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某医生在网上爆料,医院规定,在聘任副高级职称前需有连续 2 个月的院前急救岗位工作经历,该医生觉得这个规定很“奇葩”。
不说奇葩不奇葩,先看两条网友的评论:
“这个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不然这个院前急救的工作没有人乐意去做的。”
“120 没人你招人啊,招不上来你降低要求啊。”
这两条网友的评论,基本说出了120的困境:没人乐意去做,又不能降低要求。
为什么没人乐意去做呢?
一个职业没人愿意做,无非在“钱少事多离家远,位低权轻责任重”里面找原因。
为什么不能降低要求呢?
因为院前急救非常重要,关乎患者的生命安全。
很矛盾是不是?
这么重要的岗位竟然招不到人!
其实,医疗领域有很多矛盾的事,大家都知道的,儿科、急诊也是这样矛盾地存在着,儿科忙不过来的时候内科支援,急诊人不够了病房医生去轮,每年如此。
有人问这样做能保证医疗质量吗?
怎么说呢?
得这么说,随着专科化的发展,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去做,才能最大限度地保证医疗安全。
网上有个投诉,一位医生帮忙抬一个双腿骨折的病人,医生抬的肩膀,结果检查完病人说肩膀疼,又检查肩膀结果是锁骨骨折,病人说锁骨骨折是医生抬出来的。
我讲这个投诉不是要讲投诉本身,而是要讲,别小看了抬病人,抬病人也需要专业的,而且,并不是你是医生,你做了不是你专业的事,没做好,病人就会原谅你,即便做好了,也不见得病人不把自身的问题归咎于你。
道理谁都知道,教训也不是没有,前段时间急救人员不抬病人在网上热议,当地卫健委也明确表示抬病人不是急救人员的职责,但急救人员仍然被医院停职。
不是你分内的事你不做要被处理,不是你分内的事你做了没做好,也要被处理。
现实就是这样子的。
有人不明白,不是说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吗,说好的前事不忘怎么忘得这么快呢?
很简单,医生真的太好用了,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可以算奉献。
能怪医院吗?好像不能!医院的确没有办法!
医院不拿出方案,根本无法维持120、儿科、急诊等人员紧缺岗位的运转,说拆东墙补西墙也好,说医务人员统一调配也好,反正得解决眼前的困难。
可如果所有困难医院都能拿出方案,那所有困难都不再那么困难,充其量不就是让医务人员加倍工作、让医务人员做不专业的工作嘛!
所有困难都左支右绌地解决了,困难到底是还存在呢,还是不存在了呢?
这是不是也可以怪医院呢?
我们可以换种思路去思考:诸如120啊、儿科啊、急诊啊,这些常年被热议的问题,之所以不解决,是不是因为已经解决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