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T围海,002586)在2022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破产重整进展的公告》。公告内容显示,根据《浙江围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八公司合并重整计划》,宁波舜农集团有 限公司、宁波源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 司或其指定方合计出资1,024,541,720.97元用于支付给管理人取得围海股份40.44%的股票。并且根据协议约定公司已于4月22日收到控股股东重整投资人宁波舜农集团有限公司、宁波源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违规资金收益权收购款合计 856,386,842.06 元。
此前,围海股份(*ST围海,002586)因虚假陈述被中国证监会给予警告和罚款的行政处罚。因围海股份(*ST围海,002586)违规行为导致投资受损的投资者陆续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索赔诉讼,目前已获得法院立案,并有消息称该虚假陈述案件会于2022年5月7日开庭审理。
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最新解释,围海股份(*ST围海,002586)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的索赔时效已接近尾声。再次提醒还未参与到索赔行列中的投资者,欲挽回损失需抓住机会,错过将无法再要求上市公司进行赔偿。该案件的索赔条件为:于2017年10月1日至2019年4月27日期间买入围海股份(*ST围海,002586)股票,并于2019年4月27日之后出售或仍旧拥有围海股份(*ST围海,002586)股票的受损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