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男子到4S店买车,因事先在电话承诺的优惠没有兑现,觉得自己被忽悠,与店员发生争执,店员更是对男子出言不逊,大叫:买10万块钱的钱叫什么叫,不买就滚。
(案例来源:大皖新闻)
李先生最近一直在看车,想给家里添一部代步车,几经选择之后,李先生看中一部10万元左右的车,同时他看到其中一家店对该车的报价比较优惠,李先生立即来了兴趣。
李先生先是致电到该店,在与店员沟通时,店员对李先生非常热情,在得知李先生还想在现有基础上再优惠时,店员建议李先生到店面谈,并承诺能给的优惠都会给到。
李先生听了心里非常开心,能等到心仪的车,还能得到优惠价,简直就是两全齐美。李先生趁着放假赶紧带着妻子和女儿一起来到这家店。,店员一看来了客户非常热情招呼了李先生一家。
李先生先是坐下来将买车的需求向店员讲了一下,并提出了心里预期的价格。谁知就在交谈过程中,双方对车价没有谈拢,反而越谈双方态度越激烈。
李先生觉得店员在电话里答应只要人过来,同意买车,就可以再优惠,现在反而不能兑现承诺了。然而店员却表示,车价已经给到了最低,已经无法再往下降,无法达到李先生心里要求的最低价。
就在这你一言我一语中,双方对价格越谈越不开心,双方情绪都有些激动。店员这时非常不开心,他表示在自己的能力范围之内已经给了优惠,李先生不仅不满意还拍桌子。
店里发生了争执,店里的几名店员都围了过来,其中一名戴眼镜的男子非常生气的手叉着腰,怒斥着李先生:这么大年纪还这么大火气。
其中一名女店员也围过来,手指着李先生告诉他:现在这辆车不卖了,请你们出去!
李先生一家也甘示弱,表示,出去,不买了。而戴眼镜的男子怒气冲天,在李先生面前来回踱步,走到李先生面前大叫:出去!
在一旁看着的李先生的女儿觉得一家都被人套路了,于是将发生的事情拍下来做证,被女店员看到后,又用手指着李先生一家,怒斥:他们在拍,赶紧报警。
这时李先生才反驳一句:再凶一下。女店员一句不让的对着李先生:到底谁凶了,可以调监控,刚刚到底是谁在拍桌子,我都没说话,你在那叫什么!
李先生一家和几店员对峙起来,李先生表示自己没有拍桌子,而双方一直在争执,争执不下时,双方都要求报警。店员情绪非常激动,她看到李先生女儿继续拍,转脸对着李先生怒斥:你再拍一下,你再拍一下!
李先生女儿说:我拍我爸不行啊。这时男店员又走到李先生一家店员,情绪激动起来,不断的制止他们拍,还对着李先生一家挑衅。
甚至走到李先生面前,让李先生打他。而李先生说,我打你干么。女店员夹在几名男店员中间,告诉身边的几名男店员:狗咬你,你还能咬狗吗?
这时男店员气得在原地站不住,又走到李先生面前,告诉李先生:价钱已经给你最低了,你却定不下来,买个10万块钱的车叫什么叫,叫什么叫,不买就滚,还叫什么呢?
李先生一家则表示,你们就是接二连三的忽悠我们,我们要报警,让民警来听听,你们有没有忽悠。
之后,李先生车没买成还惹了一肚子气,实在气不过,李先生决定将遇到的这件事发出来,让大家凭凭理。
有人称,店员自己都看不上自己卖的车,10万块钱的就被嘲讽成这样,要是买了100万元的车他们会怎么做?做成意都是笑迎天下客,来者都是客,像店员这样的态度,还能做成生意吗?
有人理了一下事情的经过,李先生一家先是看中了,与店员联系,店员承诺可以优惠,李先生一家才从很远的地方专程坐车过来买车,原本是信心满满,结果却被嘲讽了一番,难怪李先生会生气。
可不论怎么说,双方是买卖不成仁义在,何必因为讨价还价对顾客态度如此恶劣,店员的行为从法律角度侵犯了李先生的合法权益。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在这件事情中,李先生买车是为了生活需要而购买,李先生的权益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
同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国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
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
李先生的女儿觉得双方在交谈时,店员全部围过来,她有权将现场拍下来留做证据,这也就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的合法监督权。
做为消费者有权行使监督权,同时也受到法律的保护。
2、《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公然侮辱他人,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店员在与李先生一家交谈过程中,认为李先生态度不好,几名店员对着李先生一家进行嘲讽,甚至女店员口出:狗咬你,你难道会去咬狗这样的话。女店员的行为就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
女店员不仅应当受到处罚,其还对李先生造成民事侵权。《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侵害人格权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
女店员应当对侵害李先生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最后,《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不论是销售人员,还是消费者,在讨价还价的过程中,他们在法律中的地位都是平等的,不存在买10万块钱的车就低人一等的说法。
做为销售人员代表的是店家,诚信经营中包括了真诚的对等顾客,提高服务态度,才能提高销售业绩。
对于这件事,您有什么样的看法?
我只想说这车行老板到底干了什么员工只想让他关门。
[笑着哭]他们在拍,赶紧报警。这里边内容很多,后台很多。
漂亮,曝光出来,让所有人都知道,避免踩雷
那你别卖十万的车呀
4s店套路多了去了!如果你贷款,不管多少,几千块的服务费就进了销售的口袋了。全款她们就只有提成,而且他们还会推出加钱增值服务;保险套你的圈套;还有低价卖车,高价收款等一系列套路!!!!!有很多车型,哪怕销量惨淡,只要卖出一辆,他们也会很很地搞你一笔。
自己就是个垃圾还瞧不上别人,有逼格的人谁会干自己都瞧不上的工作,卖自己都看不上的产品[得瑟]
什么车,什么店,说出来,不让危害其他人
他就是希望你贷款买[得瑟][得瑟][得瑟]
买什么丰田,去买比亚迪
妈了个蛋的,现在买东西全款还不受欢迎了[呲牙笑]
俗话说顾客是上帝,是衣食父母,而这家4s店把生意做绝了门,看样子是准备关门大吉,不做生意了。
说这么多,什么结果都没有,有个屁用
我买比亚迪宋冠军也是销售答应交车时送家电礼品敲金蛋等等。一样没有,装聋作哑。订购协议写送记录仪也没有,原车自带的非说是送的。非常反感。
狗仗人势的东西,卖个车牛逼的不行了一样。鬼子的车鬼子的企业文化,有些人加价也要买,我真的不能理解[得瑟]
活该,自取其辱
小编说说什么车呀?我年底想买车了避免踩坑
四儿子店不喜欢全款买车的想方设法都要让你贷款
南昌的丰田4s店
不管干啥,贪便宜最终都会吃大亏
敢不敢爆出来是那个牌子车
哪个牌子的车哪个4S店倒是说清楚啊,避免大家过去受窝囊气
大多数车店 上来就让贷款…
去头掐尾的视频,把视频前面放出来啊
就是先给你报个低价,骗你过去再说,能坑一个是一个[笑着哭]
话说报警了已啥理由让警方出警?没有打架它们根本不管,最多就是法院起诉
4S店说能给的优惠都可以给,谈到最后时给不了再多的优惠了,然后李先生不满意了,还拍桌子了。事情起因应该大概就是这样子吧,无非就是4S店给的价格没有达到自己的预期。如果事情属实的话,起因是消费者的错,过程中是店员的错。
这店员开什么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