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费用及公积金的申报与缴纳,对于许多企业和HR来说,是一项繁琐且令人困扰的必要程序。近几年,多地官方明确五险一金开始合并申报了,这无疑于减轻企业很多操作程序。我们来一起看看具体变化吧。
随着2024年社保申报工作的陆续展开,北京、上海等多地的社保申报也逐步开展。
上海
5月9日,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最新公告,明确2024年市税务局、市公积金中心将共享社保缴费工资申报数据!经单位授权同意后,年度社保缴费工资申报数据可应用于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实现职工工资预填。
一、社保申报
4月30日,上海税务发布公告,上海市2024年社保基数申报从5月1日起正式启动,至2024年6月25日结束。
申报方式:
线上申报:社保费管理客户端:选择“缴费工资申报”中的“年度缴费工资申报”。
电子税务局上海市:通过“办税服务”进入“社保费办理”中的“申报缴费”,然后选择“单位社保费年度缴费工资申报”。
一网通办:在“事项高效完成”中选择“企业服务”的“税费提交”。
线下申报:如有特殊情况或需要,用人单位也可以选择前往社保大厅进行线下申报。
二、公积金基数调整
明确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工作将于2024年7月起开展。届时,单位登录一网通办、上海住房公积金网等渠道办理基数调整时,无需重复填写职工月平均工资信息。单位确认并提交后,即可完成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调整结果可同步查询。
三、上海五险一金合并申报重点内容
1、优化企业缴费工资申报流程,实现合并申报、数据互认
每年4-6月,企业可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点击“税费综合申报”栏目,按规定进行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工资申报,实现“五险一金”缴费工资合并申报、数据互认。
2、完善企业缴费工资申报系统,最大化便利企业税费申报
企业进行“五险一金”缴费工资申报,系统可自动获取企业基本信息,智能预填申报表数据,逐步实现企业从“填表”到“补表”、“补表”到“核表”的转变。
北京
6月10日,北京税务发布相关公告,明确自6月10日北京社保缴费基数开始申报。到2024年7月25日结束。
一、申报对象
此次申报适用于所有用人单位以及灵活就业人员。
其中,用人单位及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用人单位以职工2023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申报2024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的依据。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工资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一致,无需单独申报。
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申报2024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并选择缴费周期。
缴费基数必须在规定的范围内选择,同时保证两种保险的缴费基数一致。
缴费周期可按月、季度、半年或年缴纳,若选择非月度缴纳,需在8月的征收期(10-25日)到社保大厅税务窗口或办税服务厅办理。
二、申报渠道用人单位可以通过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北京市电子税务局、社保大厅税务窗口、办税服务厅等渠道申报社会保险费年度缴费工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通过“京通”小程序、北京市电子税务局、社保大厅税务窗口、办税服务厅、北京税务服务号等渠道申报社会保险费年度缴费基数。
三、北京今年还采用五险一金合并申报吗?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今年北京税务部门未明确五险一金是合并申报的。但是在通知中也明确提到了:
用人单位在6月10日至6月30日、7月1日至7月14日、7月15日至7月25日期间向税务部门申报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的,可分别于7月3日、7月17日、7月28日后,通过北京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平台或住房公积金业务柜台确定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时,授权公积金部门通过数据共享方式获取已申报的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无需重复填报。
自2024年1月1日开始,在北京缴费人将无需在社保、医疗保障及税务三个部门之间往返,只需要向税务机关直接申报并缴纳费用。
四、合并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时,不对月平均工资做上下限限制。
2.核定时,按照本市“五险一金”上下限规定分别核定缴费基数。
3.社会保险费申报结果可随时查询。
4.住房公积金调整不成功的,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再次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