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箫紫圜
编辑|梦入神机
英国的乡绅阶层在经过早期圈地运动、倒卖教会地产等重大事件后,积累了雄厚的物质财富。
同时商品经济的繁荣、农业改良的兴盛又加强了乡绅阶层与市场的联系,使乡绅阶层掌握了持续获益的手段和渠道。
物质力量的与日俱增使得乡绅阶层迅速崛起,成为推动英国社会稳步发展的中坚力量。
另一方面,经济实力的雄厚,整体势力的壮大,也使得更多的乡绅阶层有能力去投资对于子女的教育。
圈地运动中世纪晚期在英国乡村开始的圈地运动,加速了乡绅阶层的崛起。
14世纪末,黑死病入侵英格兰和威尔士,使得英国人口总数锐减,农业、手工业劳动力极度匮乏,田园大面积呈现荒芜景象,大量土地被抛荒,变成无人管理经营的“死手地”。
同一时期,英国由一个羊毛出口国变为了一个呢绒出口国,毛纺织业繁荣发展起来。
市场对于羊毛的需求急剧增加,且养羊所需劳动力较少,可以一定程度上缓解领主们面临的劳动力不足的问题。
在英国乡村中,养羊一时间成为致富的捷径,但土地数量却是有限的,于是领主和大地主们将之前租种其土地的农民赶走,将土地圈占起来,把耕地变成牧场,着重经营养羊业。
商业意识强烈的乡绅阶层也紧跟其后,敏锐地抓住了这一获利良机,迅速成为了圈地运动的主力军和获利者。
以莱斯特郡为例,有资料显示,1485-1550年,乡绅圈占土地的数量占到了总面积的60%;1630-1631年,该郡近10万英亩土地被圈占,而主要圈占者是乡绅。
同样,通过北安普顿、白金汉、莱斯特、沃里克和约克的圈地记录也再一次证明了乡绅圈地的力度。
在这五个郡中乡绅圈占土地的规模均排到了郡里的首位,圈占土地所占比例分别为53.05%、58.67%、71.20%、61.72%和64.64%。
由此可见乡绅阶层在这场圈地运动中积累的财富是非常可观的。
圈占来的土地,乡绅阶层主要通过三种途径继续经营。一是地产出租,二是发展多种经营,利用广大地产发展乡村工业。
许多乡绅因为圈地而发家致富,斯潘塞家族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这个家族原先的家境并不富裕,但到约翰·斯潘塞持家的时候,他圈地养羊,依靠对土地的经营迅速发家致富。
到1627年,该家族拥有的家产已经可以同贵族相提并论了。
教产倒卖亨利八世推行的宗教改革,进一步推动了乡绅阶层的崛起。
为了强化王权,削弱教会对国家的掌控力,亨利八世在其统治时期推行了意义深远的宗教改革,这其中的解散修道院,处理教会地产等举措对当时英国社会结构的变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解散修道院的行动主要分两步完成。
首先是在1536年将374个年收入不足20万英镑的小型修道院解散,然后是在1538-1540年将186个“宏伟而庄严的修道院”解散。
解散修道院后,没收的教会地产并没有在王室手中停留太久。
到亨利八世统治的末年,有超过2/3的地产进入市场,通过买卖交易落入乡绅的手中。
有资料表明,在约克郡,1642年约有超过1/4的乡绅家庭其地产是1540年以前归修道院的。
而从诺福克郡各阶层土地占有量的年变化中,我们也可以看出乡绅阶层在解散修道院的过程中大发横财的事实。
统计显示:1535年该郡2.7%的地产归国王所有,17.2%归修道院所有,9.4%归地方贵族所有,64%归乡绅所有;而到1558年统计数字变为4.8%归国王所有,6.5%归修道院所有,11.4%归地方贵族所有,剩下近75.4%的地产都是归乡绅所有。
史学家托尼曾说,亨利八世没收教会地产,“与其说使现存的贵族更加富裕,不如说为下一个世纪即将崛起的乡绅奠定经济基础”。
农业改良在14世纪末15世纪初,乡绅和贵族一样,也面临着劳动力匮乏、农业收入和地租同时减少的危机。
但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并没有像传统贵族一样坐以待毙,艰难维持着从祖先那里继承而来的庄园领地,靠着地租和税收支撑庞大的日常花销。
一部分乡绅首先觉醒,他们逐渐意识到,此时英格兰乡村的农业不再是处于单一耕种和轮作的初级阶段,而是正处于向市场经营、土地出租和管理、地产安排和开垦的转型关键阶段。
不应把解决财政困境的重点过多地放在变更耕作品种和改良农业技术方面,而应着眼于对地产管理系统化和土地经营协调化的改进方面。
有的乡绅,开始致力于房地产的开发。作为房东他们通过修改财产持有的条款,在财产耗尽时摆脱无利可图的公簿持有农,买下小的不动产,将土地投入到更大的农场中--以租赁的方式出租。
这一时期的房产租金虽然是一个模糊的范畴,但租赁费用的上涨是可以确定的--以托洛德·罗杰斯的观点来看,半个世纪以来,租金上涨了六倍;以当时的估计来看,租金上涨了五倍;以一些房地产文件的证据来看,租金上涨了至少三到四倍。
有的乡绅,开始在地产上践行起农牧业相结合的生产方式。如:汉普郡的约翰·钱普弗劳尔是一名从骑士,他在自己的耕地上养了许多牛和3254只羊,1494年,约克郡的马丁·德·拉·梅尔在自己的耕地上喂养了60头牛和1200只羊。
