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里:路子不能再走偏!学大寨决不能再搞成政治挂帅,斗争为纲!

啸火谈明星娱乐 2024-11-07 11:34:46

1949至1952年间,农村土地改革基本落下帷幕。依据当时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与总任务,土地改革后,真正契合农民心愿且能发挥规模经济效应的农业生产组织形式,乃是以家庭经营为基石的生产互助合作社。因入社秉持自愿原则,1952年,参与农业生产互助组的农户已占全国农户总数的40%,而加入农业生产初级社——一种规模略大于互助组的生产合作社的农户,仅占全国农户总数的0.1%,几乎微不足道。根据苏星所著《我国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一书提供的数据,即便到了1955年,互助合作社仍是农户自主选择的组织形式,有50.7%的农户加入了“互助组”,仅有14%的农户选择了“初级社”。

然而,农业生产的集体化进程在1956年以后被人为地加速了。至1956年初,参与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农户比例从1955年的14%急剧攀升至80.3%,进而在年底达到了惊人的96.3%。尤为值得一提的是,这一时期,一种规模更为庞大的农业生产高级合作社(即“高级社”)得到了政府的强力推动与鼓励。

时间的车轮滚滚向前,转眼到了1976年12月,中共中央召开了第二次农业学大寨会议。会议要求在全国已有7.7%的生产大队核算的基础上,遴选约10%左右的生产队“先行过渡”到大队核算。此后,一些地方又兴起了一阵“穷过渡”的风潮。1977年,内蒙古过渡的大队占比已达20%,北京郊区更是高达50%,陕西部分县更是介于20%至70%之间。

然而,这种农业发展模式实则已步入了死胡同。最为凸显的问题便是农民负担沉重,收益持续下滑,普遍陷入了贫困的泥潭。特别是在“农业学大寨”运动中,连年不断的农田基本建设“大会战”,大量平调生产队的劳动力与钱粮,使得社队“被掏空了,被搞穷了”。薛暮桥在回忆中提及,早在1977年,他便深感“‘农业学大寨’无法解决问题,关键在于政策的转变。

1977年6月,万里出任安徽省委第一书记后,他深入基层,进行了长达三个月的调研,足迹遍布全省大部分地区,走进了无数农户的家中。万里在回忆中感慨道:“农民们吃不饱,穿不暖,居住的房屋简陋不堪。我不禁要问自己,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为何农民们的积极性都消失殆尽了?我心里已经认定,从安徽的实际情况出发,最关键的是如何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否则,连肚子都填不饱,一切都将无从谈起。之前连工业、财贸、文教、卫生都要学大寨,大寨有什么工业?有什么文化?还不是以斗争为纲,以粮为纲?”

随行人员回忆说,万里目睹农民的贫困状况时,“泪水夺眶而出”。为了激发农民的积极性,1977年11月,安徽省委制定了《关于当前农村经济政策几个问题的规定》。随着“包产到组”的合法化,安徽各地欣然迎来了包干到组责任制的春天。从“六条”尊重生产队自主权,到借地渡荒,再到包产到组,乃至单项作物包产到户的实践,人们逐渐认识到,农业劳动计酬必须与产量紧密挂钩。万里将此视为农村改革中的一个核心问题。

为此,万里精心组织了一篇评述性报道:《农业劳动计酬必须紧密联系产量》,并附上当时安徽魏郢生产队包产到组和新街公社棉花包产到户的调查报告。1978年10月10日,这篇长达两万多字的报道首先在新华社内部刊物上以“专刊”形式发表。

其目的在于,先将这一至关重要的问题提出来,在内部进行探讨,营造舆论氛围。不久之后,这篇报道经过修改,准备公开发表。万里拿着送审稿,邀请了多位相关领域的专家与人士,共同探讨研究,征求意见。万里提到,全国总工会常务委员李瑞环哲学造诣深厚,理论水平高超,且出身农村,对农业与农民有着深厚的感情与了解,因此特别邀请他审阅。

