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条协议,咋还成西藏分裂分子借口?真相:隐患在不公开的附件2

向向看历史 2023-07-15 22: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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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昌都战役前的8月23日,毛泽东就指示西南局:

“你们于占领昌都后只留3000人在那里过冬,今年不进拉萨,并将主力撤回甘孜,在西藏方面来看,可能觉得是我们向他们表示好意的一项措施。”

解放军遵照毛泽东主席的这一指示,昌都战役后即停止西进,除留一部分部队在昌都地区开展工作外,其余部队返回甘孜等地修筑公路,给西藏地方政府留出考虑的时间。

1、西藏地方政府为何突然同意去北京谈判?

1951年1月2日,DALAI一行到达西藏西南的边境重镇亚东。

西藏上层原以为逃到亚东,靠近印度,可能得到外国更多、更有效的帮助,然而情况并不像他们想象的那样,他们面临的是印度政府的冷落,处境十分尴尬。

美英及印度等国不愿以支持“西藏独立”而损害其国家利益,在支持“西藏独立”问题上,讲得多,做得少。

此时印度政府在中国政府一系列外交争取下,明确表示不支持在它的领土上搞“西藏独立”活动;美国操纵的萨尔瓦多提交联合国的提案被搁置,在朝鲜战场上也连连受挫,这些麻烦使它招架不及而力不从心,所以此时虽然对西藏的野心有增无减,但除耍嘴皮子开空头支票外,也拿不出什么实际有效的办法支持“西藏独立”。

亚东噶厦的官员们对美英及印度等国在支持“西藏独立”问题上口惠而实不至非常失望,感到依靠外国的支持搞“独立”的希望渺茫;中央人民政府军事上又很强大,无法对抗,而且中央提出的和谈条件又很宽容。

西藏当局进退维谷,经过反复权衡利弊,只得面对现实,准备同中央和谈。

官员会议最后决定,正式派出代表去北京,同中央人民政府谈判和平解决西藏问题。

1月27日,DALAI派代表到印度新德里,会见中国驻印度大使袁仲贤,请袁大使转呈他致中央人民政府表示愿意和平谈判的信件。

2月1日,袁仲贤复信DALAI喇嘛,转达毛泽东对他亲政的祝贺,说明中央人民政府欢迎他速派代表赴北京谈判和平解放西藏问题。

历来DALAI喇嘛亲政,必须有中央政府的认可。毛泽东主席的祝贺,使DALAI感觉得到了合法承认,因而大受鼓舞,坚定了同中央政府谈判的决心。

2月18日,DALAI喇嘛和亚东噶厦做出决定,除已在昌都的阿沛·阿旺晋美、堪穷·土登列门、仁希桑颇·登增顿珠3名代表由昌都经甘孜、康定、重庆赴京外,增派藏军总司令凯墨·索安旺堆、仲译钦波(秘书长)土丹旦达为谈判代表,由亚东经印度前往北京参加谈判。至此,西藏地方政府正式组成了有5名成员的和谈代表团,其中阿沛·阿旺晋美为首席全权代表。

DALAI喇嘛最终决定派阿沛等前往北京进行谈判,这样,原拟王其梅和阿沛去拉萨的设想随即取消。

2、赴北京谈判

西藏地方政府的和谈代表阿沛·阿旺晋美、土登列门、桑颇·登增顿珠于1951年3月下旬从昌都出发,在西藏工委委员、第十八军政治部民运部部长平措旺阶和西藏工委办公厅主任乐于泓的陪同下,经康定、重庆、西安,于4月22日抵达北京。

西藏地方政府和谈代表团的另两个成员凯墨·索安旺堆、土丹旦达于3月上旬离开亚东,在中国驻印度大使馆参赞申健的陪同下,绕道香港,于4月27日到达北京。

凯墨和土丹旦达转道印度途中,在新德里曾拜见印度总理尼赫鲁,转交了DALAI喇嘛给尼赫鲁的信件,请求印度总理对西藏与中央的谈判“给予指导”。

尼赫鲁分析了当时谈判的形势,告诉西藏代表,估计中共会提出以下三条:

一是要西藏回到中国大家庭,不承认这一条没法谈判,国际地图也早已标明西藏属于中国,所以必须承认。

二是西藏外交要由中国统一管理,不承认这一条也没法谈,因此也得承认。

三是解放军要进驻西藏,承认了这一条,西藏今后就会有很多困难,我们印度同西藏毗邻,对我们也很危险,所以不能同意。他授意西藏代表“要运用巧妙的办法”同中国周旋。

西藏和谈代表到北京后,在车站受到了周总理、朱德副主席及各界群众的热烈欢迎。28日晚,周恩来总理、李济深副主席,陈云、黄炎培副总理等设宴欢迎西藏地方政府和谈代表团。周恩来、刘少奇、朱德还先后接见代表团,欢迎他们到北京。

在西藏地方政府派代表赴京的同时,中央决定邀请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到北京参加五一节观礼,并征询意见,以便解决西藏内部的问题。班禅及班禅堪厅部分官员,在西北军政委员会驻班禅行辕代表范明陪同下,于4月27日到达北京。

