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后,新三板分为基础层、创新层和精选层。每个层级的交易规定有所区别,但也有一些共同遵守的规则。接下来,我们从共同交易规则、各个层级交易规则、投资者准入条件三方面入手,一起来了解下新三板股票的交易规则。
一、共同交易规则01交易时间
盘中交易时间:早上9:15~11:30、下午13:00~15:00;
盘后交易时间:下午15:00~15:30。
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在交易时间内,因故停市,交易时间不作顺延。即无论发生什么情况,交易的时间都不会变。
02申报价格和单位
股票交易的计价单位是“每股价格”,即一股多少钱。最小的变动单位为0.01元,即可以10.01元申报,但不能10.001申报。
申报数量最低是100股,并且能够以1股为单位进行增减,即可以申报101股或102股。卖出时,如果持仓股票有不满100股的部分,得一次性卖出。
03回转交易
股票交易采用的是“T+1”机制,即今天买的股票在下一个交易日才能卖出,不能够当天买当天卖。比如在5月20号买入了A股票,如果想卖,只有等到5月21号或者之后。
04大宗交易
大宗交易的条件是单笔申报数量不能低于1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交易时间如下:
成交确认申报时间:早上9:15~11:30、下午13:00~15:00;
成交确认时间:下午15:00~15:30。
成交价格上限:在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的130%或当日已经成交的最高价格两者中间,选取较高的那一个价格。
成交价格下限:在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的7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低价格两者中间,选取较低的那一个价格。
假如在5月20号,有只股票A的收盘价是10元,当日成交的最高价是12元,最低价是6元。那么,成交价格的上限就是13元,下限就是6元。
二、各层级交易规则01精选层
(1)价格涨跌幅限制
在前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基础上,连续竞价股票有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为30%。假如股票B的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是10元,那么它的股价就会在7元到13元之间波动。
不过,还有两种情况不设涨跌幅限制。一是在首日上市,即股票采取连续竞价交易方式的成交首日;二是股票终止挂牌后,恢复交易的首日。
(2)临时停牌
“临时停牌”机制仅仅适用于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
当股票价格首次比开盘价高或低30%、60%时,就会触发临时停牌机制,单次持续时间为10分钟。如果停牌时间超过14:57分,先进行复牌集合竞价,再进行收盘集合竞价。
02基础层、创新层
(1)价格涨跌幅限制
基础层和创新层的跌幅限制比例是50%,涨幅比例为100%,依据的依然是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股票C的上一交易日收盘价是20元,那么它的股价将会在10元到40元之间波动。
不设涨跌幅的情况和精选层一样。
(2)成交原则
基础层和创新层的成交原则有三个:
一是撮合原则,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规则;
二是成交价确定原则,即按照最大成交量进行交易的原则;
三是在集合竞价期间的所有交易,以同一价格成交。
(3)收盘价、开盘价
基础层和创新层的开盘价是当日该股票的第一笔成交价;收盘价则是最后一笔成交价。
三、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新三板股票交易执行差异化准入制度,即基础层、创新层、精选层的准入条件不一样。
在开通交易权限的前10个交易日的日均资产,基础层的投资者本人名下证券及资金账户得有200万,创新层是150万,精选层则是100万。同时,他们又被划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合格投资者。
以上就是新三板股票交易的相关制度。