16世纪时,莱斯特郡的乡绅托马斯·克贝尔将这种经营形式扩展到了更广阔的地产上,他分别在10个不同的牧场上喂养了188头牛和3684只羊,积累了巨额的财富。
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
还有的乡绅,开始不断扩展自身的商业活动,经营新型的家庭农场。
他们不仅是为了自给自足,更是将农场作为一个独立的商业公司来周转运营。
他们扩大自己的领地,适当圈地以增加粮食产量和库存。
还有的乡绅,把新购置的地产用于耕作,他们清理林地,分解废物,排干沼泽。商业意识敏锐的乡绅,还会通过其他类型的企业来补充传统农业的收入。
买卖和继承土地为他们的财富积累奠定基础,但他们的获利手段却并不局限于此。
世人慨叹:“固守传统经营模式的乡绅是不可能致富或建房的,他们必须还有别的职业”。
的确,无论是出于需要还是选择,一部分英国乡绅的确在不断地入侵着其他经济领域,这是无需争辩的事实。
他们首先转向的是英国乡村的工业。
苏塞克斯和迪安森林地铁;康沃尔郡的锡;德比郡和北威尔士的铅;诺丁汉郡、达勒姆郡和诺森伯兰郡的煤矿;十几个郡的纺织业都是他们用以发家致富的对象。
并且,他们的商业网络并不仅仅局限于当地。
在德比郡,许多乡绅中的大家族投资铅矿、冶炼和磨石场。诺丁汉郡的维劳比斯是一个乡绅家族,他们大规模地开采煤矿,1498-1503年煤矿年产量达500吨,每年获利至少200镑。
而到16世纪20年代,其产量几乎翻倍。
投资的习惯在这个阶层中迅速蔓延开来,那些为维吉尼亚公司和东印度公司增光添彩的贵族名流所获得的收益,远不如成百上千不知名的英国乡绅投资冒险得来的利润丰厚。
同时,乡绅阶层在农业生产方面还表现出了许多特质,这些特质使得他们的经济实力稳步提升,物质力量与日俱增。
首先,他们的适应性更强,能够自主地调整地产结构,巩固土地,提高管理和经济效益。
其次,他们与市场联系紧密,收集信息导向性强,在各处的市场中都有耳目,他们也总能迅速抓住本地的供需情况以及各种有利可图的商业机会。
再而,大贵族面对农业危机,通常是召开咨询会或者请一大批管理者前来商议。
与之相比,乡绅更倾向于事必躬亲,亲自管理,直接决策。
这种做法使得他们能够一直对土地生产和市场买卖情况有一个总领全局的认知。如:福诺克郡的陶申德乡绅家族,是该时期英国最大的圈地养羊业主。
他拥有许多地产,并经常远离福诺克郡。他也雇佣了一名管事,负责平时的人员调动和养羊细节。
但即便如此,罗杰·陶申德依旧亲自过问相关的事宜:他的账簿中夹有的纸条记录着那个牧场的羊毛较轻,需要和对方协商,他还专门编写了管理事务的备忘录,提醒自己一些需要注意的细节。
总而言之,大多数乡绅都擅长快速收集市场交易信息;比较不同农作物的成本和产量;在海关允许的情况下,向农场收取租金;时刻保持谨慎的财务账簿管理。
他们是新时代的农业资本家,未来属于他们。长期的财富积累使得乡绅阶层经济实力雄厚,就像威廉·哈里森所说,乡绅就是“无需从事体力劳动,而又能悠闲地以土地为生”的人,他们既有稳固的经济基础,又有充裕的闲暇时间。
充裕的闲暇时间使得乡绅足以在子女年幼时,给予他们完整的启蒙教育;稳固的经济基础又使得乡绅足以在子女求学时,为他们提供富足的物质保障,让后代在最优质的环境中接受教育,获得文化知识的熏陶。
而正如历史学家施托克马尔所指出的:“整个16世纪英国社会的特征就是乡绅阶层的崛起”。
首先,乡绅阶层的崛起表现在家庭数量的增长上。
资料统计显示,在约克郡,1558年乡绅家庭的数量仅有557户,而到1603年、1642年,郡中的数据表明,被称为乡绅家庭的户数已分别累至641户和679户;在萨默赛特郡,自1502年至1623年,短短百年间乡绅家庭的总户数增长了近三倍;在沃里克郡,情况也大致相同。
1500年乡绅家庭总数总共155户,而到1642年该阶层家庭总数迅速攀升至288户。
据威尔逊爵士统计,1600年英格兰有500家骑士、1.6万家准骑士和乡绅;格雷戈里·金在17世纪末的统计为780家从男爵、620家骑士、3000-3500家准骑士和1.2万-2万家乡绅。
1611年詹姆士一世首次册封200家从男爵,1641年出于财政需要扩大到400多家;而1688年金的统计为800家左右。
其次,乡绅阶层的崛起也表现在土地的占有量上。
调查资料表明,1436-1688年,乡绅拥有的土地面积占全国总量的比例从25%上升至50%。1640年,阿兰·艾维里特对肯特郡的研究表明,乡绅占据该郡财富总量的32%,而贵族只占5%。最后,乡绅阶层的崛起还表现在实际收入的数额上。
16世纪中叶,在约克郡,36%的乡绅家庭年收入在250-1000镑之间,11%的乡绅家庭年收入超过1000镑。
同一时期,肯特郡的统计资料显示,该郡乡绅的年收入平均在200镑左右,富裕的家庭年收入甚至可达1万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