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一老人在自家院子里,打死一只老鼠,罚款3万还要坐牢

老傅谈事 2024-08-10 15:52:54

老鼠是农村“四害”之一,因为它啃坏家具,咬坏庄稼,偷吃粮食,农村人恨之入骨。

农村有句俗话“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可见痛恨老鼠的程度是普遍的,并非是个例,农村人见老鼠就打,已经养成了一种习惯。

因此,农村人为了消灭老鼠,保护粮食,一般习惯是使用毒饵诱杀,采用陷阱巧捕,使用老鼠铗或沾老鼠胶偷捕,使用电能触击,还有用笼子诱捕等等多种多样的捕捉方式消灭老鼠。

农村人采取能达到目的消灭老鼠的方法,都是司空见惯的方法,都没有人来干涉和限制,都认为除灭老鼠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利国利民,因此,消灭老鼠成为农业生产中的一个重要的工作。

据“旧生活品鉴”的案例,山东聊城一农村的老齐,在自家院里打死了一只巨型老鼠,之后逢人便说,后来他被人举报。

老齐因打死一只不是普通的老鼠,而是一种被国家保护的特殊品种的老鼠,而触犯了国家相关法律,因此老齐不仅要处罚3万元的罚款,甚至还要蹲5年大牢。

老齐这事,究竟到底又是怎么一回事呢?在“自家院里打死一只老鼠,结果竟然要被判刑!”真是怨枉至极。

原来,有一天老齐在自己家里的院子里翻晒玉米,发现有一只体形非常大的老鼠,在偷吃他家的玉米,便损起一柄铁铲,小心翼翼地,不让该老鼠发现,一铲下去将老鼠拍死。

他认为,这么大一只老鼠,该要吃多少粮食,才能长大成这个样子?这一下他将“罪该万死”的老鼠打死,心里非常高兴,认为他除掉了一大祸害。

因此,他便以此而非常自豪,非常有成就感,所以,他逢人就说,在自家院里打死了一只老鼠,到处泛耀自己,结果被知情人举报,而招来“官司”,而被判刑和罚款!

当派出所向他告知,被他打死的那只体形比较大的老鼠,是一只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麝鼠。

这种麝鼠,是濒临灭绝的一种稀罕野生动物,是被列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受到了法律的保护,打死这种老鼠是要受到法律处罚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法院依据人证物证,证据确凿,触犯了国家保护动物罪,老齐被判5年有期徒刑,在经济上还受到了罚款,需要缴纳3万元的罚金。

在此提醒大家,农村非常多的野生动物,虽然对农业有非常非常大的害处,过去被农村人认为害禽害兽,而现在被国家列为“三有”名录的野生动物,得到了国家的保护。

如农村经常看到偷吃作物种子的雉鸡锦鸡,人们称之为地鸡、野鸡,还有很多鸟类动物,都是被列为国家保护的一类、二类保护野禽动物。

又如农村糟蹋庄稼的野猪、豪猪,还有麝鼠、野獐、羚羊等等野生动物,都是濒临灭绝的国家保护野生动物,都不能偷猎打死。

农村人要注意,麝鼠从外形和生活习性来看,与普通老鼠并非两样,最大的区别,一是体形要大几倍,二是毛色不相同,千万要多学习这方面的知识,不要错误地把国家保护野生动物麝鼠认定为普通老鼠,而大错特错,说不定伤害到它时,是触犯了国家法律的,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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