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某公司要调整员工岗位,协商不成就专门为员工建了一个4人工作群,3人监工1人干活。每天布置繁重任务,还派人盯梢。最后以“业绩考核不达标”为由开除员工。这也太欺负人了吧?员工不服,把公司告上法庭。法院判了!
1.
案情回顾
2020年底,黄明(化名)入职某公司,双方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黄明的岗位是业务经理,主要负责带领团队开展业务推广。
2022年7月,公司突然找到黄明,说要对他进行岗位调整。
公司HR说:“黄经理,公司准备调整你的岗位,从业务经理变成普通业务员。你要是不愿意,也可以领补偿金走人。”
黄明一听就不乐意了:“凭啥啊?我干得好好的,你们说调就调?不行,我不同意!”
公司见黄明不接受,干脆把他手下的团队成员全调走了。黄明一下子从管理一个团队的业务经理,变成了孤家寡人。
好家伙,公司这是准备来硬的啊!他们竟然专门建了一个叫“黄明业务沟通群”的钉钉群。群里除了黄明,还有3名管理人员和人事。
这帮人每天在群里给黄明布置任务,要求他:
1、上午10点前发送当天工作计划
2、完成2家以上新增客户并填写拜访记录
3、完成10家以上客户回访并记录日志
4、下午6点前发送当天工作总结
这哪是正常工作安排啊?分明就是想整人!黄明哪能受得了这种折腾,坚持了几天就撑不住了。
他在群里说:“这工作量也太大了,我一个人根本完成不了啊!”
结果公司压根不理他,人事天天在群里通报黄明完不成任务。
没过多久,公司就给黄明送来了一份《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理由是“业绩考核持续不达标,不能胜任岗位要求”。
黄明气坏了:“你们这不是欺负人吗?我要告你们!”
于是,黄明把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公司支付4.5万元的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2.
法律分析
1、公司是否有权单方面调整员工岗位?
2、公司解除与黄明的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3、黄明有权获得多少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
1、用人单位调整员工工作岗位,应当与员工协商一致。公司单方面调整黄明的岗位,并未征得他的同意,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
2、即使员工业绩考核不达标,公司也应当先提供培训或岗位调整的机会。只有在员工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下,才能解除劳动合同。公司直接解除与黄明的劳动合同,没有履行法定程序,属于违法解除。
3、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员工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乘以月工资,但最高不超过12个月工资。
本案中,公司的做法明显是在刁难黄明,企图逼迫他主动离职。公司为黄明单独建群,安排繁重的工作任务,这种做法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公司没有依法提前三十日通知黄明,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而是直接以不合法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这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最终,法院判决:公司向黄明支付赔偿金4.5万元。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