李瑞环审阅后,深感此问题意义重大,表示赞同与支持。然而,当时中央文件明确规定了两个“不准”:不许分田单干,也不许包产到户。在那个时代,“包产到户”这四个字是极为敏感的,是不允许出现在报纸上的。于是,大家集思广益,想出了一个巧妙的办法,将“包产到户”这四个字替换为八个字:“包产到组,责任到人”或“联产计酬,责任到人”。

事实上,这种责任到人的做法,其效果甚至超过了到户;而对于那些不明就里的人来说,他们只以为这是一种责任制,并未意识到其中的深刻变革。修改完成后,这篇报道被送到了《人民日报》。不久之后,它便在二版头条位置,伴随着编者按一同发表,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与讨论。滁县地委及来安、凤阳等县的领导们,对这一理念深表赞同,他们认为这是调动农民积极性、推动农业生产的根本之策,也是广大农民内心的迫切呼唤。

李人林一针见血地指出,农业发展缓慢的主要根源在于“左”的政策;谭震林则认为,各地情况千差万别,不能盲目套用大寨的“政治挂帅”、“斗争为纲”,以及以大队所有制为核算单位的样板来指导农业;习仲勋深刻剖析了政社合一的公社体制,指出这种体制混淆了政府与经济组织的职能,应当加以改革;

铁瑛则强调,政社合一导致了长官意志盛行,集体所有制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和保护,农民发展集体经济的积极性因此受挫;陈伟达认为,基本核算单位由生产队向生产大队的过渡产生了极大的负面效应;彭冲则指出,在自留地、家庭副业等政策上的反复无常,是一个深刻的教训。与会者们的这些分析,充分表明中央工作会议对毛泽东集体农业思想的实践进行了深刻反思,触及了农业所有制结构、经营体制、农业发展的政治方向等方面存在的重重束缚。尽管如此,大多数与会者仍认为,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制度仍应继续坚持。

胡耀邦在会上发表重要观点,他指出,如果在农业发展思想上存在固有框架,“必然要阻碍我们深入剖析农业上的一些根本问题”。全会对中国农业问题的认识,大体上恢复到了60年代农业政策调整的思路,这标志着中国农业政策的新起点。

提及包产到户,我们不得不追溯其最初的发源地——永嘉。

里湾潭大队所在的五濑公社党委书记回忆说,那些年,针对包产到户,永嘉的官方意愿与民间意愿之间上演了三出戏:第一出是《武松打虎》,县里坚决要把社员自发的包产到户打下去;第二出是《陈州放粮》,社员消极对抗,荒着田不种,次年县里只好发放10万斤返销粮和数万元贷款进行救济;第三出是《红楼梦》,政策总算有了松动,但社员们仍担心政策多变,包产到户又成了一场红楼梦。

好在,二十余年的风雨兼程,燎原社的星星之火终于燎原,永嘉的首创精神也画上了圆满的句号。1982年12月,抖落一身风尘的包产到户“罪魁祸首”李云河与戴洁天,在一个霞光万丈的清晨,昂首挺胸地重访了永嘉燎原社。1983年,李云河被提拔为浙江省农村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几年后,他更是撰写出版了《中国农村户学》,并被美国纽约公众图书馆永久收藏。

同样是包产,肥西县山南区则走得更远,他们甚至将近全部的耕地都借了出去,而且,他们实施的是包产到户。1978年9月,面对严重旱灾的威胁,人称“汤大胆”的山南区委书记汤茂林,在向县委书记常振英汇报工作时,认为借地度荒的数量控制过于严格,无法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他大胆地提出建议,“按照原省委书记曾希圣1961年在安徽推行的包产到户,把麦、油菜种上”。

常振英对他的提议表示赞同,并准许他在蹲点的黄花大队进行试点。于是,汤茂林回到黄花大队,迅速召开党员会,讨论落实“省委六条”并传达常书记的指示。结果,党员们“一致要求按照曾希圣书记1961年那样的方法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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