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T金正,002470)发布了《2021年年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315,976,600. 34元,同比上年减少0.4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4,115,684.9 9元,同比上年增加81.92%。
报告中显示,因公司于2022年1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 号,认定公司在2015年-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通过虚构贸易业务虚增收入利润、部分会计科目虚假记载等与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关的违法事实。公司通过自查,发现2018年度和2019年度公司对少数股东权益等会计处理存在会计差错。公司对上述前期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对2015-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了追溯重述。
自金正大(*ST金正,002470)被证监会行政处罚后,投资者更是积极向法院提起索赔诉讼,此前有消息称4月1日该索赔案将开庭审理。依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解释,结合金正大(*ST金正,002470)发布的公告内容,初步判断该案件的索赔条件为:于2016年3月28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购买金正大(*ST金 正,002470)股票,且在2020年6月30日以后出售或仍旧拥有金正大(*ST金 正,002470)股票的受损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