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9月29日临近中午,原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平带着朋友回家做客,却意外地发现家门紧锁。
他借助梯子爬上二楼的阳台,透过玻璃门看见了令人毛骨悚然的一幕:
妻子汪玲赤裸着倒在床上,双手双脚被白色尼龙绳绑住,胸口伤口密布,血迹喷洒在床铺上。
陈平惊恐万分,立刻报了警。
咸阳市公安局接报后迅速展开调查。
除了血腥的现场,法医还在汪玲的隐私部位提取了几根男性毛发,并发现床边有两行不属于陈平或汪玲的脚印。
因此现场被初步判断为一起入室强奸杀人案。
但是现场的其他线索很少,零碎的线索难以组成完整的证据链,让办案刑警对嫌疑人毫无头绪。
调查一时陷入僵局。
案发小区:陕西省咸阳市福园小区
由于案件涉及到检察长这样的高官,不仅影响很大,而且不能排除是有犯罪分子刻意报复,所以公安部非常重视案件的进展。
但案发3个月后调查迟迟没有进展,公安部就立刻调派了著名刑侦专家乌国庆前往咸阳。
乌国庆是中国刑侦领域的传奇人物,也是热播电视剧《我是刑警》中武英德的原型人物。曾破获昆明百货大楼爆炸案、千岛湖杀人案等多起重大案件,被称为“中国当代的福尔摩斯”。
乌国庆办案有个特点,注重案犯现场的勘察。所以他来到咸阳后,第一时间就前往了现场。
但尽管现场保护的很好,乌国庆一开始也是一头雾水。
乌国庆
现场是一个密室环境,警方当时是用了切割机切开了防盗门才进入室内的,这就是说凶手不可能从外部强行闯入,只能是死者汪玲自己开的门。
此外,卧室确定是第一案发现场,打斗痕迹也只存在于卧室内。
死者能让凶手进卧室,那这是否也说明两人可能认识,甚至关系亲密?
此前警方已经通过这条线索,对汪玲周围男性进行过排查,但是没有找到符合条件的嫌疑人,主要是DNA与现场留下的男性毛发不符。
因此警方对于是否是熟人作案又陷入了疑惑,但如果不是熟人作案,汪玲怎么可能会让一个陌生人进屋,还进到卧室里。
案发现场让乌国庆感到一种违和感,似乎到处都是线索,但又没有线索,难怪让自己出马,这个案子确实不简单。
乌国庆
就在乌国庆从现场出来后,死者丈夫陈平主动找到了乌国庆。
陈平一见乌国庆就激动地握住了他的手,哽咽道:“求您一定要抓住凶手,我全力配合调查。”
陈平的“真情流露”让周围的人无不感动,但是在乌国庆看来,却有些异样。
被害人家属伤心、着急是正常的,但这么高调见面,倒像是一种表演,不仅表演给自己看,还表演给周围的人看。
但这最多说明乌国庆对陈平的印象不好,并不能说明其它东西,而且像陈平这样的官员,他表现出来的也可能只是他下意识的官僚做派,并不一定与案件有关。
乌国庆要做的,还是要回到案件中来。
既然现场给的信息有限,那就要从案卷中寻找细节。
果然,乌国庆从案卷中找到了现场“违和感”的来源。
乌国庆
首先是尸检报告,报告显示汪玲体内并无男性体液,私处也无侵犯痕迹。
这些迹象表明,所谓的“入室强奸”极有可能是为了误导警方伪装的。
但这还并不能完全否决“入室强奸”的推论,因为凶手有可能是在实施侵犯的过程中,中止了后续犯罪。
乌国庆还需要更多的细节,他带着法医和几名办案刑警回到现场,试图还原出汪玲遇害时的情景。
果然从法医口中发现了一个重要细节:汪玲身上却没有反抗的痕迹。
办案刑警表示,陈平说前一天他出门时,妻子在睡觉,所以他们的设想是凶手是趁她睡觉时潜入的。
乌国庆瞬间发现了漏洞,因为根据尸检报告,汪玲是先被捆绑,再被刺杀。就算是在睡觉,被捆绑时也不可能不反抗、不挣扎。
不反抗就很可能说明汪玲在遇害时可能处于昏迷状态,而且不反抗也与床上留下的打斗痕迹自相矛盾。
于是乌国庆要求法医对汪玲的血液和胃内容物进行进一步分析,确认其中含有高剂量的安眠药成分。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那个年代的刑侦技术、程序和意识还处于起步阶段,远不如现在的专业,更多的时候需要的是乌国庆这样老刑侦的经验。
回到案件中来,汪宁体内的安眠药成分说明了汪宁遇害时确实处于昏迷,那现场留下的打斗痕迹很明显就是凶手伪装的。
没有性侵,没有劫财,那凶手只有一个目的,就是杀死汪宁,“入室强奸”的推论基本可以推翻。
不仅如此,既然现场被精心伪装过,那现场留下的毛发和脚印是否也可能是凶手为干扰调查而故意留下的伪装?
