通行费的行为是不合理的。好在收费站接到投诉后,已经退还王师傅3570元的通行费,是员工理解错了,会加强收费站员工的政策学习,避免类似错误再次发生。03深刻教训网友热议:“想起前两年的事儿,一高速收费站因为一辆拉着一满车蔬菜车子走绿通被收费。其原因更让人匪夷所思,因为西红柿是红色的!”还有网友说:“收费员做的没错,如果换作是我的话不仅帐篷收费,果蔬的包装都得收费!得卸车把包装弄下单独上称才行!这个收费员已经他么很良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