西藏地方政府和谈代表在京会合后,首先是“思想不一致,不在协议条款的本身,而在于对共产党的认识”。

阿沛说,亘古以来从未见过这样好的军队,只有共产党才是真心实意帮助藏族繁荣昌盛的。阿沛的介绍使西藏和谈代表们在“对共产党的认识”上基本达成一致,为谈判的顺利开展奠定了重要的思想基础西藏和谈代表们的思想统一后一致决定,在谈判中“一般问题不请示”。

3、和平解放西藏谈判的过程

4月29日,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的谈判,在北京市军管会正式开始。

中央人民政府方面的全权代表是:首席代表、中共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长、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委员李维汉,中央军委办公厅主任张经武,中共西藏工委书记、人民解放军第十八军军长张国华,西南军政委员会秘书长孙志远。

西藏地方政府方面的全权代表是:首席代表阿沛·阿旺晋美,代表凯墨·索安旺堆、土丹旦达、土登列门、桑颇·登增顿珠。

第一次谈判实际上是预备会议,未涉及实质性问题,双方就会谈程序、步骤等交换了意见。

“五一”国际劳动节,中央邀请西藏代表团和班禅参加观礼。阿沛·阿旺晋美登上天安门城楼同班禅额尔德尼友好会面。他们一起受到毛泽东主席的接见。

5月2日下午,举行第二次谈判。这次谈判主要是讨论人民解放军进驻西藏问题。这是整个谈判的核心问题,也是争论的主要焦点之一。

谈判中,西藏地方代表根据噶厦制定的内部谈判条件精神,承认西藏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但不赞成军队进去。

理由是:西藏的东面、北面都与中国相连,只有南面是与印度接壤。现在印度没有侵略西藏的意图。因此,边境可以由西藏军队守卫。如果边境有事,再请求中央派兵去保护。

还可以把西藏现有的军队扩大,改编成人民解放军的一部分,并对外宣称西藏已经有了解放军。

对此,李维汉做了详细的解释。李维汉首先阐明了解放军进藏的必要性,指出:

西藏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解放军进去保卫国防,这一方针是不能改变的。西藏驻军为的是保卫国防,防止帝国主义的侵略,保护西藏人民的安全。

5月7日的第三次谈判围绕进军人数、驻地,及藏军改编等问题展开讨论。

西藏代表团提出,希望进藏军队的数目尽量减少,拉萨不要多驻军,藏军要缓期改编等。中央代表明确表示,进藏部队是一个军左右,驻守在国防线和交通要道,拉萨只驻少量部队,进藏部队的经费由中央供应,藏军的改编将是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西藏地方代表们虽然一致感到再“没有理由不同意”解放军入藏,但仍普遍有一顾虑:担心DALAI喇嘛因“不同意让人民解放军进藏”拒绝承认协议而出走国外。

为此,他们要求中央必须给他们一个“便利条件”:

在协议里面写上这么一条,就是协议签订后,如果DALAI喇嘛不承认协议,到国外去了,应该允许他在国外观察西藏的变化和发展。经过一段时间,他对西藏解放后的情况了解了,疑虑消除了,愿意回来时,应准许他返回,并维持原来的地位和权利不变。

西藏地方代表的这一要求与中央尽最大可能争取DALAI留在西藏的目标一致,中央认为可以答应,但觉得这一条件写进协议有所不妥,因为协议要向全世界公布,如果把这个条件写到协议里面,世界上可能有很多的议论。

4、为何附件一、附件二没有公开?

通过反复考虑和协商,这一条没有写进协议,而是单独形成了一个附件,即后来的《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附件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执行协议的声明》。

这一声明的内容如下:

(1)西藏地方政府全权代表声明:

(甲)西藏地方政府及其军队负责执行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

(乙)希望中央人民政府允许DALAI喇嘛在西藏地方政府执行协议的第一年内,如因某种需要,得自行选择住地。在此期间内返职时,其地位职权不予变更。

(2)中央人民政府全权代表同意西藏地方政府全权代表之上项声明。

该附件的核心是中央政府允许DALAI喇嘛在西藏地方政府执行协议的第一年内,如因某种需要,得自行选择住地,对其地位和职权不予变更。

这一附件比起“协议”的第四条更能体现中央政府对DALAI的最大诚意、宽容和忍耐,它打消了西藏地方代表最后的顾虑,使他们最终下定决心接受了“西藏地方政府积极协助人民解放军进入西藏”这一条款。

“附件”的制定有效地促进了《十七条协议》的签订,是达成《十七条协议》的一个重要策略。5月28日,《人民日报》用藏、汉两种文字全文公布了《十七条协议》并配以社论,同时报道了和平谈判的经过。