乌国庆立刻组织人员对这些细节进行重新勘查,果然发现脚印只有进屋没有出屋的,凶手很聪明,但逻辑上露出了破绽。
因此熟人作案依然是最大的可能,排查范围也从熟人男性扩大到了女性。
这一发现将调查的重点重新转向了汪玲的生活圈,首要的嫌疑人就是她的丈夫陈平。
陈平
乌国庆了解到,陈平在案发后表现得很伤心,但也异常冷静,他非常积极地配合警方调查,却隔三差五地就来寻问查案进度,显得很着急。
此外,随着更多证词的浮现,也让陈平越来越可疑。
邻居们透露,陈平与汪玲的关系并不好,婚姻关系早已名存实亡,二人经常因琐事发生激烈争吵。
但这并不能说明什么,毕竟夫妻之间吵架再正常不过。
但案卷中的另一个细节让乌国庆意识到陈平这个人不简单。
案卷中提到,警方在搜查陈平家的时候,发下了十万元现金和100多发手枪子弹。
陈平解释,汪玲经营着一家小型企业,手里掌握着不少现金。
至于子弹,按照规定,检察官可以配枪,但是如此庞大的子弹数量陈平解释的却很模糊,他说,因为自己喜欢枪,子弹是朋友投其所好送的。
尽管陈平一一解释了这些疑点,但并不能洗清嫌疑。
首先汪玲已经死了,这些现金的来源相当于死无对证,而且陈平腐败堕落的名声早已在街坊四周传开,有多项收入来源无法解释。
其次,囤积如此庞大的子弹数量也说明陈平具备一个危险分子的条件。
乌国庆还了解到,陈平曾在去一场宴会时,因为出租车司机要收他5块钱的车费,就掏枪威胁拒付钱。他还对司机说:
“你知道我是谁吗你就要钱?我看你是活腻了!”
后来警察听说有人持枪就包围了宴会大楼,在发现持枪人是检察长后,又草草收队。
这种人显然不是什么好人。
陈平在宴席上讲话
尽管陈平的嫌疑越来越大,警方也限制了他的活动,但是办案得讲证据,现在缺少的就是能够定罪的关键证据。
于是乌国庆再次回到现场,第一现场留下的信息往往是最丰富的,也是最隐蔽的,那些关键的证据很可能就藏在极不起眼的角落里。
一根头发,一抹灰,这种最被忽视的细节,很可能就是破案的关键。
而乌国庆最擅长的就是现场痕迹勘测与推理。
功夫不负有心人,乌国庆在被子上发现了一个非常不明显的带血的弯刀印。
这个印记的轮廓非常淡,非常模糊,非常容易被死者溅射的血迹掩盖,但是乌国庆通过细致入微的观察和丰富的经验,发现了这一关键证据。
这把刀很有可能就是杀害汪玲的凶器。
而之所以留下这一痕迹,乌国庆猜测,凶手在杀人之后因为某种原因,可能是休息,可能是整理自己的衣物,总之把刀放在了被子上。
根据这一印记,技术人员还原了刀的模样,是一把短刀,而且有手工制造的性质,价格恐怕不菲。
和尸检结果对比也能确定,这把刀就是杀害汪玲的刀。
这把刀的来源也不难查,因为通过此前的排查,警方发现陈平的好友中,有一个卖刀的商贩,这个商贩曾把4把同样的刀送给了4个朋友,其中一人就是陈平。
其他3人的刀经过检查都没问题,而陈平却拿不出这把刀,他解释称“不知道丢哪了”。
其实这样的解释基本可以确定陈平就是凶手,但是乌国庆仍然不敢放松。
因为毕竟没有找到刀,物证不充足,陈平作为检察官非常清楚证据的重要性,只要他死不认罪,光凭现在的证物很难定罪。
于是乌国庆决定要攻破陈平的心理防线,让他自己认罪。而这就必须掌握整个犯罪链条,而现在唯一缺少的就是陈平的杀人动机。
为了找到动机,乌国庆开始调查陈平的生平。
乌国庆
陈平曾经只是一所学校的普通物理老师,妻子汪玲则是一个女老板。
这个时候两人的关系非常好,但是因为某个机缘巧合,陈平在1988年进入了秦都区人民检察院工作,并平步青云。
陈平摇身一变当了官,这使得他的身份地位发生了剧烈的转变。
曾经,陈平只是一个“小男人”,家里的经济主要来源是妻子,所以一直觉得自己没面子。
