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16年,上海法院 在劳动合同续签问题上一直有自己的看法—— “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是否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仍取决于双方意思表示”。但2025年,这一观点发生了重大转变!
从最新判决来看,上海法院已明确:如果劳动者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用人单位无权拒绝,必须续签!
这背后,究竟发生了什么?
01 | 最高法定调!全国统一执行标准!其实,上海法院的转向并非空穴来风,而是最高法院三次明确表态,统一了全国裁判标准!
最高法首次定调:劳动者拥有单方选择权 2024年4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劳动争议典型案例,其中案例二明确:
“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有权单方选择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权拒绝。”
最高法再次强调:用人单位无权选择! 2024年6月13日,最高法在《法答网精选答问(第六批)》中,进一步解读《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如劳动者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单位不得以‘无续签意愿’为由终止合同。”
换句话说,法律并未赋予企业“选择不续签”的权利,只要劳动者符合条件,单位就必须续签!
最高法“盖章确认”:案例三度收录! 2024年12月11日,最高法人民法院案例库正式收录张某诉福州市某公交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将4月30日发布的案例作为全国参考。
至此,最高法已经明确:劳动者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利必须受到保障,全国法院裁判标准统一!
02 | 上海法院观点180°大转弯!过去,上海法院一直坚持,用人单位是否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要双方达成合意,即如果单位不愿续签,可以选择终止合同。
但今年,上海法院彻底调整了立场!
2025年1月1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劳动争议法律适用疑难问题研讨观点摘编》正式发布,其中明确指出:
“用人单位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如果劳动者提出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单位必须续签,无权拒绝。”
这意味着,上海法院彻底放弃了过去16年的坚持,与最高法的裁判思路全面统一!
03 | 典型案例:上海法院最新判决! 2025年2月12日,网友曝光了一份上海法院最新判决书,显示法院已经按照新观点裁判:
案例详情:
案件当事人:某公司 vs. 员工 A案件背景: 员工 A 已与公司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公司出具《不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终止劳动关系。员工主张: 其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公司无权拒绝续签,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支付赔偿。
法院判决:✅ 公司终止劳动合同违法✅ 判公司支付违法终止赔偿金 131250元
这份判决,再次印证了上海法院的观点已经彻底转变!
04 | 这对企业和劳动者意味着什么?✅ 对劳动者而言:
未来,只要符合条件,不再担心被“到期辞退”,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法律保护更强!如果用人单位拒绝续签,可以申请仲裁或诉讼,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获得赔偿!❌ 对企业而言:
不能再以“合同到期”为理由,单方面决定不续签劳动合同!必须 依法续签,否则可能面临 双倍工资补偿、赔偿金 甚至继续履行合同的法律后果!HR在续签合同时,需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避免违法终止合同!
05 | 结语:全国执行统一标准,别再吃亏!从 最高法多次明确表态 到 上海法院观点转向,可以看到——“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合同,期满后劳动者拥有单方选择权” 已成为全国统一的裁判标准!
劳动者们要知道:
企业不能再随意“合同到期不续签”!只要你符合条件,就有权要求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公司拒绝,可依法申请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赔偿!
企业HR也要注意:
劳动合同管理要合规,不能再用“合同到期”为借口解除劳动关系!否则可能面临违法终止赔偿,甚至要支付双倍工资!
这次全国观点彻底统一,你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