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宁市交通运输局对曲阜市文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处以5000元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370800202300002)。原因为该公司在京台高速K528+100M处台北方向(距高速公路用地5米处)修建一处地面建筑物,混凝土基础,基础上方为广告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遂作出上述处罚。
“企查查”信息显示,曲阜市文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1月13日,法定代表人丰某申,股东丰某申、孔某广分别持股50%,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
文章来源:信用中国、中原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