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女子旅游时租住了老城区的一个家庭式旅馆,当天晚上出门时被大妈拉闸收1元费用,女子不付钱还报了警,大妈称:谁来都要付钱。民警来了之后,替女子给了1块钱。
(案例来源:椒点视频)
女子趁着长假和家人一起外出游玩,她计划深入游,所以提前订下了一处家庭式旅馆,全家住起来方便,经济又自由,女子选的旅馆位于老城区,对于深入游玩来说是个不二的选择。
女子到达以后天色已经快黑了,她看到小区门口处有一位大妈坐着,以为只是休息的人,也没有多想就去了。待女子将物品收拾妥当想要出门时,却被大妈拦住要收费。
大妈告诉女子出门需要收取1块钱的费用,否则不能开门。女子一听感到莫名其妙,自己在家也是住在小区,从来没有听说过出门收钱才开门的道理。
所以女子毫不犹豫的拒绝了大妈,可是不交钱大妈又不开门,女子气愤的大声质问大妈,谁给你的权利,你凭什么来收我一块钱?收钱的道理是什么?
大妈被女子一问也懵了,平时从来没有人和自己争执1块钱的事,想不到今天还遇到一个来讲道理的,大妈的脾气也被女子问上来了。
大妈拦住铁门,怎么说都不给开门,同时非常生气的告诉女子,老子就是道理,不管是居民,还是外卖,无论谁进来都要给钱,谁也不能例外。若是你今天要出门,就必须得给这一块钱。
女子大呼,我的天呐。女子认为自己有理走遍天下,大妈拦门收费就是不合理不合法的,于是女子立即报了警,希望民警来了能给自己主持一个公道。
很快,民警就到了,在询问情况时,女子赶紧向民警诉说,称门口的大妈拦着门不给进出,进来一次收1块钱,出去一次也要收1块钱,不管谁来,只要进出就要收钱。
民警听后又确定了女子是外地来旅游的,并不是本小区的,于是非常平静的告诉女子,大妈收费是合理的,大妈收费是小区居民自愿组织的。
大妈一听,民警也是站在自己这边的,于是又开始大声嚷嚷让女子交钱。可是女子本就憋着一肚子气,民警来了也不向着自己,说什么也不交钱,同时还认为,即便就是交钱,也该房主交。
女子很不理解就算是民警来了也解决不了这个问题,气的连声大呼,真是让我开了眼界。女子气的要求赶紧开门,否则就是非法拘禁。
民警见双方争执不下,告诉女子,这一块钱由我们来替你交吧。大妈在收到民警给的一块钱之后,给女子打开了门。
对于这件事,当地有知情人称,大妈属于未安置妥当人员,老旧小区没有物业,门卫白天晚上就一个人,为了安全起见门又不能不锁,小区里租户和年轻人整夜都有人叫门,收点辛苦费并不过分。
也有人说,要怪就怪房主,没有和租户女子说清楚,既然出租了房子,应当所有费用都包含在里面,就不要就好再额外收费。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那么这件事,在法律上该如何看待呢?
首先,女子租住的小区为老旧小区,由业主自行组织,大妈负责看管大门,不让外面人员随便进出,大妈就担负了物业管理的职责。
《民法典》规定,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
本条法规明确了物业服务合同的概念,合同客体是服务人提供的服务能力,同时也明物了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小区业主经过协商并达成了共识,为了小区安全,由大妈负责门口安全职守,不论秋冬,还是夜里几点,大妈随时负责开门,同时进出时负1元钱做为有偿服务,也是可以理解的。
可是女子认为,自己租了房子,费用已经全部包含在内,所以不应当由自己出个钱。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女子在与房东签订租赁合同时,房主应当与女子说清楚门口收费情况,让女子自己来选择是否租住房屋。房主没有说清楚,而女子付了相应租金之后,其进出大门的钱就应当由房主来付。
有人认为,每个地方都有每个地方不同的规矩,女子与大妈之间的1元钱收费问题,只是没有解释清楚,也不是所有的事都要上升到法律层面来看待。
对此,您有什么样的看法呢?
我们也是成都的自主管理,停车费卫生费什么的就补贴看门的了,除了12点以后叫门给一块钱,没听说白天也要交钱的。
几点回来的?老小区这种收费已经二三十年了。
靠,涨见识了!
我也在管全世界人口在地球活动,什么时候大家都给1块…
那如果东西丢失这大妈负责吗?
我也特讨厌成都这种老旧小区潜规则,那些老东西都是只管收开门关门费用,收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费,其他一概不管,一概不负责[吃瓜]
这样的民警该去扫大街。乱收费也不管.。还活法。那里的法律规定可以乱收费;我们也在小区门口放一杠收费。
老小区没有物业,又都是老年人或空房,但是又得有人负责监督管理进出大门是不是小区业主,所以自发组织让某一位去,进门出门都有老人坐那抱根问底,给一块钱,很早读大学时就有类似情况,也难为外地朋友不理解[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
这警察只会和稀泥,该处理!
开门费价格太高啊,应该找工商局投诉。
天快黑了是几点?
没有道理,胡说八道
这活计不错,明天我去天通苑上班[横脸笑][横脸笑][横脸笑]
这位警察可以调去解决所有乱收费现象了,方法太牛!
见识短,头发长
成都的老旧小区太晚了进出也给钱,坐标九里堤,只有商品房楼盘可以随时进出不要钱。还深度游,一块钱开门费都不愿意出你是真的丢成都人的脸!!!在家打哈一块钱的家搭子不香吗,丢人的玩意儿,还报警!我都替你脸红!
穷山恶水出刁民
标准谁定的?物价审核没?票呢?
这样的化,都可乱收费了
故事改了一下,又放网上了
成都老旧小区默认的潜规则,每户每月缴纳8元卫生费,没有物业费,11点后锁门,进出一元。警察来了也得交。毕竟你交了租金,没有让你交物业费啊。如果你交了物业费,再收你开门费,那你就可以干他了
小区不是公路 非小区业主的闲杂人等人员不能随便进 收那一块钱就是让大爷大妈做初步判断的工钱 约定俗成 很贵吗?
一般12点以后会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