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汉书·百官公卿表》记载的汉封泥中,发现了多品“居室”封泥,陈直较详官为传世文献所未见,遑论职掌,对居室都有哪些较为系统的论述?
«——【·居室与保宫(葆宫)的关联·】——»
居室虽见于尽地蒐集了有关“居室”的陶文及封泥,对研究居室载籍,其职掌亦不详。百官表》记载居室为少府属官有令丞,武帝太初元年(前104)更名为保宫
但尚未有专门论述居室的文章,学界对居至也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鉴于此笔者拟在前辈学者研究的基础上,梳理传世文献与出土资料,分析“居室的吏员、职掌。
涉及居室的史料不足以全面勾勒出居室的历史面貌,故从不同角度研究居室至关重要。居室在太初元年改为保宫,故保宫可与居室一并讨论,以从整体上梳理居室的历史演变。
居室与甘泉居室名称相似,职常类同,有对一考进行比较的必要。在已出世的秦汉简牍中,有较多“葆子"的记载,《墨子》一书对葆宫"论述较详,据此,我们可以窥探保宫的职掌。
居室与保宫是同一机构在不同时期的名称,保宫是居室的延续,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两者职能略有不同。汉武帝雄才大略,对外开疆拓土,对内变革制度。
至武帝时,武帝着手从国家制度层面设计汉帝国,变更制度,以使后世效仿。在《百官表中,武帝太初元年不少官职改称,居室的改称只是其中一部分。
太初元年官职改称带有很大的思想背景,把重新受命与受命改制的思想联系起来。保宫与《墨子》一书中的“葆宫"有关,武帝改居室为保宫当借鉴了墨家学说。
先秦《墨子》一书对葆宫有较为详细的记载,对进入葆宫的人员、葆宫的防卫、葆宫的内部设施等方面都有规定。成书年代去汉不远。故汉代改居室为保宫,当有《墨子》的影响。
«——【·受到《墨子》的影响·】——»
在秦汉简牍中,有不少关于“葆子”的内容与保宫有关。《百官表》仅载居室有令丞,其吏员不可知,禄秩亦不详。出土简牍有助于我们了解汉初官吏的禄秩
由史籍可知,居室有令一人,但《百官表》未提及居室丞数目,遂引起学者的推测。徐式圭在《秦汉魏晋的少府官署》一文中认为,居室系护卫之义,所以武帝又名保宫。之后就可以享受到这个职位的待遇。
有一令九丞二尉,后汉以后,均不设。甘泉居室,汉初置,武帝太初元年更名昆台,其《百官表》未言少府属官令丞数目者,遂认为一令-示,学者对此早有质疑。
汉书辨疑》卷九,钱大昭判定:“王吉传云吉补若卢右丞,有右,必有左,盖有丞。"陈直亦认同此说,进一步指出,若卢右丞主库兵左丞主诏狱。“"那么,居室当有一令多丞的可能性
在前文中已指明,居室与甘泉居室职掌类同,甘泉居室尚有五丞,而居室一丞,于理不通。况且如陈直所云,居室令官署出土遗物最多,可见居室事务繁忙,居室丞数至少应和甘泉居室相当,不低于五丞。
发现的秦封泥中有“居室丞印"和“居室寺从"两职。黄留珠认为,“居室寺从"为了解居室吏员构成提供了直接的资料。!寺从大概是宫内宦官,如若寺从为阉官则居室属吏部分由阉官担任,以侍从君王。
在南越王宫官吏墓中,出土有“居室”陶文,佐证了南越王国曾墓仿汉王朝设百官制度。关于居室的职掌,学界主要有三种意见:其一,居室为中都官狱,拘系犯人,并役使刑徒劳作
从居室官职名称看,居室当为管理宫内房屋的机构;其三,综合前两种观点,认为居室既是负责管理宫内房屋的机构,也可关押囚犯。居室为中都官狱之一,役使刑徒劳作
《汉书》载有“灌夫系居室”李陵老母“系保宫”据此,学者认为居室是关押囚徒的场所,应为中都官狱之一。由“各令长名"知,居室治下的狱所,称为居室狱。所以经常会有人来到此地。
此时夫尚未定罪,魏其侯窦婴正在积极营救夫,说明居室不仅容纳服役之刑徒,还拘禁一些未决之罪囚。另外,居室还具有审判的权责,在灌夫一案中,武帝说“俱外家,故廷辨之,不然,此一狱吏所决耳”。
尹湾汉墓出土正有“建阳相唐汤十一月三日送保宫口"“”廖伯源认为,唐汤作为建阳侯国相,为侯国主更负责该侯国之行政,除特别事项外,坐镇侯国,主吏外徭必有非亲出不可之理由,唐汤此举不合常理。"
各县罚成送边之前,先送到郯县狱集中,由郡太守派遣官员负责押解。故由建阳相唐汤来执行此次任务是可以理解的,因其曾任郯狱示,执行过押解罚成的任务,而此次唐汤送往保宫的也应为罚成。
此简可佐证保宫为狱所,有关押罚成的职能。秦汉素有利用囚徒劳作的习惯,“物勒工名,以考其诚”。考古遗址出土了众多带有“居室"的文物。
陈直认为西汉少府属官居室令,与宗正属官都司空令,皆主管诏狱,其中奴隶极多,兼主造一部分陶瓦。四居室作为官职在秦封泥中多有发现
云梦秦简亦是有关秦国的法律简文,二者时代相同,利用云梦睡虎地秦简中“居"字以窥探居室“居"的含义是可以的。在睡虎地秦简中,“居"字多次出现
“虽有母而与其母冗居公者”,整理小组认为,居即居作,是罚服劳役的意思。“居室利用囚徒劳役、从事官府手工业的职掌和秦简中“居"字的含义是一致的。
大庭脩认为,尽管有的注释将若卢令称为狱官,但若卢不是以治狱作为主要目的,而是有其本来的职务,即为了完成其本职的任务,才从罪犯中寻求劳动力的,在收容服役者方面,狱者的职务应该看作是附加的。
从中央到地方的机构均广泛地利用服役者劳动。!前文已指出,若卢的多种职能由不同的丞分担。陈直认为,若卢有二丞,右丞主库兵,左丞主诏狱。
陈直所论若是,我们也可推断,居室的多种职能由不同的居室丞承担,事繁更多,从而佐证居室不止一丞。通过对各位学者观点的梳理,可知就居室、保宫的名称而言
此官应是负责管理宫内的建筑物,因其管理宫内房屋,故可关押囚犯,驱使囚徒从事手工业,但是管理房屋的职能并未丧失。武帝时居室改为保宫,作为关押人质的场所。
«——【·结语·】——»
秦汉处于我国封建社会的初期,制度草创,百官职掌尚未划定清晰。廖伯源总结出古代官制演变途径之一,即新官职从旧官职演变而成,旧日官职之职掌扩大或转移
仍保留旧日名不变或官名之改变远远滞后于职掌之改变。居室改官名为保宫,其职掌发生转移,符合氏总结出的这一规律,即同一名称之官职,在不同时期,其职掌或有极大的差异。
信息来源:
《汉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