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四个国家是当时世界上最厉害的四大强国,其他邦国都不如他们。而这四个国家的君主在各个外交信件之中都是平起平坐,互相称之为“兄弟”。至于其他的邦国,都只能自称为“仆人”,或者不要脸一点的,干脆称其为“父亲”。
就比如1350年耶路撒冷的迦南王在给埃及的法老埃赫那吞写信求援时,底下的自称都是“您忠心的仆人”。所以由此可以看到,世界上“国际政治史”最早的印记,就是“兄弟”、“主仆”、“父子”还有“亲家”等词汇。而这些,都是宗法关系之中的一环。所以我们可以将“古代的国家关系”就看做是这些国家统治者之间的宗法关系,至于婚姻,实际上也就是建立在宗法关系中常用的手段之一。
现代的国际关系之中基本的行为体是主权国家,外交上的基本原则大多是国和国之间的主权平等。因为在现代,君主制国家基本上已经成为了历史。而古代并不一样,古代那种中央集权制的君主制国家,外交的基本原则大多是君主与君主之间不平等的宗法等级关系。
古代的国际关系之中,内政和外交之间是没有清晰的界限的。而且统治者自己的人际关系和国家之间的关系也是没有清晰的界限的,因为在古人的眼中,君主其实就是权力的载体,以及国家的象征。所以君主之间的宗法关系象征,就是权力关系的直接体现。古代的世界上并没有国际法,但是君主制和宗法关系几乎是在全球通用的。所以说为了加强国与国之间的联系,“联姻”几乎是世界上每个国家都必行的手段。
而在东方,“联姻”这个词分为两种意思,一种是嫁公主,一种是娶公主。在东方,娶公主的,一般都是弱国。就算不是弱国,娶公主的也基本都是处于外交中比较弱势的一方,具体的解释很麻烦。就这样说吧,归根结底就是东方的宗法关系比较严明,用一句话来说就是:“我把女儿嫁给你了,我就是你岳父,是你半个爹”。而这,在整个东方几乎都适用。有人也许会认为,“和亲”这个词语,将自己女儿嫁出去其实是一个很屈辱的事情。
比如说汉朝时期,嫁公主给匈奴。但实际上,匈奴那时候在外交上也是处于弱势地位的,不信回去翻翻《史记》。而且即使是强悍如成吉思汗,他的女儿除了嫁给一些强势部落的蒙古人之外,也有出去和亲的,比如说高昌回鹘的国王就娶了成吉思汗的女儿做王后,想必没人会说成吉思汗屈辱吧。还有在藏族小说《尘埃落定》之中的一段原文,我们也可以看到,哪怕是藏族,也是遵循的谁弱势谁娶女儿:
“拉雪巴土司百多年前曾经十分强大。强大的土司都做过侍强凌弱之事。拉雪巴土司百多年前曾经十分强大。强大的土司都做过侍强凌弱之事。拉雪巴土司百多年前曾经十分强大。强大的土司都做过侍强凌弱之事。这样,又使自己成了拉雪巴土司的伯父。”
在藏族的那些强大的土司,俱都做过强迫是性的将自己部落的女子嫁过去的事情,而他们将这称之为“恃强凌弱”,让自己成为对方部落的长辈。所以说强大的中原华夏,之所以以“和亲”为手段进行外交。只自己嫁公主给异族,却几乎不会娶对方的公主的原因,就很简单了。因为中原强大,华夏强势,我们绝不会低头做对方的晚辈,因为我们华夏人的脊梁,一直都挺得直直的。
当然,清朝时期的皇帝们后宫之中一个又一个的蒙古族后妃,自然不算。因为清朝的皇帝俱都是满人,而汉人俱都在反对满人,他们自然要拉拢蒙古族,以免再给自己树敌。但你看后来满汉融合之后,清朝的后宫还有几个蒙古的妃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