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座城市里,我穿着明黄色裙子等待被记起的爱情

诗和小远方 2024-11-28 16:43:25

这条裙子是两年前在优衣库打折的时候买的,一百二十八块钱。店员说这是当季最后一条,我说那真是谢天谢地了,不然我还得继续穿着它逛街。这话说得莫名其妙,但我就是这样一个莫名其妙的人。从去年夏天开始,我就穿着这条黄得扎眼的裙子,走遍这座城市的每一个角落。同事们觉得我疯了,说一个人怎么能连续穿同一件衣服呢,更何况还是这种在人群里一眼就能认出来的颜色。我说,这就是重点。

重点是要被认出来。被那个人认出来。那个人叫小勇,或者叫小龙,又或者叫小伟。这不重要,反正在这个时代,男人的名字跟他们的性格一样,千篇一律得让人提不起兴趣。重要的是那天晚上,他说:"你穿黄色真好看。"然后他就消失了。不是说真的消失,我又不是在写科幻小说。他只是换了手机号,搬了家,注销了微信,像每一个不告而别的男人那样,干净利落地从我的世界里蒸发了。有人说,这年头找一个人还不简单?有钱找个侦探,没钱发个朋友圈,再不行还有那么多相亲节目呢。但我不想那样,我觉得那样太没意思了。我想要一个偶遇,一个意外,一个让生活突然变得不那么无聊的转折。所以我开始穿着这条裙子到处走。从市中心的商场到郊区的公园,从地铁站的出口到机场的到达层。我想,如果他还在这座城市,如果他偶尔也会抬头看看路人,如果他还记得说过那句话,那他一定能认出我。朋友们都劝我放弃。他们说,都什么年代了,还相信一见钟情?我说,我不是相信一见钟情,我是相信重逢。这两者之间的区别就像土豆丝和炸薯条的区别,明明是同一种东西,但你非得说它们不一样。日子就这样过着,我的黄裙子越洗越旧,但颜色依然那么显眼。有时候我会收到陌生人的搭讪,他们说:"姑娘,你很特别。"我说:"谢谢,但你说错重点了。"重点不是特别,而是熟悉。我在等一个认出我的人,而不是发现我的人。妈妈说我是不是被爱情电视剧看傻了,我说可能是吧,但总比被抖音看傻了好。至少我还知道自己在干什么,而不是对着手机傻笑,看着别人的生活从屏幕上一秒一秒地滑过去。昨天下雨了,我撑着伞在街上走。雨水把城市冲刷得像一幅水彩画,到处都是模糊的色块。我的黄裙子在雨中格外刺眼,像一个不合时宜的笑话。有个老太太拿着伞跟我同行了一段路,说:"姑娘,你这样穿得多扎眼啊。"我说:"是啊,但如果不扎眼,别人怎么会记得我呢?"老太太笑了,说现在的年轻人真会想。但我知道她不懂,就像我不懂她为什么要在下雨天去买一把新伞一样。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执着,都在坚持着一些在别人看来莫名其妙的事情。最近我开始怀疑,是不是那句"你穿黄色真好看"根本就是我自己编的。毕竟记忆这种东西,比优衣库的打折商品还不靠谱。但我已经不在乎了,因为我发现自己好像爱上了这种生活方式。穿着显眼的衣服,走在街上,等待一个可能永远不会来的重逢。这座城市那么大,每天都有那么多人离开,又有那么多人到来。也许他已经在另一个城市,对另一个姑娘说:"你穿蓝色真好看。"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至少我还在路上,穿着我的黄裙子,等待着下一个转角的惊喜。或者,等待着遇见一个新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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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12-31 08:20

    美女,小腿那里有个线絮絮,脱下来我帮你扯了[呲牙笑]

  • 2024-12-30 08:13

    [吐舌头笑][吐舌头眯眼睛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