然而,对《十七条协议》的两个“附件”并未提及。从那时起到20世纪90年代,“附件”也未曾对外公布。《十七条协议》及“附件”签订后,要全部执行是有一定困难的。

制定“附件”就是为了留有余地。不仅是“附件”,即便是正本中,亦有诸如改编藏军、成立军政委员会等内容没有执行。再加上人民解放军入藏部队的数量系国防机密,自然不能公开宣布。因此“附件一”在当时和后来都不能公布,也没有必要公布。

中央在当时没有公布“附件二”的主要原因是避免“给反对派煽动DALAI出走提供借口”。

后来1959年西藏分裂势力裹挟DALAI出逃,给出的借口就是“附件二”,后来DALAI分裂集团为证明其合法性,所持的理由还是这个“附件二”。

后来,DALAI接受了《十七条协议》,没有去国外,而是从亚东返回拉萨,认可并批准了《十七条协议》,还给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发了拥护和执行《十七条协议》的电报。“附件二”也就没有公开的必要了。

附件一和附件二首次向社会公开的时间分别是1991年和1995年。

5月10日,举行第四次谈判,双方讨论“十条公约”的条文内容。

西藏代表提出,“十条公约”第二条(西藏实行区域自治)与第三条(西藏现行各种制度不变)之间有矛盾,其实质是担心对西藏制度进行改革。

关于西藏解放后设立军政委员会问题,西藏代表认为,公约第三条已有西藏现行各种政治制度不变,DALAI活佛的地位、职权不变的规定,现在又成立军政委员会,既管军,又管政。这样就和过去历史上是一样的。李维汉解释说,军政委员会是中央的代表机关,代表中央指导西藏的军政各项事情的。设立军政委员会不是改变西藏的一切制度。

西藏代表希望在写协定时,把军政委员会的组织、性质、职权及其与中央、地方的关系,做什么事情,什么人参加等等,都写出来,以免将来在西藏产生更大的误解。中央代表团表示同意。

5、送班禅入藏的谈判

“恢复班禅固有地位”是较“成立军政委员会”更为敏感的问题。

历史上,由于1923年九世班禅移居内地,双方积怨很深。1933年12月,十三世DALAI喇嘛圆寂。1935年至1937年之间,班禅在国民政府卫队护送下,准备返藏。他们到了玉树,噶厦提出不准卫队入藏,双方经过多次交涉毫无结果,最后九世班禅在玉树圆寂,双方对立更加严重。

十世班禅额尔德尼坐床后,噶厦未予承认。更重要的是,DALAI方面一直担心中央把班禅作为自己手中的一个工具,与其抗衡,因此对班禅问题格外敏感。由于这样的背景,班禅问题一经提出,气氛立刻紧张起来。

西藏地方代表表示,现是中央和西藏地方谈判,解决中央和西藏地方之间的问题,班禅问题与此无关,“十条公约”也无此内容,拒绝讨论。李维汉指出这关系到西藏内部的团结问题,班禅问题必须写进协议。

而且,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班禅即通电拥护,他们近30年没有勾结帝国主义,没有出国,是爱国的,这是一个重要的界线。

西藏地方代表仍不同意,认为如果这个问题达不成协议,那就不签协议。土丹旦达与李维汉争论得很激烈。阿沛提出请中央把其他四位西藏代表安全送回西藏,他自己愿意留下来让中央处置。谈判陷入了僵局。

为了打破僵局,中央决定暂时休会,同时安排西藏代表参观和观看文艺演出,缓和气氛。

5月19日下午,中央代表孙志远到西藏代表团下榻的北京饭店,同阿沛单独交谈。谈话中孙志远提出,协议中将要写的恢复班禅的地位和职权问题,可以界定为是指九世班禅和十三世DALAI和好相处时的地位和职权,阿沛当即表示同意,持续几几天的谈判僵局被打破。

班禅问题,关系重大。阿沛特意就此事发报请示亚东噶厦。亚东噶厦复报同意承认班禅灵童。这一关系到西藏内部团结的重大问题,终于得到顺利解决。

5月20日的第五次谈判,已属于一些枝节问题,很快达成了一致意见。

5月21日,最后一次谈判,研究协议的藏汉文表达等技术问题。双方代表在已经达成协议的条文上,对文字进行推敲和润色。至此,谈判取得预期成果。

从4月29日到5月21日,双方代表经过6轮正式谈判,进行认真充分的协商后,于5月23日达成《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简称《十七条协议》)。

协议签订的第二天下午,毛泽东主席在中南海怀仁堂接见参加和平谈判的西藏代表团。晚上,举行盛大宴会,庆祝协议的签订。

5月28日,《人民日报》用藏汉两种文字对外公布协议的全文。

和平解放西藏办法协议公布后,立即受到全国人民的拥护和欢迎。

北京、西安、重庆,以及新疆、内蒙古等地各族群众集会游行,热烈庆祝《十七条协议》的签订。班禅大师及班禅堪厅全体人员于5月28日发表声明,拥护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

6月1日,班禅又致电毛泽东主席,表示真诚拥护协议,为实现协议,为西藏民族永远地脱离帝国主义的羁绊、获得解放和发展而努力。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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