但是现在,陈平突然觉得要当一家之主了,因此对妻子的态度也变了。
而汪玲是一个典型的女强人,非常看不惯陈平高高在上的态度,于是两人的关系急转直下。
1996年,陈平在外面找了一个年轻女子,有次在家偷情还被汪玲抓个正着。两人的矛盾彻底爆发。
一开始,两人协商离婚,但汪玲要一半的财产,陈平不同意,因为他舍不得自己贪来的钱。
于是双方就这么僵持着,直到2003年,陈平得知自己即将升迁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市反贪局局长。
升官本来是好事,但是汪玲却用这件事威胁他。
汪玲知道的丑事可太多了,比如陈平曾受贿40万摆平了某公司涉嫌挪用股民资金案。
陈平还有句名言:
“我虽然没有提拔一个县处级干部的权力,但我要放倒一个县处级干部很容易。”
汪玲曾多次威胁陈平,声称如果他继续出轨或拒绝离婚,她会向上举报他贪污受贿的事实。
陈平舍不得钱,更舍不得权,于是决定杀了陈平。
知道了陈平的动机,那关于他贪腐的案件也一并也开始调查,陈平的升迁梦不仅彻底泡汤,光是贪腐的众多罪名,也难逃一死。
陈平的心理防线被攻破,老实交代了自己杀害汪玲的犯罪事实。
2003年9月28日晚,两人又发生了吵架,陈平又喝了一点酒,于是下了杀心。
陈平趁汪玲洗澡在她的水里下了安眠药,第二天凌晨4点左右,他对着熟睡的汪玲连刺21刀,最终导致后者失血性休克死亡。
随后他伪造了现场,将凶器、血手套、纸杯子、皮鞋、包安眠药的纸袋等,装进了一个纸袋内,在早上6点左右从渭河大桥上扔了下去。
之后请人来家喝酒,伪造不在场证明。
案件到这本来应该结束了,但是在一审判决时,陈平却突然翻供。
2005年1月,一审判决出炉,数罪并罚,立即处以死刑。
但陈平却当场高呼“冤枉”,他表示自己此前之所以认罪,是警方屈打成招,自己的口供不能当成证据。
为了证明自己的“冤情”,陈平还煞有介事地提交了一份反映材料,声称还有证人能够证明自己的伤情,和受虐待时的场景。
陈平的两名律师也在这个问题上大做文章,
尽管陈平提到的3名证人中,1人不知所踪,另2人是同监牢的囚犯,证词可信性存疑,但律师依然表示“相信刑讯逼供确有其事”。
另外,律师还表示重要证据也存在争议。毛姓律师说:
“截至目前,陈平作案中的刀子、手套、皮鞋、溶化安眠药的纸杯子以及汪玲现场丢失的两部手机都没有找到,证据缺乏全面性。”
但毛姓律师也表示陈平确实承认过自己杀人:
“还有,对于陈平一个正处级干部来说,虽然供认自己杀了人,但在笔录及开庭过程中,没有说一句悔罪的话。”
另一位孟姓律师表示:“在汪玲阴前及床上提取的4根毛发,虽然因检材存在缺陷无法确认是谁的,但不能排除现场有第三人。”
不过二审的最高核定,维持了死刑原判。
8月12日,星期六,陈平被执行枪决。
值得一提的是,央视网2006年收录的文章《咸阳检察长杀妻案存疑,最高法电话未能枪下留人》中,提到:
8月11日,陕西省高院下发执行令。第二天一大早,陈平被执行死刑,这一天是星期六。据一位知情人士介绍,最高人民法院一位领导获知陈平当天要被行刑,曾打电话到陕西,但等电话打来的时候,陈平已经被枪毙。“刀下留人”的惊心一幕,最终未能上演。
其实从判决来看,这个电话很可能是这位领导认为在法律程序上,证据链条上存在疑点。
不过陈平的严重腐败是板上钉钉的,尤其是当他掏枪指向出租车司机的事件,是公开的秘密。
死刑的判决过程或许存在争议,但是结果也是罪有应得。
参考资料:
央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