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爸爸妈妈外出打工了,小女孩放学后没有去爷爷奶奶家,而是回到自己家的空房子里,在院子里喊着妈妈,随后坐在小凳子上放声大哭。妈妈晚上看监控崩溃:回家,这钱我不挣了!
在一个小村庄里,有个乖巧的小女孩。她一直以来都是妈妈带大的。她的父亲长年在外打工,一年也见不了几次面。
小女孩和妈妈还有爷爷奶奶一起生活,她和妈妈住在自己家的房子里,爷爷奶奶就住在不远处的一栋屋子里。
老家赚不到多少钱,妈妈一直想出去工作,给女儿更好的生活条件。小女孩也很懂事,一直努力学习,不让自己给妈妈添麻烦。
终于,小女孩长大了上了学,妈妈也下定决心出去找孩子爸爸,夫妻两个一起赚钱,于是小女孩只能跟着爷爷奶奶在老家上学。
妈妈决定去外地打工那天,她抱着女儿告诉她,自己会在外面努力工作,给小女孩买新衣服,买好吃的,让她过上幸福的生活。
小女孩听了,心里虽然很难过,但还是强忍着泪水,和妈妈挥手告别。
就这样,妈妈走了。小女孩只能来到爷爷奶奶家,但是每当放学回家,小女孩总是会感到一种深深的孤独和无助。
她发现自己在面对空荡荡的房子时,无法抑制内心深处的渴望,她想妈妈,想让妈妈陪在她身边。
这天,小女孩放学后,她没有去爷爷奶奶的小屋,而是走进了自己的家。空荡荡的房间里,没有一丝人气,只有小女孩独自坐在小凳子上,大声地喊着:“妈妈!”
她的声音在空气中回荡,充满了无助和孤独。喊着喊着,小女孩的眼眶就红了,泪水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滚落下来,她再也忍不住了,坐在院子里的小板凳上放声大哭起来。
晚上,妈妈下班后查看了家里的监控,看到了女孩对着空房子喊妈妈哭泣的这一幕。她的心如刀绞,眼泪止不住地流下来。
她知道,这是女儿想自己了,她才五岁,就不得不面对这种孤独和无助,妈妈感到无比的心酸和愧疚。
她和丈夫连夜商量,决定自己留在家里继续陪伴孩子,让丈夫继续出去工作。他们不能让女儿这么小就缺失父母的陪伴。
于是,妈妈连夜买了回家的票,第二天,女儿放学推开房门的时候,不可置信地看着屋内的妈妈,泪水立刻涌了出来。
她一把抱住妈妈,哭得稀里哗啦的。妈妈也哭了,她们的眼泪交织在一起,温暖而又感人。
“妈妈!”小棉袄哭着说,“我以为你不要我了,我以为你出去打工就不要我了!”
“不会的,我的宝贝,”妈妈温柔地说,“妈妈怎么会不要你呢?妈妈出去打工是为了给你更好的生活。”
妈妈告诉小女孩:“妈妈以后不走了,就在家里陪着你。” 女儿听了,脸上绽放出灿烂的笑容,而她的妈妈也暗下决心要给女儿一个快乐的童年。
妈妈说,孩子的成长最重要,钱什么时候赚都可以,但是错过了孩子的成长,就再也不可能重来一次了。
在这个世界上,最真挚的爱就是母爱。它无私奉献、不求回报;它温暖人心、给人力量;它陪伴着我们走过人生的每一个阶段。
根据上述内容,可以分析出其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未成年人的监护权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是其父母或经过法律程序的监护人。
在这个案例中,女子的女儿只有5岁,属于未成年人,需要父母的监护。因此,女子应该履行其作为母亲的监护职责,保障女儿的权益和安全。
2. 家庭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而子女对父母有赡养和扶助的义务。
在这个案例中,女子的丈夫在外打工,而女子则在家照顾女儿。女子的丈夫也应该尽到其对家庭和子女的责任,提供经济支持和关心爱护女儿。
3. 外出务工人员的权益保障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有权利获得工资和福利待遇,同时也需要履行自己的劳动义务。
在这个案例中,女子的丈夫在外打工,应该获得合法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同时也应该注意保障自己的权益。
综上所述,这个案例涉及到了未成年人的监护权、家庭成员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外出务工人员的权益保障等方面。
女子的决定是在法律框架下的合理选择,她应该在家照顾女儿,保障女儿的权益和安全。同时,女子的丈夫也应该尽到其对家庭和子女的责任,提供经济支持和关心爱护女儿。
对于此事,您怎么看?
留守儿童是大问题,国家只发展发达城市,农村发展不起来,哪怕一个月在家门口挣个3000大家也愿意,但是现在在家只能两千多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