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纪委监委宣传部、云南广播电视台曾拍摄过一部反腐警示专题片,名为《围猎:行贿者说》,对于别有用心的行贿者来说,领导干部本身就是猎物,挖空心思拉拢腐蚀领导干部就像一场“围猎”,故其行贿手段往往异常隐蔽,且多是通过合法方式掩盖其非法目的,一些隐蔽的行贿手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注:本文为打破信息壁垒、揭露作案手法、帮助普通人快速甄别犯罪,不是教学,请观者知晓。
1、送人情:比如为领导或亲属提供高端的医疗资源,或提供稀缺教育资源,或赞助举办文化活动或艺术展览,或出国旅游,上述方式看似没有送钱,实则达到了行贿的目的。
2、虚假交易:比如通过虚高的合同金额,虚构的交易,虚构违约责任,或以低价转让股权等方式,将资金转移给受贿者。
3、虚构商业机会:为受贿罪或其亲属提供一个“包赚不赔”的商业机会,比如低于成本价出售商品,再安排人高价收回该商品。
4、虚假雇佣:为受贿者或其亲属提供高薪职位,实际工作内容极少或不存在,挂名领薪。
5、虚假慈善:以慈善名义捐款,实际资金流向受贿者或其关联方。
6、虚假收藏:将古玩真品以赝品名义出售给受贿者。
7、虚假借贷:受贿罪以出借名义收取行贿罪利息,所谓利息实则为行贿款。
8、虚假投资:行贿者与受贿者亲属共同开办公司、投资项目,将贿赂款项以投资名义转移给受贿者亲属。
9、虚假技术合作:以技术合作或研发名义支付高额费用,实际并无实质性合作内容。
10、虚假咨询:行贿者以咨询、顾问等名义与受贿者联系,支付高额费用作为辛苦费,但实际上并未提供任何服务。
11、虚假离婚:受贿者亲属在结婚几个月后离婚,却在离婚时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名义分得巨额财产。
12、虚拟股权激励:在未上市的公司中为受贿者分配虚拟股权,未来通过上市或并购变现。
13、推荐股票:一些有内部信息的人在“偶然闲聊”中适时推荐几只股票,恰好这几只股票均不久便大涨。
14、通过数字资产转移资产:通过区块链技术或加密货币进行资金转移,而其匿名性和去中心化的特点往往难以监管。
这些手段往往试图掩盖行贿的本质,增加了监管和调查的难度。但无论犯罪行为被包装得有多完美多隐蔽,司法机关会抽丝剥茧,深挖是否存在权钱交易,透过现象看本质,故“千万别伸手、伸手必被抓”。
来源-唐纯律师 唐纯律师 2025年02月03日 21:23 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