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湖北武汉,有网友爆料一女子遛狗不拴绳,狗子被车压死,撞狗车主表示愿意赔偿女子五百块,但女子不同意,坐在地上声泪俱下哭喊要求对方赔自己一条狗,见有围观群众拍摄视频,还向围观群众喊话:你们评评理,你们都发到网上,让他们引起公愤!
据围观群众拍摄的视频,狗子被轧死后,留着一头利落短发,戴着墨镜的女子,顾不得自己穿着白色的连衣裙,坐在地上痛哭起来,她一边摸着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小狗子,一边痛哭道:你是我的命啊!现在命丢了都没人管啊…他们不认账啊…
按照爆料人的说法,女子遛狗没拴绳,既然她视狗子为自己的命,实在不该任狗子在危机四伏的马路上乱跑,而不加管制,毕竟马路上机动车、非机动车都不少,而狗子又没有交规意识,不懂得主动躲避,出事概率可以说很高,但女子似乎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视频中,女子哭诉称自己要求不高,只是想让对方赔自己一条狗子,但是对方不愿意,在派出所解决时表态只愿意赔自己500块钱,其实对方肯赔500块钱在小编看来已经算仁至义尽了,毕竟女子遛狗没有拴绳,应该负有不可推卸的监护责任。
也许女子的认知里,轧死了狗子赔一条是天经地义的事,她委屈呼吁围观的群众给自己评评理:赔我500块钱够干什么?我不要他多赔,我只要他赔我一个小狗狗…大家评评理,我这个要求过不过分?
说完,女子又向大家诉说起司机的不是,称司机在转弯进大门时不减速,驾车横冲直撞往里面冲,女子越说越激动,一会又摸着狗子的身体呜呜哭起来,其痛失狗子的悲伤情绪可见一斑。
哭了几声后,女子双手一张,激动地冲着正在拍摄自己的围观群众们呼吁:谢谢你们,都发到网上,让他们引起公愤!谁都要尽人道主义,而他一点人道主义都没有!
不得不说,女子确实是法律意识太过欠缺,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遛狗不拴绳属违法行为。
第30条明确规定: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按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携带犬只出户的,应按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
遛狗不拴绳,可以说女子对自家爱犬的出事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作为主人,女子应该好好自我反省,真是因为自己的放纵才害了自己的小狗。我们的身边,像这位女主人一样,不愿意给自己小狗拴绳的养狗人随处可见,他们总有各种理由,要么是觉得自己的小狗聪明不会跑丢,要么就是觉得自己的小狗性格温顺不会伤人。可是无数事例证明,小狗终究是动物,它并没有主人想象得那么聪明,那么温顺,小狗因为不拴绳而伤人或者被车撞死的案例还少吗?奉劝那些不爱拴绳的养狗人,为了自己的小狗,为了他人的安全,请文明遛狗,不要做一个人人讨厌的养狗人。
虚伪,又不是死了亲人,哭的蛋疼
必须得赔,狗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